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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浏阳市2021招聘及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37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长沙浏阳市2021招聘及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37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共计37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选调)计划

  招聘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32名;

  招聘初中教师82名;

  招聘小学教师238名;

  招聘幼儿教师5名。

  选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15名。

  具体招聘(选调)单位、招聘(选调)岗位、招聘(选调)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 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报名前必须取得普通话证书原件),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中职专业教师岗位无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要求。

  5. 年龄要求:高中(中职专业教师)岗位和A类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B类和C类教师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选调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在浏阳市内公办中小学学校学科任教累计5年及以上(10个以上完整学期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在市内公办中小学校学科教学岗位学科任教的人员,报考C类小学岗位时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6. 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7. 教师资格证要求:必须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职专业教师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选报小学科学岗位的考生,可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自然、科学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政治岗位的考生,可持有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音乐岗位的考生,可持有音乐、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照片,均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科目且对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

  8. 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1)报考中职专业教师岗位(会计教育管理岗位除外)要求考生具有两年基层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学历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2)报考C类岗位要求考生具有我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二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科教学任教二年(四个完整学期)以上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1年我市秋季学期结束日止,全日制学历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3)报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要求系浏阳籍外县(市、区)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工作三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新入职第一年不确定等次除外),且于2018年12月31日前(特岗教师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地县市正式编制,已达到或超过相应县市工作服务年限,能正常办理调动手续;浏阳籍指三类人员: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籍,二是指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三是指已认定为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的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9.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学历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1)高中教师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在报名时取得高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认定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2)中职专业教师

  报考中职专业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职业中专幼儿保育教育岗位无学位要求);学历专业要求须与《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专业要求一致。

  (3)初中教师

  报考初中岗位教师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认定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小学教师

  报考小学岗位教师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认定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A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B类、C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上的考生(1991年11月29日以前出生)报考C类岗位时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

  (5)幼儿教师

  报考幼儿岗位教师须取得幼师教师资格证,其中A类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B类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

  报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须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10. 具备招聘(选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11. 其他要求

  为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精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B类、C类岗位面向浏阳考生招聘。浏阳考生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户籍(或为浏阳市在职在编人员);二是指考生本人指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从事学科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四个完整学期,时间计算至2021年我市秋季学期结束日止,全日制学历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12. 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13. 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14. 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6. 浏阳市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五、招聘(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选岗—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选调)方式

  1. 本次招聘(选调)岗位分为高中教师岗位、中职专业教师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选调岗位六类,岗位分类详见《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高中教师岗位:浏阳市部分市直高中教师岗位;

  中职专业教师:职业中专(龙伏校区)、浏阳市高级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

  A类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规模较大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B类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地理位置一般、交通较便利、规模一般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C类小学岗位: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规模较小学校的小学教师岗位;

  选调岗位:浏阳市内交通相对便利的乡村学校(面向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

  2. 六类岗位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高低由拟录取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且考核成绩也相同时,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3. 选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按调动程序办理选调对象相关手续。当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岗位中某一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在总选调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整至同类同级别选调岗位(增加计划数的岗位应满足调整后的开考比例要求)。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微信关注“浏阳人社”并保持关注。

  2. 报名方式:报名时请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下方菜单中点击“服务大厅”-“考试报名”,实名认证完成后,选择报考岗位并拍照上传本人照片;然后按要求填写其他相关信息(也可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填写)。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的拍照图片和“健康码”“行程卡”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上传接受审查。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报考时请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相关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报考B类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非浏阳籍身份证的还需上传下列资料之一: 

  a、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两年及以上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须按附件4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幼儿园岗位可为浏阳市辖区内幼儿园学科任教经历)。

  b、本人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原件的扫描件或户籍证明;

  c、父母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或在编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和本人页面原件的扫描件;

  d、配偶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或在编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和结婚证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C类小学岗位须有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两年及以上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须按附件4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幼儿园岗位可为浏阳市辖区内幼儿园学科任教经历)。

  报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须提供县(市、区)编制部门出示的工作已达到或超过服务期限的正式教师编制证明材料(具体格式参照附件5)

  3. 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12月3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12月3日14: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见笔试公告。

  4. 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5.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 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八、笔试

  1. 笔试在浏阳城区进行,笔试日期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后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电子证件除外),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 高中教师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1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C类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3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50%,满分为100分。中职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岗位专业知识占80%。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

  3.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当招聘(选调)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 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 考生笔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经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试时需全程佩戴。

  7. 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九、资格复审

  1.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及学信网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一学历为非全日制本科的还须提供原始大专学历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4)普通话证及官网查询结果;

  (5)教师资格证及官网查询结果(已取得证件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应原件;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照片;

  (6)本人的湖南省电子“健康码”“行程卡”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B类、C类岗位需提供浏阳户籍相关资料(或在编证明)。C类小学岗位还需提供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内两年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包括任教期间学校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须加盖银行专用章>或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工作辖区教育发展中心财务专用章>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非浏阳籍的,还须提供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

