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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公开招聘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公开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和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初中教师: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或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具有中学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社会人员。

2.高中教师: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或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具有中学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社会人员。

本次招聘教师对性别、户籍条件不作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7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聘用后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年薪:14-28万元。年薪包括本市财政和廉江市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发放的工资福利待遇。 中考、高考、各类各学科竞赛奖金另计。 

(二)廉江市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免费提供高规格教师公寓住宿,教师子女优惠入读廉江市实验学校。

四、招聘方法 

考试办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地点:廉江市实验学校厚德楼一楼大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按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①《广东省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1);② 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大学学习成绩单;④大一寸证件照2张;⑤择业期内,非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报考,还须提交户口簿。证件材料原件经审核后,当场返还应聘者。资格审核人员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为笔试对象。

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四)笔试。考生须于12月10日到廉江市实验学校厚德楼五楼人事处领取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面试对象名单及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网址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公布。

(六)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上课的方式,每人备课40分钟,上课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未达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八)确定体检对象。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要在体检前与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签订协议书。协议书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公布。 

五、体检 

  签订协议书的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与总成绩一起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工作及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聘用为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的公办教师,纳入事业编制,兑现相应待遇。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市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为加强落实防疫措施,应聘者须在报名、笔试、面试前14天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国(境)旅行。应聘者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招聘活动,须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经检测体温正常,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应聘者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阳性;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如应聘者隐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或通过伪造健康情况来蒙骗检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或有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其他行为的,均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 

  (二)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 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 咨询电话:0759-6656739、6162109(传真)

  联系人:0759-6656739(杨老师)18898866383(关老师) 

  (五)廉江市实验学校地址:廉江市廉南大道3号( 网址:www.ljssyxx.com  )。

附件1:广东省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东省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办班教研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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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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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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