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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150人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150人考试公告

根据《中共科左中旗第十二届委员会第208次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20〕5号)和《科左中旗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教育系统编制情况及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的实际情况,经旗委、旗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试的方式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核定编制内设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数量

2021年度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计划招聘150名列编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身份条件:

本次定向招聘根据相关政策已在我旗安置的尚未入编人员。具体包括:

(1)根据《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精神解决部分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1〕1号)及《科左中旗落实通办发〔2011〕1号、2号文件精神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左办发〔2011〕45号)文件安置的“2002年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及“依据原通辽市人事局印发《关于通辽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与内蒙古大学联合招收全日制定向委培生的通知》(通人劳专字〔2000〕114号)文件,原通辽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与内大或内师大联合招收的、目前尚未安置的、具有委培协议的委培生”,以上人员已经在我旗工作,未办理入编手续人员;

(2)根据《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精神解决部分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1〕1号)安置到其他旗县并对调至我旗的“2002年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及“依据原通辽市人事局印发《关于通辽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与内蒙古大学联合招收全日制定向委培生的通知》(通人劳专字〔2000〕114号)文件,原通辽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与内大或内师大联合招收的、目前尚未安置的、具有委培协议的委培生”,以上人员已经在我旗工作,未办理入编手续人员;

(3)符合以上政策安置的教育系统“三类生”,目前在科左中旗内教育系统以外工作人员。

2.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调出科左中旗工作的人员。

2.被安置后已解除聘用合同(辞职)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22日在科左中旗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根据旗教体局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6日在各片区报名点组织开展现场报名结果,以报名人员现场核准确认签字为准,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查

将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范围、报名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工作。

  1. 考   点:科左中旗保康第一中学。
  2.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点。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4.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基础理论(50%),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由报名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试卷语种一经确定,不能更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5.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请及时关注科左中旗政务网相关通知并按时领取(打印)准考证。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站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科左中旗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以便调查核实。未用真实姓名或未提供必要线索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内被举报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实属不符合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

1.公示结束后,按成绩选岗,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2.办理聘用手续之日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予聘用。

五、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一)考生进入考场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二)在考场内设临时隔离区,隔离场所配备一次性防护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免洗洗手液、消杀物品等防护用品。

(三)如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安排到临时隔离区,并立即报告考试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定向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定向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定向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报名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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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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