  (8)报考(选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还须提供浏阳籍相关资料(在编在职证明、专业英才认定文件等)、县(市、区)编制部门出示的工作已达到或超过服务期限的正式教师编制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5)。本人非浏阳籍的,还须提供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

  4.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 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 考核以片段教学方式进行,片段教学使用的教材为我市现行中小学教材。其中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 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考核采取片段教学与基本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音乐、体育等有方向限制的岗位基本技能测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方向技能,以上岗位基本技能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

  4.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片段教学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即片段教学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5. 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的时间、地点、规则、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

  6. 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十二、体检

  1. 按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2.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 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程序执行考察(资格终审)。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选岗(自主选择学校)

  1.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选岗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岗位中自主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出现放弃自主选择学校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

  2. 自主选择学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浏阳市城区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 选岗时签订相关就业协议,同时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选岗考生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十五、公示、聘用

  1. 选岗结束后,考察合格且参加选岗的人员即为拟聘用(选调)人员。

  2. 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 所有拟聘用(选调)人员需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与浏阳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不低于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六、有关规定

  1. 拟聘用(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招聘(选调)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十七、其他事项

  1. 招聘(选调)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 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制定。

  3. 浏阳市纪委监委受理监督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直接寄信至“浏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2)来访举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反映。办公地点: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楼5118室。

  (3)网络举报:http://hunan.12388.gov.cn/changshashi/liuyangshi/

  4.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2875809(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5.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白沙路49号浏阳市教育局401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教育局401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3682013(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6. 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考务咨询电话(含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等):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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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告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愿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窗口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及其他社会人员,测试名额1200人。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0日上午9:00开始,2月28日23:59报名截止。

三、报名网址

https://bm.cltt.org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四、测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收取测试费50元/人(线上缴费)。请考生务必确认自己能参加当次测试再进行报名和缴费,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五、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证件

(一)测试时间

2026年3月13日、14日(每日上午9:00开始测试)。

(二)测试地点

宜宾开放大学,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东区利民路15号。

(三)测试证件

测试当天,请考生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持临时身份证明或其他证件均不能参加测试。

六、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后即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左右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

1.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不提供证书邮寄服务。如需邮寄证书,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申请时间:测试完成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

2.未申请邮寄证书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以下证书领取事项:

(1)测试结束3个月后纸质证书会寄到本测试站,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和“宜宾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2)报名时所填工作单位标明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的考生,请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语委办领取;其余考生请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宜宾开放大学明德楼106办公室领取(不邮寄)。若考生无法亲自领取普通话证书需要代领,则可委托代领人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到现场领取。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八、特别提示

(一)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测试站从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报名缴费,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九、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0831-222216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2月3日

广西梧州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告

各社会考生:

梧州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时间定于3月5日,测试时间定于3月14日,为做好本次测试工作,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数

3月计划测试530人。

二、时间安排及地点

(一)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26年3月2日上午9:00开放报名入口,接受考生报名,报满为止。

(二)缴费时间:2026年3月2日—4日,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扫码缴费,否则作弃考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9日起可打印准考证。

(四)测试时间:3月14日。

(五)测试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梧州市教育局13楼机房(测试前先到15楼会议室进行签到检录)。

三、报名对象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市测试站只接受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测试。

四、报名事项

本站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报名当天登录在线报名页面https://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入口选择“广西”,不接受线下及电话报名。

(一)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先登录https://bm.cltt.org/(建议使用搜狗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请务必仔细核对所有信息。如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测试的,测试费不予退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标准、免冠、正面、白底2寸证件照,照片文件不超过1M,像素为390*567,格式为JPG,不得使用美颜照、自拍照(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

(三)本站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请广大考生自行网上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测试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4〕164号)收取,为50元/人次。

缴费方式: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扫描收款码

(二)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2026年3月2日—4日内缴费。

填写考生姓名——输入金额——确认缴款信息点击“确认缴费”——完成缴费。

(三)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以真实姓名申请加入2026年3月14日普通话测试考生群(QQ群号:1076099215,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进群并更改群名片为真实姓名,以便核查缴费信息)。关于本次普通话测试的未尽事项,皆在本群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尽快进入考生群。如考生因没进入考生群而错漏关于本次测试的重要信息,请自行承担后果。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有关规定,考生缴费成功即视为考生已确认所填报信息准确,完成本次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改原有任何信息,请考生在缴费前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证书信息错误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根据文件指定时间(2026年3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在“准考证打印”栏查看考试相关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七、参测要求

(一)本测试站使用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测试时现场进行身份识别和人像采集,测试当天,请考生参加测试时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报到,迟到将作弃考处理,所缴费用不退。

(二)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三)考生进入考点后,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测试结束后,尽快离开,切勿在测试场所逗留。

(四)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及《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文件要求,我站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请广大考生认真备考,并提前了解测试时第四题具体操作方法。

(五)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测试管理部门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八、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统一发布,考生可在完成测试30个工作日后(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www.cltt.org/#/webHome查询成绩。

