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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育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3〕8号)、《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的若干意见》(遵党办字〔2015〕48号)规定,结合遵义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含中职、幼儿园)52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学科及人数等详见《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应届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

  (二)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5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所有职位及学科报考人员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对普通话等级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职位需求表)。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只能招聘二级学科专业,详见《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要求》(附件2)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要求》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要求》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专业参考目录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附件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附件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附件6)。

  2.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60%以上课程相似)。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等材料。

  3.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资格材料(证书)原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21年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职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截止2021年11月2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合同期未满的。

  4.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教育体育局(http://jyj.zunyi.gov.cn/)、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zunyi.gov.cn/index.html)、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招聘简章。

  (二)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招聘形式完成。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2日

  (三)网上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公费教育师范生(研究生)报名表》(附件7)扫描件1份(原件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审核);

  2.个人简历、自荐信、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公费教育师范生需提供协议书)扫描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扫描件1份;

  4.往届研究生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1份(原件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审核)

  5.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7.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遵义市)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不含遵义市)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8.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10.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所提供材料贯穿所有招聘环节,任何环节查出虚假材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11.诚信承诺书(附件8)扫描件1份。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9日

  各招聘单位在本县(市、区)教育、人社等部门组织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说明理由。

  (五)线上面试

  线上面试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通过线上面试(非结构化),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职位拟签约人选。

  面试时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需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

  网上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职位(学科)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由同级教育、人社部门汇总拟签约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汇总后。将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再次复审,复审通过后通知考生签约。

  (七)签约

  1.签约

  根据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复审结果,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报考人员一旦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务必于次日将《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附件11)或《公费教育师范生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签字、按指印后邮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并截图进行确认。三日内未邮寄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或邮寄时间为准,若遇节假日顺延)。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政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2.签约注意事项: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3.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学科、岗位内依次递补。放弃签约人员需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10)。

  4.2022年1月18日前,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需填写《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9)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逾期不予以备案,备案后不予递补。

  (八)签约人员公示

  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签约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资料原件给招聘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完成后续的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遵义市教育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022年6月-12月由招聘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可视实际情况提前)。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招聘职位及学科需求说明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应届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毕业证上的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一致(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其中: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可报考小学科学职位;物理学类、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报考通用技术职位。

  (二)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须为招聘学科对应的相关专业(对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版)、《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可报考小学科学职位;物理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报考通用技术职位。

  (三)报考“不限任教学科指标”者,毕业证上的专业须为任教学科相关专业,且必须是该岗位对应学段开设的学科。

  (四)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60%以上课程相似)。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等材料。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商议决定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在报名期间向市级人社部门备案。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教育体育局、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遵义市教体局0851-28252110  28222836

  遵义市人社局0851-28662655

   附件:

  1.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需求表。

  2.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要求。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5.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版)。

  6.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

  7.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8.诚信承诺书。

  9.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

  10.自愿放弃签约的承诺

  11.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1: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需求表.xls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2: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要求.doc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docx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3:普通高校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doc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6: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7: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5:2018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8:诚信承诺书.docx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9: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xls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10:自愿放弃签约的承诺.doc

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11.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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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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