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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附中深圳学校2021下赴广州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人大附中深圳学校2021下赴广州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公告

为充实师资队伍,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将于近期赴广州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9名。具体岗位参见《2021年下半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广州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6.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7.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为“数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物理”,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教师资格证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学段就高不就低)。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书面承诺(详见附件4)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设立“广州”报考点,报考者请提前下载《2021年下半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广州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带至报名地点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6:30,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候厅:广州建国酒店三楼M7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72号),请报考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序在广州建国酒店三楼M7会议室等候参加心理测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工作人员。

  (三)现场心理测试及资格审查

  1.心理测试

  请考生于报名当天携带具有联网功能的智能手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现场扫码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公布,仅作为参考,参加了心理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未参与心理测试的考生,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预评分,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基本条件、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现场谈话询问等。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材料,报考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后退回报考者,审查人员收留复印件存底。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式两份,收原件)。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同一面,现场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推荐表/函的落款时间必须为2021年9月1日以后),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函)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须加盖院系公章)。如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现场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考生为硕士研究生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现场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④成绩单(落款时间必须为2021年9月1日以后,须加盖院系公章;现场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现场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本人提供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4)。

  ⑥岗位要求英语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英语专业八级及以上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八级及以上证书,须现场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者托福考试95分以上成绩单(现场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岗位要求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的,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成绩单),并就本人相应等级证书(成绩单)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4)。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须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文件);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须提供成绩单及其中文翻译文件(须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须提供相关证明。

  ⑤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心理测试、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4)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5.入围面试人员面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面试时,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公告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11:00以后。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将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发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预评分排名为准。

  (五)成绩公布及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成绩公告(含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工作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单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体检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示5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事业编制教师须在深圳市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深圳市大鹏新区。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心理测试、报名、资格审查以及面试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考生进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二)外地来考点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四)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须全程佩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根据深圳市和赴外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赴外考点设置及考试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养老保障制度。

  (二)拟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或留学证明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招聘单位可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递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不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递补。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17日。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到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dpxq.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hrss.sz.gov.cn/szksy/。

  (八)咨询电话及时间: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5-2833319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广州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2.2021年下半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广州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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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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