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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市直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7名,并结合当前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韶关市直属学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㈠招聘范围、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个别专业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见附件1各专业后的其它条件)。

  ㈡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⑸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⑹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⑺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3.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㈢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教师资格。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考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疫情防控要求

  ①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教育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②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报名和考试人员在报名和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和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在韶关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报名和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和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查询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 12 月 14 日至 16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共3天。报名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25栋2梯103室)。现场报名时请报名者佩戴好口罩,并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

  3.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按顺序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应聘者。

  (1)提交附件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纸

  质版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2)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有请提供)。

  (3)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4)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应聘人员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报名(同时需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资格审查:

  ⑴初审。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⑵准考证领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会有专人打电话通知,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 12 月 17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领取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市教育局4栋1梯301室)(联系电话:0751-6919623)。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笔试内容主要是汽车维修检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是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店运营推广相关知识。

  (3)物流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是物流基础知识,电子商务基础知识。

  (4)计算机应用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是计算机基础知识、网页制作、ps软件知识、短视频制作技术等知识。

  (5)特校体育教师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体育专业基础知识。

  (6)会计和出纳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财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及财经法规知识;

  2.笔试时间:2021年12 月 19 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133号)。

  4.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21年12 月 20 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 jy.sg.gov.cn)公布。

  (二)面试

  1.应聘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岗位:面试形式是实操和答辩,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能力。

  2.应聘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形式是实操和答辩,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基本功。

  3.应聘物流专业教师岗位:以说课和答辩为主,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

  4.应聘计算机应用专业教师岗位:说课和实操为主,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基本功。

  5.应聘会计、出纳岗位:面试以实际操作和答辩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会计电算化及会计手工账实操能力(面试人员还需自带普通功能计算器)。

  6.应聘特校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说课、答辩、才艺特长及手语等内容,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及才艺特长、手语等方面能力。

  (注:才艺是指除所学专业外的个人特长,包括演唱、舞蹈、美术、手工、特长运动、乐器演奏等,才艺展示需使用的道具除钢琴外,请考生自行准备)。

  7.面试时间:2021年 12 月 25 日上午8时30分。

  8.面试地点:设在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133号)。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1年 12 月 27 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 jy.sg.gov.cn)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己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 jy.s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1。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聘用手续办好后,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符合我市人才政策规定范围的人员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以上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3

  附件:

      1.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岗位一览表

  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韶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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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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