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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系统招聘 2022届公费师范生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系统招聘 2022届公费师范生20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接收工作,充实区属中小学的师资力量,我区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一、招聘数量、对象及条件

1.招聘数量:20名中小学教师(岗位详见附件1)。

2.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贵州籍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3.招聘对象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学科对应的专业。

4.招聘对象具有(或正在申办)招聘岗位对应层次、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所有学科报考人员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特征要求。

现场招聘中,若某学科岗位报名情况不理想,可完善程序后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举行现场招聘会、签订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观山湖区教育局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考生可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1年11月25日12:00前发送到邮箱:370111682@qq.com,邮件须以“毕业院校及专业+考生姓名”命名,如“西南大学汉语言文学+张三”。提交报名表后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两者均完成才视为报名完成。

温馨提示:不满足招聘要求者请勿提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系统招聘 2022届公费师范生20人公告

因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控制招聘现场人数,现场招聘会采取分时段、限人数的方式进行。招聘办公室根据各学科报名人数安排每个考生到校面试时间,并于11月26日16:00点前发布在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生招聘信息群(QQ群号:758715626),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二)举办现场招聘会

现场招聘会时间: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若报名人数过多,则延长现场招聘会时间。

现场招聘会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附属贵阳中学高中部(石林西路校区)

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招聘会:

1.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表1份;

4.三方协议书。

报名成功考生须按时到场参加招聘会,面试开始前10分钟可以进行扫码、测温、消手等入场检测,入场后按工作人员安排进行试教。每个考生试教10分钟,考生自备一套对应学段、学科教材课题进行试教。考试现场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考生不需提供教案给考官。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招聘会的应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招聘办公室(电话:0851-84119002),无故未参加招聘会的将列入观山湖区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试教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各学校将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意向人员,考生不必在现场等待。须参加同一学科不同学段试教的考生应提前向工作人员说明,并按照工作人员指示暂时离开考点或在指定位置等候。重新进入考点的需重新进行测温、扫码等入场检测。

考生还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见“三、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三)签订意向协议

试教结束后,招聘学校将电话通知意向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

2022年7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对签订了意向协议的人员审核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资料。意向人员须在2022年8月15日以前提供所有需要证件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体检、政审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诚信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条件或证书证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提示,签订《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3.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4.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5.招聘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无论考生是以何种方式前往考点,均需要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2.考生入场须接受以下入场检测,检测合格才能进入考点参加招聘。

(1)考生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市州旅居史人员,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3)“贵州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

(4)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使用速干手消毒液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考点。

(5)提交《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3.如考试期间考生突然发热(体温≥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考生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4.试教结束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各学校将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意向人员,考生不必在现场等待。须参加同一学科不同学段试教的考生应提前向工作人员说明,并按照工作人员指示暂时离开考点或在指定位置等候。

5.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试教前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试教。

四、联系方式

QQ群号:758715626

邮箱:370111682@qq.com

咨询电话:0851-84119002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一览表

2.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

3.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

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一览表
序号 招聘学校 名额 招聘学科
1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贵阳小学 1 小学英语
2 观山湖区华润中学 1 初中数学
3 西南大学贵阳实验学校 1 初中体育
4 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西南上城分校) 1 初中化学
5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贵阳学校 1 初中语文
1 初中数学
1 初中物理
1 初中化学
1 初中体育
1 初中道德与法治
1 初中历史
6 北京师范大学贵阳附属中学 1 高中数学
1 高中化学
1 高中生物
1 初中语文
1 初中信息技术
1 初中数学
1 初中音乐
1 初中英语
7 观山湖区第一高级中学 1 高中英语
合计 20

附件2

贵阳市观山湖区2022届贵州籍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学历
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

专业

上大学前户籍地址联系

电话

家庭详

细住址

是否

贵州籍2022届公费师范生

教师资格证层次及学科(如:高级中学语文)
教师资格证情况(正在申办/毕业后取得)大学期间曾担任职务
个人简历

(高中开始填写)

大学期间获奖、个人荣誉等情况
诚信承诺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本人符合此次招聘教师报名资格条件。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盖手印):  年 月  日

应聘岗位(可多填)例如:华润中学初中数学
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复审情况

 

说明:1.本表“诚信承诺”栏以上由报考者填写。2.报考者须如实填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

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系统招聘 2022届公费师范生20人公告附件3.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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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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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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