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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150人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150人考试公告

根据《中共科左中旗第十二届委员会第208次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20〕5号)和《科左中旗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教育系统编制情况及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的实际情况,经旗委、旗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试的方式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核定编制内设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数量

2021年度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计划招聘150名列编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身份条件:

本次定向招聘根据相关政策已在我旗安置的尚未入编人员。具体包括:

(1)根据《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精神解决部分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1〕1号)及《科左中旗落实通办发〔2011〕1号、2号文件精神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左办发〔2011〕45号)文件安置的“2002年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及“依据原通辽市人事局印发《关于通辽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与内蒙古大学联合招收全日制定向委培生的通知》(通人劳专字〔2000〕114号)文件,原通辽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与内大或内师大联合招收的、目前尚未安置的、具有委培协议的委培生”,以上人员已经在我旗工作,未办理入编手续人员;

(2)根据《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精神解决部分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1〕1号)安置到其他旗县并对调至我旗的“2002年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及“依据原通辽市人事局印发《关于通辽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与内蒙古大学联合招收全日制定向委培生的通知》(通人劳专字〔2000〕114号)文件,原通辽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与内大或内师大联合招收的、目前尚未安置的、具有委培协议的委培生”,以上人员已经在我旗工作,未办理入编手续人员;

(3)符合以上政策安置的教育系统“三类生”,目前在科左中旗内教育系统以外工作人员。

2.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调出科左中旗工作的人员。

2.被安置后已解除聘用合同(辞职)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22日在科左中旗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根据旗教体局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6日在各片区报名点组织开展现场报名结果,以报名人员现场核准确认签字为准,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查

将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范围、报名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工作。

  1. 考   点:科左中旗保康第一中学。
  2.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点。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4.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基础理论(50%),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由报名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试卷语种一经确定,不能更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5.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请及时关注科左中旗政务网相关通知并按时领取(打印)准考证。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站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科左中旗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以便调查核实。未用真实姓名或未提供必要线索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内被举报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实属不符合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

1.公示结束后,按成绩选岗,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2.办理聘用手续之日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予聘用。

五、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一)考生进入考场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二)在考场内设临时隔离区,隔离场所配备一次性防护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免洗洗手液、消杀物品等防护用品。

(三)如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安排到临时隔离区,并立即报告考试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定向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定向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定向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报名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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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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