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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浏阳市2021招聘及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37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长沙浏阳市2021招聘及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37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共计37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选调)计划

  招聘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32名;

  招聘初中教师82名;

  招聘小学教师238名;

  招聘幼儿教师5名。

  选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15名。

  具体招聘(选调)单位、招聘(选调)岗位、招聘(选调)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 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报名前必须取得普通话证书原件),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中职专业教师岗位无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要求。

  5. 年龄要求:高中(中职专业教师)岗位和A类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B类和C类教师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选调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在浏阳市内公办中小学学校学科任教累计5年及以上(10个以上完整学期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在市内公办中小学校学科教学岗位学科任教的人员,报考C类小学岗位时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6. 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7. 教师资格证要求:必须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职专业教师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选报小学科学岗位的考生,可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自然、科学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政治岗位的考生,可持有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音乐岗位的考生,可持有音乐、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照片,均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科目且对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

  8. 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1)报考中职专业教师岗位(会计教育管理岗位除外)要求考生具有两年基层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学历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2)报考C类岗位要求考生具有我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二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科教学任教二年(四个完整学期)以上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1年我市秋季学期结束日止,全日制学历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3)报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要求系浏阳籍外县(市、区)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工作三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新入职第一年不确定等次除外),且于2018年12月31日前(特岗教师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地县市正式编制,已达到或超过相应县市工作服务年限,能正常办理调动手续;浏阳籍指三类人员: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籍,二是指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三是指已认定为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的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9.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学历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1)高中教师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在报名时取得高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认定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2)中职专业教师

  报考中职专业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职业中专幼儿保育教育岗位无学位要求);学历专业要求须与《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专业要求一致。

  (3)初中教师

  报考初中岗位教师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认定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小学教师

  报考小学岗位教师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认定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A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B类、C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上的考生(1991年11月29日以前出生)报考C类岗位时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

  (5)幼儿教师

  报考幼儿岗位教师须取得幼师教师资格证,其中A类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B类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

  报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须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10. 具备招聘(选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11. 其他要求

  为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精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B类、C类岗位面向浏阳考生招聘。浏阳考生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户籍(或为浏阳市在职在编人员);二是指考生本人指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从事学科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四个完整学期,时间计算至2021年我市秋季学期结束日止,全日制学历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12. 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13. 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14. 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6. 浏阳市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五、招聘(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选岗—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选调)方式

  1. 本次招聘(选调)岗位分为高中教师岗位、中职专业教师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选调岗位六类,岗位分类详见《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高中教师岗位:浏阳市部分市直高中教师岗位;

  中职专业教师:职业中专(龙伏校区)、浏阳市高级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

  A类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规模较大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B类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地理位置一般、交通较便利、规模一般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C类小学岗位: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规模较小学校的小学教师岗位;

  选调岗位:浏阳市内交通相对便利的乡村学校(面向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

  2. 六类岗位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高低由拟录取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且考核成绩也相同时,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3. 选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按调动程序办理选调对象相关手续。当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岗位中某一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在总选调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整至同类同级别选调岗位(增加计划数的岗位应满足调整后的开考比例要求)。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微信关注“浏阳人社”并保持关注。

  2. 报名方式:报名时请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下方菜单中点击“服务大厅”-“考试报名”,实名认证完成后,选择报考岗位并拍照上传本人照片;然后按要求填写其他相关信息(也可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填写)。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的拍照图片和“健康码”“行程卡”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上传接受审查。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报考时请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相关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报考B类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非浏阳籍身份证的还需上传下列资料之一: 

  a、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两年及以上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须按附件4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幼儿园岗位可为浏阳市辖区内幼儿园学科任教经历)。

  b、本人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原件的扫描件或户籍证明;

  c、父母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或在编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和本人页面原件的扫描件;

  d、配偶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或在编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和结婚证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C类小学岗位须有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两年及以上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须按附件4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幼儿园岗位可为浏阳市辖区内幼儿园学科任教经历)。

  报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须提供县(市、区)编制部门出示的工作已达到或超过服务期限的正式教师编制证明材料(具体格式参照附件5)

  3. 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12月3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12月3日14: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见笔试公告。

  4. 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5.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 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八、笔试

  1. 笔试在浏阳城区进行,笔试日期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后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电子证件除外),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 高中教师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1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C类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3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50%,满分为100分。中职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岗位专业知识占80%。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

  3.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当招聘(选调)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 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 考生笔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经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试时需全程佩戴。

  7. 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九、资格复审

  1.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及学信网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一学历为非全日制本科的还须提供原始大专学历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4)普通话证及官网查询结果;

  (5)教师资格证及官网查询结果(已取得证件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应原件;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照片;

  (6)本人的湖南省电子“健康码”“行程卡”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B类、C类岗位需提供浏阳户籍相关资料(或在编证明)。C类小学岗位还需提供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内两年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包括任教期间学校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须加盖银行专用章>或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工作辖区教育发展中心财务专用章>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非浏阳籍的,还须提供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

  (8)报考(选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还须提供浏阳籍相关资料(在编在职证明、专业英才认定文件等)、县(市、区)编制部门出示的工作已达到或超过服务期限的正式教师编制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5)。本人非浏阳籍的,还须提供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

  4.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 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 考核以片段教学方式进行,片段教学使用的教材为我市现行中小学教材。其中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 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考核采取片段教学与基本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音乐、体育等有方向限制的岗位基本技能测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方向技能,以上岗位基本技能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

  4.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片段教学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即片段教学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5. 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的时间、地点、规则、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

  6. 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十二、体检

  1. 按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2.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 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程序执行考察(资格终审)。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选岗(自主选择学校)

  1.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选岗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岗位中自主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出现放弃自主选择学校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

  2. 自主选择学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浏阳市城区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 选岗时签订相关就业协议,同时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选岗考生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十五、公示、聘用

  1. 选岗结束后,考察合格且参加选岗的人员即为拟聘用(选调)人员。

  2. 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 所有拟聘用(选调)人员需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与浏阳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不低于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六、有关规定

  1. 拟聘用(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招聘(选调)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十七、其他事项

  1. 招聘(选调)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 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制定。

  3. 浏阳市纪委监委受理监督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直接寄信至“浏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2)来访举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反映。办公地点: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楼5118室。

  (3)网络举报:http://hunan.12388.gov.cn/changshashi/liuyangshi/

  4.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2875809(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5.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白沙路49号浏阳市教育局401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教育局401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3682013(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6. 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考务咨询电话(含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等):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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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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