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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4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学校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空港经济区,校园风景秀丽、文化氛围浓厚,校园占地建筑面积62.88万平方米。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时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学校坚持以农为特色、一二三产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方向,主动对接区域经济支柱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职业院校。现设有农业工程学院、康养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物流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54个,现有在校生2万多人,其中有来自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8个国家的留学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经历及职称、年龄、政治面貌和其他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专项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是指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按照“足年足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

  (五)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6.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农垦集团网站(www.gxnk.com.cn)、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zj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zjy.com)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17:0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岗位号+岗位名称+姓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格式命名(例如:1 综合干事 张三 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

  (1)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基本信息表》(附件3),以上2份表格均不需提供扫描件;

  (2)提供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以JPG格式单独建立文档(命名规则为:岗位序号+姓名,例如:1 张三);

  (3)提供《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报名材料目录》(附件4)中列明的报名材料并将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在附件4的文档中。

  以上材料压缩后按“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例如:1 综合干事 张三 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7M。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已发送报名邮件的考生,请注意查收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回复的确认考生报名成功的邮件,报考2个工作日后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进行电话确认。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试费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考试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根据相关规定,须经广西农垦集团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中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岗位序号为16号至22号的岗位需要先进行笔试,其余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的,也需先进行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政治以及岗位所需技能等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将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6.特别说明: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综合成绩为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需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必须经广西农垦集团同意调整,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4.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测试” 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的每个部分实行100分制,当场打分,按权重比例计入面试综合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择优进入考核,进入考核人员的每个部分成绩均需达到60分。经广西农垦集团同意调整后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岗位,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每个部分成绩需要达到60分,且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本岗位考生成绩都不达以上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考试方式、面试方式及面试计分比例详见附件1。

  5.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6.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结束后,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的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在符合考核资格的人选中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存在档案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集团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学院在职教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院校级领导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二)监督与违纪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4213055  蒙老师  陆老师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请自觉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

  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需求信息表

  2.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基本信息表

  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报名材料目录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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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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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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