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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要求,现将2021年下半年云南省组织进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12月9日9:00-12日18:00

  (二)审核确认日期及地点:各考区确认点及确认时间安排详见《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12 月15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日期:2022年1月3-9日(须在面试前完成下载)

  (五)面试考试日期:2022年1月8-9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2年3月1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云南省相应考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

  2.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就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在云南省的中国公民。

  5.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所在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6.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可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其他考生相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第5条的;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精神,所有考生务必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签订《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予以明确和落实。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报考地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于考前14日起关注报考地考试组织机构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参加考试。

  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见附件3。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据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填报信息不真实或者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1年下半年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面试网上报名。

  3.2021年下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直接按照中国教育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即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考区选择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考区选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云南省共设17个考区(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

  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1.凡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面试大纲见附件4。该类考生现场确认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方式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

  2.凡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考区”。该类考生现场确认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方式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云南省2021年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3.除以上两类情况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均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参加云南省2020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考试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已被录用但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外省籍或本省异地户籍在职教师,可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在校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地的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

  考生选择考区后,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三)审核确认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件1。

  昆明考区、昭通考区、曲靖考区、红河考区、大理考区、丽江考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的审核确认采用线上审核,不设立现场确认点,考生需要扫码关注微信小程序或按公告指引,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具体操作及流程等事项按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昭通市教育体育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大理州教育体育局、丽江市及各区县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相关公告执行。其他考区的审核确认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应材料在现场确认期间到相应考区设立的确认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本人笔试成绩打印件(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

  4.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户籍在云南省内的社会人员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云南省内的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云南省已入职的2020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教师以及特岗教师,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工作单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云南省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5.学历与学籍证明等

  在云南省已入职的2020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教师以及特岗教师、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及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5)。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1)学历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2)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5)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

  (7)“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当地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重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五、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二)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三)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七、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下旬、9月上旬关注云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s:// jyt.yn.gov.cn/)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

  1.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

  2.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3.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

  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5.在籍学习证明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云南教师考试群:738030744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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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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