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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襄阳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须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襄阳考区报名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2月9日9:00至12日16:00;

  (报名网址: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2.资格审核时间:12月9日9:00至12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12月9日9:00至15日24: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考试时间:2022年1月8日至9日。(本考区将根据报考人数情况,或将延长考试时间,最终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对象

  1.襄阳户籍。(即:襄阳市各城区、襄州区、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

  2.外地户籍持有襄阳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3.在襄阳市所属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符合以上条件且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在两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襄阳考区参加面试报名。

  *襄阳考区不接受初、高中科类的日语、俄语及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类别的报考(报考这几个科类的考生可在武汉考区报考)。

  三、报名审核方式

  报考襄阳考区的考生,襄阳市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进行审核(特殊情况的考生可电话咨询)。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按标注的不通过原因,及时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或根据信息提示要求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12月15日24:00之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完成缴费后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襄阳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本通知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须知,了解报考相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考生本人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可认定该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造成的其他后果考生本人负责。

  2、凡户籍不在襄阳且无襄阳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有效期内)的社会考生不得在襄阳考区报考。持有襄阳市居住证的外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襄阳市居住证编号及相关信息。居住证的办理证明不能作为报考依据。

  3、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考生要按要求上传照片,否则不能通过网上审核);

  4、特殊情况考生现场审核:

  非4206开头身份证号的襄阳户籍社会考生,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但网上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非襄阳户籍的社会考生)、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到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地点:襄阳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科(一号楼,二楼,215)。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地址:襄城区琵琶山路4号。考生可用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搜索“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现场审核防疫要求:

  考生进入襄阳市教育考试院时需出示绿色行程码、健康码;考生需配合安保人员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度不得进入;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

  5、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的《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报名须知》,严格按照附件4:《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要求,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并填写附件5:《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监测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五、有关面试报名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http://www.hbea.edu.cn/),本通知未尽事宜,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公告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710-3617108。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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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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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宁教师〔2015〕169号)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宁夏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1.宁夏户籍或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宁夏普通高校或具有宁夏户籍在外省就读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4.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根据自愿原则,可在居住地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各高等学校已聘的拟任教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坚持“四个相统一”,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矢志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

  (二)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相应等级。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四)考试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教师〔2015〕169号)规定,已取得毕业证书的2015年及其以前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及其以后入学的已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生,须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须参加宁夏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申请任教学科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与其所学专业一致。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与申请人持有的《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

  (六)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且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申报时请按照网站提示及各认定机构公告要求,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具体请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2.申报时间:

  高校教师资格第一批次申报时间:2024年3月20日0:00—4月2日18:00。

  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申报时间:2024年6月1日0:00—6月14日18:00。

  中小学及高校教师资格第二批次申报时间:2024年9月13日0:00—9月26日18:00。

  3.选择认定机构: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即所在地(申领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可到所在地(申领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体安排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公告为准。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机构为自治区教育厅。申请人选择本人任教高校作为确认点,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协调做好申请人资料核验和确认工作等。

  4.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查看。

  (二)现场确认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根据所选认定机构时间安排,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认定机构指定地点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或驻宁部队证明及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通过认定系统比对的,可不提交。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验证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以供查验。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须与本次认定网报照片一致(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各认定机构在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根据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时间安排,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任教学校指定地点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学历信息已通过认定系统比对的,可不提交。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验证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查验。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网上报名时普通话可选择“免测”。

  (4)宁夏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

  (6)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职辅导员提交专职辅导员证明。

  (7)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学年的课表,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专职辅导员不提交此项。

  (8)编制内人员提交工资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外聘用人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一年及以上(2023年9月30日前签订),且在有效期内。

  (9)编制外聘用人员,提交2023年10月-2024年2月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10)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须与本次认定网报照片一致。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按照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要求装袋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自治区教育厅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

  (三)体检安排

  认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申请人分时分批错峰前往指定医院完成体检。申请人自行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

  (四)无犯罪记录核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并商请当地公安部门核查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

  (五)资格复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完成以上工作后,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复审。

  (六)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附件3)。

  四、认定须知

  (一)每个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1种教师资格。

  (二)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在现场审核时间前,获得有效居住证。

  (三)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等,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选认定机构公告要求,真实、客观、诚信提出认定申请。

  (五)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公告要求,请申请人及时查阅。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

  2.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名册

  3.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3月15日

四川省德阳市2024 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 告

  根据《关于做好 2024 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 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131 号)的要求,按照“公 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20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及 2024 年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 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认证 材料原件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包括港澳学 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的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招聘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 18-35 周岁(1988 年 3 月 18 日至 2006 年 3 月 17日期间出生);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

