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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150人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150人考试公告

根据《中共科左中旗第十二届委员会第208次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20〕5号)和《科左中旗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教育系统编制情况及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的实际情况,经旗委、旗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试的方式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核定编制内设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数量

2021年度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计划招聘150名列编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身份条件:

本次定向招聘根据相关政策已在我旗安置的尚未入编人员。具体包括:

(1)根据《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精神解决部分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1〕1号)及《科左中旗落实通办发〔2011〕1号、2号文件精神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左办发〔2011〕45号)文件安置的“2002年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及“依据原通辽市人事局印发《关于通辽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与内蒙古大学联合招收全日制定向委培生的通知》(通人劳专字〔2000〕114号)文件,原通辽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与内大或内师大联合招收的、目前尚未安置的、具有委培协议的委培生”,以上人员已经在我旗工作,未办理入编手续人员;

(2)根据《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精神解决部分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1〕1号)安置到其他旗县并对调至我旗的“2002年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及“依据原通辽市人事局印发《关于通辽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与内蒙古大学联合招收全日制定向委培生的通知》(通人劳专字〔2000〕114号)文件,原通辽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与内大或内师大联合招收的、目前尚未安置的、具有委培协议的委培生”,以上人员已经在我旗工作,未办理入编手续人员;

(3)符合以上政策安置的教育系统“三类生”,目前在科左中旗内教育系统以外工作人员。

2.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调出科左中旗工作的人员。

2.被安置后已解除聘用合同(辞职)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22日在科左中旗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根据旗教体局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6日在各片区报名点组织开展现场报名结果,以报名人员现场核准确认签字为准,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查

将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范围、报名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工作。

  1. 考   点:科左中旗保康第一中学。
  2.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点。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4.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基础理论(50%),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由报名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试卷语种一经确定,不能更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5.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请及时关注科左中旗政务网相关通知并按时领取(打印)准考证。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站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科左中旗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以便调查核实。未用真实姓名或未提供必要线索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内被举报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实属不符合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

1.公示结束后,按成绩选岗,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2.办理聘用手续之日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予聘用。

五、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一)考生进入考场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二)在考场内设临时隔离区,隔离场所配备一次性防护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免洗洗手液、消杀物品等防护用品。

(三)如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安排到临时隔离区,并立即报告考试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定向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定向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定向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报名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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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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