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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2021年招聘急需人才1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2021年招聘急需人才13人公告

  为进一步解决我州两所高职院校“三支队伍”急需补充的现状,加快延边高职院校教育事业发展步伐,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抓紧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三支队伍”动态补充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及要求,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延边两所高职院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计划招聘13名。其中,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思政课教师2名、专职辅导员6名、心理健康教师2名;延边大学师范分院心理健康教师1名、专职辅导员2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目前还未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人员(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点,下午13:00点至16:00。

  报名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人)须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寸电子版红底免冠照片(JPG格式,考生自备U盘)、报名表(粘贴报考人照片),前往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所需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故意隐瞒、虚报瞒报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者(委托人)需仔细阅读《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报考单位现场通知本人。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发放地点同报名地点一致。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因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此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使用其他证件均视为无效。

  四、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免笔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要仔细阅读《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5)进入考场,未能提交《记录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科目详见《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视为考试成绩不及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顺序通过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身体检查

  面试结束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相关信息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州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毕业或本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程序进行递补。公示期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其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网址:hrss.yanbian.gov.cn),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招聘公告和相关通知。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考生拨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433-2879067。

  本次考试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需出示吉祥码进入报名现场和考场。

  1.考生需仔细阅读《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2.在本公告发布后,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如有境外返回人员,需按照延边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隔离,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隔离期满的境外返回人员在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进入报名场所。隔离期满的境外返回人员,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3.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微信“吉事办小程序”,注册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并获取个人“吉祥码”,并在报名、考试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场所。

  4.参加考试人员在往返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委托书模板

  4.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5.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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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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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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