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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员15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州市从化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员157人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1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地点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员157名,其中:小学教师124名、幼儿园教师(公益二类)27名、直属事业单位职员6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设华南师范大学和广州市从化区2个考点,各考点招聘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和任职资格。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在报考时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1.应聘幼儿园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其他职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含)以下(1986年12月13日后出生);应聘其他职位的,本科学历的考生年龄要求30周岁(含)以下(1991年12月13日后出生),具有对应学科的中级职称或具有对应专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可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1986年12月13日后出生)。

  3.报考人员的专业及其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详见附件1)。

  4.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须具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1)取得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合格证书;(2)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如未取得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CET6测试成绩单)的,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否则取消聘用。

  6.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必须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开始之日。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2.报名时间:华南师范大学考点、广州市从化区考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15日下午17:00时止。

  3.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1年12月18日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未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报考华南师范大学考点职位的,可在相应考点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带备证件照1张,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5.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4)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并于开考前公告。

  (5)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流程

  (一)华南师范大学考点: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校外考生从西门进入校园。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及资格审查流程为“现场宣讲—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心理品质测试—面试”,具体操作如下:

  1.现场宣讲: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宣讲时间初定为2021年12月18日上午9:00,地点初定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顺德厅。

  2.现场资格审查:

  对于未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须携《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及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初定时间和地点如下: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顺德厅。

  3.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3)笔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学科知识等。

  (4)采取90分钟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对象为参加笔试的人员,时间、地点与笔试同步。测试结果不公布,仅在下一环节中作为参考。

  5.面试(试教)。

  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区现行的教材,按报考学段选取教学内容,考生在40分钟内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考生根据所写的教学设计进行试教(限时10分钟/人)。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1)面试的对象: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21年12月19日下午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2021年12月20、21日。

  (3)面试地点:初定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4)面试分值:教学设计不进行评分,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广州市从化区考点:

  广州市从化区考点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的考试及资格审查流程为“笔试—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复审—面试”,非教师职位(直属事业单位职员)的考试及资格复审流程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操作如下: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广州市从化区第七中学(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向阳南路66号)。

  (3)笔试内容:

  小学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学科知识等。

  幼儿园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等。

  非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等。

  (4)采取90分钟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将于2022年1月4日前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布。

  (6)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从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基本能力测试。(非教师职位不用进行)。

  (1)基本能力测试对象: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基本能力测试)。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基本能力测试时间:初定2022年1月8日。

  (3)基本能力测试地点:广州市从化区第七中学(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向阳南路66号)。

  (3)基本能力测试方式:

  基本能力测试按照《广州市教师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穗教组人〔2019〕55号)的要求组织。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以实操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3)。如出现同一职位的通过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5:1的情况,该职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基本能力测试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总成绩。

  3.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时间及地点与基本能力测试相同,测试结果不公布,仅在下一环节中作为参考。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对象: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考非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的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对象、时间和地点于2022年1月9日中午前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的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10日,地点初定在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大道337号)。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资格审查资格目录表》(见附件)及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4)在资格复审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资格;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出现上述情形的,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及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基本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次;报考非教师职位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次,以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

  (1)参加面试的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1月13、14、15日。

  (3)面试地点:初定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大道337号)。

  (4)面试内容:

  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区现行的教材,按报考学段选取教学内容,考生在40分钟内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考生根据所写的教学设计进行试教(限时10分钟/人)。

  非教师职位面试采取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5)面试分值:教学设计不进行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计算及公布

  教师职位笔试和面试分数按4:6的比例折算,非教师职位笔试和面试分数按6:4的比例折算,计算出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皆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由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公示。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终工作单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广州市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可在聘用半年后申请办理户籍迁入从化手续。

  3.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4.入聘岗位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政策办理岗位聘用。

  5.人员录用后按学历从初级相应岗位起聘。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五)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考试成绩排名接近的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出现等额递补,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

  (七)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从化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应在线下考试前自我健康观察,须通过微信搜索考点当地的健康码,从考前14天起,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考点地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考点当地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微信可搜索该小程序)、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华南师范大学及广州从化区考点须携带考前72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黄码,参加线下考试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上均不能参加考试。

  (四)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健康码为“绿码”或“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十、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0-87935143;020-87941578。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广州市从化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州市从化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表.docx

  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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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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