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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7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78人公告

为确保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公开招聘用编计划,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锡林郭勒盟92所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378人(高中教师109人、初中教师41人、小学教师218人、特殊教育教师10人),其中:招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语文》《思想政治》《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师69人,招聘其他学科教师309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初中、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不限户籍;小学教师岗位限内蒙古自治区户籍(2021126日之前落户)或生源(高考入学前户籍为内蒙古自治区),对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127日至200312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含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2021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放宽至202231日。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放宽至2022731日。 

  7.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须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蒙古语授课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 

  3. 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含锡林郭勒盟20202021年教师招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5.在锡林郭勒盟服务的特岗教师。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名词解释 

  本次招聘部分小学教师岗位(见附件2)面向“项目人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网(http://jyj.xlgl.gov.cn/)、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教育”和有关院校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下同)。 

  3.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当场告知审核结果。 

  第一阶段开展初中和高中教师岗位报名。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对第一阶段形成的空缺岗位,调剂到第二阶段招聘。 

  内蒙古大学2022年毕业生报名时间:2021126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内蒙古大学北校区主楼215室、222室。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2年毕业生报名时间:2021126日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第7和第8公共教室。 

  其他毕业生报名时间:2021127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内蒙古乌澜大酒店(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58号)。 

  公布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时间(含考试相关事宜):2021128日上午。 

  第二阶段开展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和第一阶段形成的空缺岗位报名。对第二阶段形成的空缺岗位,调剂到第三阶段招聘。 

  “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11214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天外天大酒店(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50号)。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岗位调剂到“普通岗位”报名。岗位调剂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1214日下午14:00左右。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毕业生报名时间:20211214日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南院图书馆会议厅;其他毕业生报名时间:20211215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天外天大酒店(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50号)。 

  公布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时间(含考试相关事宜):20211216日上午。 

  第三阶段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乌澜酒店和天外天酒店报名时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佩戴口罩,配合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绿色)或蒙速办防疫健康码(绿色),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同一阶段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 

  (8)具有5年及以上教学经验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8.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1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3:1比例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考试当日,同一岗位的考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2.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辩;蒙古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答辩。初试结束后,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3:1比例的情形,相关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对具有相应学科5年及以上教学经验人员、“双一流”院校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方式(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下同)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音乐、美术、体育以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蒙古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面试;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5.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四)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1.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2021年度和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期内不得借调,对聘期内申请辞职或调出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招聘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网(http://jyj.xlgl.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教育”和有关院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  

  1.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  包老师  13947955448 

  2.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    刘老师  13474747551 

  3.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  张老师  13947929907 

  4.锡林浩特市教育局      赵老师  13154790066 

  5.阿巴嘎旗教育局        李老师   15849929716  

  6.苏尼特左旗教育局      阿老师   17887617276  

  7.苏尼特右旗教育局      白老师   18247940898  

  8.东乌珠穆沁旗教育局    哈老师  13604795835  

  9.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    淑老师  18648071019 

  10.太仆寺旗教育局       李老师   13604797479  

  11.镶黄旗教育局         娜老师   13947954525  

  12.正镶白旗教育局       乌老师   13848496296  

  13.正蓝旗教育局         苏老师   15849922651  

  14.多伦县教育局         侯老师  13514799247 

  15.乌拉盖管理区教育局   刘老师  15847939808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盟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68941(锡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 

        2.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小学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  

        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1121日 

附件:
附件1.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1).xlsx
附件2.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小学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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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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