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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6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69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满足我市教育紧缺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核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市教育局计划开展2022届“校园招聘”工作,招聘部分紧缺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就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教育局直属12所学校、幼儿园具体实施,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参与指导。

三、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情况见附件)

招聘

单位

蚌埠第一

中学

蚌埠第二中学

蚌埠第三

中学

蚌埠铁路

中学

蚌埠第四

中学

蚌埠第五

中学

招聘岗

位数

10

4

5

13

7

12

招聘

单位

蚌埠第九

中学

蚌埠田家

炳中学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蚌埠市蚌山幼儿园

蚌埠市江淮智慧教育研究院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

招聘岗

位数

6

2

3

3

2

2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普通高中、中职教师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于录用一年之内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含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公费师范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⑵“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⑶蚌埠市蚌山幼儿园、蚌埠市江淮智慧教育研究院岗位为“一本”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毕业生;物理专业岗位招聘岗位为“一本”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毕业生;其他学校岗位为“一本”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2022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6.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11月(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其中公费师范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签约后直接进入体检与考察等环节,其他人员按上述程序进行。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蚌埠第一中学、蚌埠第二中学、蚌埠第三中学、蚌埠铁路中学、蚌埠第四中学、蚌埠第五中学、蚌埠第九中学、蚌埠田家炳中学、蚌埠工艺美术学校、蚌埠市蚌山幼儿园、蚌埠市江淮智慧教育研究院(蚌埠市电化教育馆)、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等12家招聘单位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一流大学”或原“985”“211”高校及省“一本”等师范院校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网上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于2021年11月26日-12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填写《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等)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邮箱(具体见附件)。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市教育局将审核合格的《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以邮件形式回复至报名邮箱,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2)招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蚌埠市教育局将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和网上报名情况,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分别组织赴东北师范大学和安徽师范大学等学校现场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详见招聘海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进行,公费师范生除外。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待全部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总分相同的情况,先后以答辩成绩、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入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如遇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并列的,以个人考察结果优者优先签约。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公示、签约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待拟聘人员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履行入编手续(事业编制)。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中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服务期由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约定,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纪律

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2-2044954(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附件:

1.安徽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69人公告蚌埠市教育局2022届“校园招聘”岗位信息.xlsx;

2.安徽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69人公告蚌埠市教育局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方式.docx;

3.安徽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69人公告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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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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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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