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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武陟县2021年招聘公立幼儿园教师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焦作武陟县2021年招聘公立幼儿园教师80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乡镇公立幼儿园发展需要,经武陟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聘用制幼儿园教师。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幼儿园教师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编外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由武陟县教体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由武陟县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派至乡镇公立幼儿园从事幼儿教师工作。试用期满经县教体局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由县教体局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且本人同意,再续签5年。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二、薪酬待遇  

  工资由县财政全额供给。工资标准的执行和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聘用、年度工作考核等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且相同资格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单方面解除、争议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人员管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资格条件。其中:  

  ①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专的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须为幼师专业。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不限。  

  ②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对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如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报名。但需在录用时与武陟县教体局签订《承诺书》,约定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解除本岗位聘用合同。

  6、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7、现为武陟县教体局所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园教师;

  8、其它国家、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岗位代码为401。

  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本次招聘与按照《武陟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代码301岗位(在编幼儿园教师)人员(以下简称“报考岗位代码301”)统一进行。岗位代码301和401报考人员一并进行笔试、面试程序,笔试、面试、总成绩统一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含报考岗位代码301中现为县教体局聘用制幼儿园教师人员),岗位代码301先确定录用人员后再按本简章规定程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后序环节人员。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考务信息通过武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zhi.gov.cn/)和“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00:00至12月2日24:00  

  2、报名办法  

  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含现为县教体局所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园教师中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只需在《武陟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岗位代码301岗位按要求报名,无需在本聘用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代码401)中报名即可参加本招聘。

  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资格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登录武陟县人民政府网相应公告链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1)提交信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或蓝背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清晰无变形,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联系方式须准确详实。  

  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交对应学历已取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或《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学历为中专的如未取得相关认证报告可不填,但需提前准备《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需提交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编号。  

  (2)资格初审。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即对报考者提交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者报名后应及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提交资料不全不正确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及时补充或重新提交信息。2021年12月5日24:00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  

  (3)网上缴费。须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21年12月6日24:00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60元(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符合条件的于2021年12月3日(8:00–11:30、14:30–17:00)在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于网上打印准考证5天前另行公告。

  完成网上缴费的在规定时限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激光打印)。逾期未打印的视为放弃。

  (5)经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考试日前14天内做好体温检测并签订《武陟县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幼儿园教师考生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参加考试时提供开考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前72小时(以送检时间计算)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承诺书》,进入考点应接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  

  《教育理论1》(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理论2》(包括幼儿园教育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

  参加笔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阴性,72小时以内),缺一不得参加笔试。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需提前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岗位代码301、401人员(不含现为县教体局聘用制幼儿园教师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6(128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他人代办),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等见相关公告。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2寸彩照2张;  

  (2)《身份证》;  

  (3)《毕业证》;

  (4)《笔试准考证》(不需复印件);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无此项);  

  (6)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无此项);

  (7)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对应学历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已取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专学历的需提供《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复审过程中有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形成的空缺,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准考证》。逾期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

  面试时,符合条件的岗位代码301人员与报考本岗位代码401人员统一进行面试,并做为计算总成绩中的面试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试讲时,备课20分钟,面试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报考岗位代码301和401人员面试一并组织实施。岗位代码301和401人员面试通过集中抽签确定面试组和面试顺序。因有多个面试考场,按规定面试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对面试考场成绩(面试时按评委打分计算出的面试成绩)进行平衡后的成绩。计算过程均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二次平均法”:根据参加第一、二……第N面试组面试考场成绩,计算出第一、第二……第N面试组平均成绩A1、A2……AN,面试组总平均成绩R=(A1+A2……+AN)÷N,第一、二……N面试组加权系数X1=R÷A1、X2=R÷A2……XN=R÷AN,第一面试组参考者面试成绩=面试考场成绩×X1、第二面试组参考者面试成绩=面试考场成绩×X2……第N面试组参考者面试成绩=面试考场成绩×XN。计算过程均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在岗位代码301录用结束后,按招聘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不含报考岗位代码301中现为县教体局所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园教师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高的确定;学历仍相同的需进行加试面试。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放弃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依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本人学籍档案、个人信用状况等证明材料。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数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被取消聘用资格和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参考人员,聘用时需与武陟县教体局签订《承诺书》,约定1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它  

  (一)在公开招聘全过程及应聘人员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考试严重违纪违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公告内容,凡不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限内办理相关招聘手续的按放弃处理。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本简章由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7276912(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附件:

  1、《武陟县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幼儿园教师考生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docx

  2、《武陟县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幼儿园教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武陟县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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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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