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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师范学院2021第二批招聘2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南阳师范学院2021第二批招聘25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25名(事业编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南阳师范学院为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被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高校予以重点建设。学校占地2190亩,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余人,博士400余人,专任教师123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亿元,馆藏图书近200万册,中、外文纸质图书238万册,电子图书160万册。建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等省部级平台28个。学校设有60余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拥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河南省二级重点学科8个。为适应发展需要,特向全国诚聘优秀人才。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南阳师范学院成立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组织、教务、纪检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25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南阳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2019至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5.序号6~8号岗位有相关从业经历或在本专业获得国家级奖励者(不含国家奖助学金),或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毕业时间放宽至2017至2021年。

  6.原则上本硕专业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要求详见南阳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一览表。

  7.到校工作后需兼职做2年辅导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1.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和南阳师范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n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5日。

  2.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www2.nynu.edu.cn/xzbm/renshichu/rczp/zpxx/index.html)人才招聘,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21进入“南阳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硕士及硕士以下学历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5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和员额制招聘岗位不得兼报,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若因疫情防控原因而导致招聘事项变更,以南阳师范学院人事处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特别关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其毕业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的鉴定意见,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宗教信仰及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和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在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377-6351371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方面。面试方式采取个人演讲、面谈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以上,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进一步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7-63513710(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7-63525023(学校纪委)

  附件:南阳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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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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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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