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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3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全日制完全中学,是隶属于广州大学的公办学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广州市重点类中学。学校正式建校于1948年,前身是解放军15兵团干部子弟学校、广东军区干部子弟学校、华南军区干部子弟学校、中南军区子弟小学、广州八一中学、广州市第53中学、广州师范学院附中,2000年改名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学校现有初、高中共103个教学班、近5000名学生及500余名教职工。学校既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又有不断创新的教学思想。近年来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与时俱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在各方面工作中都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省、市级的大批奖项。2018年5月8日,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被广州市教育局认定为广州市市属教育集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三、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见附件1);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学科岗位二级乙等或以上(2022年毕业生除外)。

  (二)其他条件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人员(2022年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工作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4.2022年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试教)、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9:00至2021年12月10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 11日00:00时至2021年12月12日24: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2021年12月16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综合素质评估

  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有关岗位分类见附件1需求表,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小组讨论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试教)。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说课/试教)。综合素质评估结果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当日在候分室告知考生并确认,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11:00,15:00—16:00

  地点:艺术楼一楼多功能室。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说课/试教)。

  (六)面试(说课/试教)

  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说课/试教)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笔试

  时间:待定,具体以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按照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合格、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序确定。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说课/试教)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说课/试教)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可拟聘人员。

  1.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2.考生须按承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试教)、笔试等各环节,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如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七)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凡在我校附属中学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本公告由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118009,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9366042。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1.《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4.《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5.《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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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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