(二)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中第十五条所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测试,使用新版纸质证书,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再由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到下一级相应的测试机构后,方能向考生核发。请考生关注本批次普通话测试考生群的证书领取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如上述测试安排因特殊原因需要改期的,属不可抗力因素,考生须服从改期安排,具体日期以我局通知为准。

(二)以上内容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个人原因、误报、误缴费,导致最终无法参加测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所缴费用不退。

梧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6年2月5日

河北省承德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按照全市普通话测试工作部署,现就承德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如下:

一、测试范围:

社会人员(不含普通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生)。

二、网上报名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0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开放报名,报名入口选择“河北”-“承德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站”

三、相关要求

1.报名时上传本人白底免冠电子证件照,头部占比为2/3;从事职业选择“社会其他人员/其他”,所在单位填写“无”;邮寄地址填写本人可以接收证书的详细地址。

2.缴费成功即可打印准考证。测试前无法删除报名信息、更换考点及退费。未能及时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作废。

3.测试当日,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未能如期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弃考,不退返测试费用。

4.测试前,考生在签到室签到并核对邮寄地址。成绩发布后,证书将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发放给考生:

(1)测试考生于成绩发布48小时内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申请直邮。

(2)错过申请直邮的考生,承德市语测站将按照登记的邮寄地址为考生邮寄证书,邮寄方式为“货到付款”。

5.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及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进入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6.承德市语委办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承德市语委办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四、时间地点

测试日期:2026年3月14日。

测试地点:承德市桥东小学(承德市双桥区承德火车站东侧)。

咨询电话:0314-2130603

承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黄山市测试站2026年3月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经研究并报黄山市教科院同意,我站2026年3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2026年2月24日(周二)上午10:00起开通网上报名,2026年3月测试,共150个名额。

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就近就便原则,本站面向黄山市及周边地区户籍人员,目前在黄山市及周边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学校已建有测试站的,建议在所在学校报名;未建站学校在校学生若有测试需求,可由学校与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或学校所在市教育局语委办对接,统筹集体安排。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建议您将此网站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方便今后访问。我省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仅此一个渠道,未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机构组织报名工作,请您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包过”“改分”“内部资料”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请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网站。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周二)上午10:00起,2月28日止,共150个名额,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继续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计划”页面后续公告。我站计划2026年4月、5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

3.注意事项:请考生本人提前进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用于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注册页面)。务必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若填写信息与证件原件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测试(若证件信息变更,如改名,应以更改后信息注册,若已注册可申请注销后重新注册)。考生在注册、登录过程若遇问题可致电客服(电话:4000199199)咨询。

①内地居民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注册时证件类型务必选择“居民身份证”,若选择错误将无法通过审核,需注销后重新注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注册时证件类型务必选择“军官证”,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注册时证件类型请选择“护照、通行证”,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

②如实选择“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否则将影响测试费缴纳;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信息,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

三、测试时间

暂定2026年3月14日(周六),以报名页面显示为准,考生根据页面显示和个人情况选择,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请慎重选择并珍惜测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四、测试费

50元/人,考生测试当天报到时现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在校学生凭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测试费减半。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报名使用的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5天公布,建议您务必在测试前3天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报到时间和考生须知。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成绩及证书

1.本次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查询(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3. 证书领取:①印刷厂直邮:您可在测试后次日至成绩公布后48小时内,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证书邮寄”栏目里申请并支付邮费,证书将由证书承印公司直接快递至您登记的地址。②测试站现场领取或快递:未申请印刷厂直邮的证书将继续由我站发放。我站将在收到证书后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黄山市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黄山教育”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逾期1年未领的证书,我站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4.纸质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若不慎遗失,考生可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我的证照”中申请添加。

七、联系方式

报到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黄山市教育局一楼103室

咨询电话:0559-251877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咨询邮箱:hsywb2518779@163.com

黄山市测试站  

2026年2月5日

山东省潍坊市教育系统2026年“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公告

为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加强教师队伍青年人才储备,潍坊市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教育系统“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简称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选聘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

全市教育系统共计划选聘109名(选聘职位及计划见附件1)。选聘职位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职位(潍坊市直学校职位)选聘23名,B类职位(县市区学校职位)选聘86名(选聘范围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2000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七)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报考A类职位(潍坊市直学校职位),报考人员需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B类职位(县市区学校职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省部共建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为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③其他高校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从业技能大赛获奖: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为准。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布公告之日前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聘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担任主要学生干部须连续半年以上,或发布公告之日前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九)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8.已被潍坊市(含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人员);

9.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10.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11.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9:00—2月6日17:00。

2.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优才计划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6年2月2日11:00至2月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

A类职位和B类职位均统一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实施考试。其中,报考县市区岗位的,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内容等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具体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选聘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2.考察。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条件等内容。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选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不作为拟选聘人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

(四)确定拟选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聘人选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后续管理。选聘人员由市、县教育部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

五、有关待遇

选聘到潍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纳入市直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选聘到县市区,纳入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

符合条件的选聘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人才政策。

六、有关说明

报考者在考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选聘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试。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选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职位及计

2.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报考手册

3.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咨询电话

中 共潍 坊 市 委 组 织部

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教 育 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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