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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中小学教职员7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中小学教职员76人公告

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我局于2021年11月27日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开展专场招聘76名中小学教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中小学教职员招聘人数为76人,具体岗位见公告附件1,有两个附表。

说明:以上指标按学段和学科分解为岗位,相同学段及相同学科视为同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编码],可包括多所学校指标;所有不同岗位各自计分排名。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纳入华南师范大学统一招生计划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省教育厅(直辖市教委)开具的《报到证》。

说明:“应届毕业生”是指华南师范大学本科2022年应届毕业生并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以及华南师范大学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三)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主动承担学校任务,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各类合法社团活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综合排名前30%,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奖励,担任班干部的考生优先考虑。

(四)报考人员须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岗位学科对应方向)件。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后由招聘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相符。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小学教育、翻译专业的,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方向或专业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需求相符,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低层次学历的岗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语文,研究生专业为英语,他可以报考要求专业类别要求是语文的语文教师岗位;也可以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是英语的英语教师岗位。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应)。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但须在办理入职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注意择业期考生有可能需要提前办理入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11月27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1年11月27日8:00-11:00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顺德厅)

报名材料需有以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并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2022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个人自制),应在空白处签名,声明资料保证真实;

3.以下资料复印件,并承诺与原件一致(原件须同时提供,以便核对):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3)《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4)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证、学位证;

(5)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6)若考生所提交材料不能有效证明是师范生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材料。

报名现场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按通知要求(将根据现场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参与考试。

(二)考试

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招聘考试由推荐面试、笔试、复试三部分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证件不齐全的不予以参加考试。

1.推荐面试

时间:2021年11月27日8:30-12:00

地点:现场通知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推荐面试。同一岗位根据推荐面试成绩排列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推荐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

时间:2021年11月27日13:30-14:30

地点:现场通知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统一计分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复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通过笔试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将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说明: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得参加复试。

3.复试

时间:2021年11月27日15:00-18:00

地点:现场通知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同一岗位统一计分。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复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得进入面谈。

同一岗位复试结束后,计算笔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同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谈签约。

说明:

1.推荐面试的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综合成绩。

2.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推荐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3.若同一职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复试主考官评分成绩确定名次。

4.应聘高中学段的,由考生所应聘学校分岗位组织考试;应聘小学、初中学段的,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三)面谈和签约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时间:2021年11月27日

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当面谈话,达到一致考生即现场与招聘工作组办理签约有关事宜,双方约定五年服务期以及相关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将会在三方协议以及聘用合同进行约定)。面谈后无异议且成功签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若有面谈人员放弃聘用机会,招聘工作小组视下一位考生综合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是否作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时间及地点:时间待定,地点端州区。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如考察不合格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资料、提交资料信息不相符,我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将会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报考者仅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应聘。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践行诚信报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

4.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5.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8.办理入职前未取得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的;

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考试时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有所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五)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2.所有人员在进入考点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

3.在考点内,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六)在全部招聘工作完成后,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和拟聘人员情况公布分配方案。

(七)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并在端州区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本公告由端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端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58-2279344、0758-228807或0758-2232023

附件:

1.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中

小学教职员岗位信息表

2.2022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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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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