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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2021年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高层次人才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邯郸2021年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高层次人才70人公告

  为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快速发展,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冀南技师学院工作人员需求情况,面向社会选聘教师7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2名,“能工巧匠”型人才18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冀南技师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技师学院,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邯郸市人社局,位于邯郸市冀南新区职教城(滏阳路1号),占地面积612.3亩,建筑面积43.74万平方米。学院以培养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打造“区域一流、省内领先、国内知名”支柱型技师学院、国家一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为方向,设有智能控制、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城市建设、公共服务与教育、商贸管理等系部,教职工3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选聘方法

  公开选聘采取测评、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高层次人才52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能工巧匠”型人才18名。学历要求: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具有与应聘工种对应的高级工(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详细条件要求见《冀南技师学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2)。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从《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的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并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就业协议书、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同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3.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13室(人民东路邯银大厦中楼)

  (三)测评

  测评采取个人基本条件评估、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主要是对应聘者是否具有基本教学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考察应聘人员能否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1.高层次人才测评办法

  (1)个人基本情况赋分(满分7分)

  获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方面:正高级计1.5分,副高级计1分,中级计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获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方面:高级技师计1.5分,技师计1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持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技工院校(含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计1分;技能大赛成绩方面:取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国家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省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以上每一项均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基本情况赋分最高封顶7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对每名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 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试讲答辩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测评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成绩分

  2.“能工巧匠型人才的测评办法

  (1)个人基本情况赋分(满分7分)

  获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方面:正高级计1.5分,副高级计1分,中级计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获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方面:高级技师计1.5分,技师计1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持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技工院校(含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计1分;技能大赛成绩方面:取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国家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省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以上每一项均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个人基本情况赋分最高封顶7分。

  (2)面试(满分100分)  

  ①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对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试讲答辩成绩。

  ②实际操作技能。按照给定的题目、任务进行实际操作,采取“体操打分法”进行评分,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

  ③试讲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4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测评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成绩分

  3.其他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和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按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高层次人才各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测评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对应专业技术资格级别较高者;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不含个人基本情况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和内容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3)“能工巧匠”型人才各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测评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在省政府或省人社厅、教育厅、省总工会及以上部门组织或参与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本专业荣誉级别较高者(含指导学生参赛);符合报考条件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级别较高者;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不含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和内容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成绩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进入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由市人社局临时指定体检医院并签订保密协议。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各岗位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需在三年内取得聘用岗位相应级别且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能按期获得资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协议,并按程序予以解聘。

  六、防疫要求 

  为确保选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时确保近期没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并准备出行健康绿码。具体要求参照《河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选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咨询、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事处0310-3111533

  冀南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0310-8571559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组0310-3060123

  附件: 1.冀南技师学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

      2.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条件表

      3.冀南技师学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报名表

 

                                                                                                                      冀南技师学院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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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2024年第4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与测试工作的公告

一、报名对象及要求

全省各行各业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测试。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龙岩市普通话测试暂不使用全国考试系统报名,重复报名的考生考试系统将审核不予通过,报名缴费无效且无法退费,若重复报名带来的不便考生自行负责。

重复报名考生指已在省内外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或前次测试成绩尚未公布,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4年6月29日,限额400人

2024年6月30日,限额400人

(二)测试地点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曹溪中路5号)

三、报名及测试流程

报名、测试流程按照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的顺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缴费

1.网报时间:2024年6月4日9:00-24:00。

2.考生可按测试时间安排,自行选择参加考试时间,名额报满或者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网上补报,不接受现场单独报名。

3.报名前考生本人须手机下载e龙岩客户端,进入在线报名系统,按以下提示步骤操作:

(1)进入“e龙岩”手机客户端;

(2)点击右下端“服务”→选择“教育文化”栏目→点击“普通话报名”;

(3)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确认提交(此前步骤可提前操作)→去报名→选择考试时间→去缴费;

填写信息请务必认真核对,因个人原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准考证和等级证书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查询准考证和核实信息

查询准考证、核实信息时间为6月11日9:00至6月12日17:00,考生查询到自己信息、确认无误后自行打印准考证(截图或导出PDF格式均可,使用A4纸打印,保证打印信息清晰有效),准考证在考前任何时间均可自行打印。

如已缴费但查询不到准考证信息,请在6月11日9:00至6月12日17:00期间与测试站反馈,联系人:翁老师,咨询电话:0597-2753873。

(三)参加测试

测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因迟到被取消考试资格或缺考的,测试费不予退还。

学校不提供停车位,所有考生请勿开车入校,建议乘坐公共交通或停放周边停车场。

(四)注意事项

报名均为开放式,考生属于自愿报名,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需遵守以下要求:

1.报名成功后至考试日期前,考生不得重复在全国其他任一考点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谨慎选择测试场次,自行缴费成功后无法退款,请考生慎重考虑、妥善安排时间,避免考试资源浪费。

四、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1.测试成绩: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

2.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scoreQuery,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二)证书领取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纸质版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经省语委办分送至各测试站。测试站在收到纸质版证书后,将在龙岩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证书领取事宜。

四川成都市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5月25日开始,为做好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26日,具体进场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测试地点:成都体育学院怀贤楼,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提示的地点进入相应候考室,等待测试。

二、测试要求

(一)各位考生需提前10分钟进入测试教学楼。

(二)普通话测试需刷身份证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各位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三)所有考生禁止携带移动通讯设备或有存储、录音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三、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相关精神,取消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即考前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请各位考生在考试前观看操作指南(具体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将考试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并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安排来啦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教育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经宏伟区人民政府批准,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教育部直属和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附件3)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需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高中教师岗位: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教育部直属六所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不含专升本)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需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音体美教师岗位招聘范围扩展至相关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附件3),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7.2024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届毕业生允许报考,且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上述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附件1)《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16:00至5月28日17:00。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bigmanbob@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取两轮或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取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含2025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应届(含2025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模板附件4)

③2024届和2025届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解聘手续。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不全、不符或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3)现场签约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聘任时间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项补贴。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

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0419-5317199

辽阳市宏伟区人社局:0419-5308218

附件1: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应届毕业相关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招聘院校名单.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2024年5月21日

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教育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批准,2024年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符合招聘条件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区委党校不作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16:00至5月28日17:00。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Wsqjyjrs@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取两轮或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取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③2024届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解聘手续。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不全、不符或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3)现场签约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聘任时间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待遇

本次被录用的在辽阳市辖区内无房的教师,区政府将免租金提供约50—70平人才公寓(水、电、煤气费用自理),直至在辽阳市内购房或离开文圣区。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项补贴。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咨询电话

文圣区教育局:0419-2120225

文圣区人社局:0419-2122002

附件1: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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