  1 号)的有关要求;

  9.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1)。 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 的“ 学历” 和“ 专业条件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学位” 资格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试或 聘用资格。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等 3 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 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 号)有关要求执行。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 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 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2024 年 8 月 1 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正在全 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 国家及我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 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2024 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1)。

  四、报名

  ( 一)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期间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 ), 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报名(已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并在此交费和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报名(含调剂报名)不审资格,笔试后按本公告及岗位表条件对面试入围者进行资格审查。

  ( 二)报名及交费时间

  1. 网上报名:2024 年 3 月 22 日 9:00 至 3 月 28 日 17:00。

  2. 网上交费:2024 年 3 月 22 日 9:00 至 3 月 29 日 17:00交费、打印报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1.注册

  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准确填写 2024 年德阳市 中小学教师公招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 传电子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电子照片须为本 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格式为 jpg,像素要求 295px*413px,大小不超过 50KB。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2. 岗位选择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 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不符者,请勿报考。 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岗位表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

  3.交费

  报名完成即可交费,交费后不能更改岗位,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考生交费后及时打印出显示已交费的 报名信息表至 A4 纸,单面超页应印成双面,无加分印 1 份,有 加分印 2 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者务必于 2024 年 3 月 29日 17:00 前交费,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

  已交费的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 (http://www.jdpta.com )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 A4 纸打印,黑 白、彩色均可,确保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报名时须提交个人准确联系电话(必含手机号码),在公 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报名调剂及名额调减

  (1)德阳人事考试网动态公布各岗位交费考生人数。开考 比例见岗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另发公告取消相应岗位并调剂报名。

  (2)调剂报名程序。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方可调剂报名, 调剂期内本人带报名信息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到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调剂, 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取消岗位。

  (3)发布《2024 年德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调减名额及最终报名情况公告》,请考生关注德阳人事考试网。

  五、政策性加分

  公招执行省上笔试加分政策,考生本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加分。

  ( 一)加分范围

  在四川省内服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分别按以下政策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 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组通〔2010〕4 号)规定加分;“ 三支一扶” 、“特岗教师” 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计划的通知》(川 人社发〔2021〕19 号)规定加分;“ 西部志愿者”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 号)规定加分; “公共卫生特别服 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按照《四川省 2022 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 号)文件规定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 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 社办发〔2012〕406 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 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 日。考生报考时为在 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通过招录或招聘进入机 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 享受有关加分政策。 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 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 二)加分时间及地点

  加分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2 日。加分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地的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管委 会党群工作部;区(市、县)岗位由当地人社局负责,经开区岗位 由经开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十部分。

  (三)加分材料

  申请加分的 “ 一村一大”、“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 西部 计划” 、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2024 年德阳市中小学教师公招考试报名信息表原件 1 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承诺书原件 1 份(附件 2 第 1 项)。

  4.“ 三支一扶” 、“特岗教师” 、“ 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证、服务合同(协议)和年度考核材料(期满考核材料)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 一村一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提供:服务合同(协议)和年度考核材料(期满考核材料)原 件、复印件各 1 份;非省统筹选聘的成都村大须提交省三支一 扶服务证、服务合同(协议)和年度考核材料(期满考核材料) 原件、复印件各 1 份;“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提供:服务协议和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如下材料:

  1.2024 年德阳市中小学教师公招考试报名信息表原件 1 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3.退役大学生士官士兵加分承诺书(附件 2 第 2 项)原件 1份。

  4.《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5.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 份。

  6.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荣立三等功,仅交其中 1 种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 份;荣立二等功、更高奖励,仅交其中 1 种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 份。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材料的,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四)加分公示

  加分结果将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前在德阳人事考试网作 7 天加分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人员类别、服务范围、政策性加分。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提供证据线索。

  六、考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按 4:6 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倾向素质》×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 年 4 月 20 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 年4 月 15 日9:00 至4 月20 日 14:3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职业倾向素质。

  5.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教育与教育学,教育的功 能、 目的,教师与学生,课程,课堂教学,学校德育,班级管 理与班主任工作,心理发展与教育,学习与学习理论,学习的 迁移、记忆、遗忘,学习策略与不同类型的学习,影响学习的心理因素,个别差异与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与教育法,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制过程,教育法律责任, 学生的权利及其维护,教师的权利及其维护,教育法律救济, 教师职业道德,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养成等。

  职业倾向素质笔试:字词、语句、材料分析运用,数量关 系推理、数据分析运算、解决数量关系,二维图形和空间关系 的识别推理、概念和标准的分析判断、推理演绎归纳等逻辑思 维综合运用,文字、 图形、表格等资料理解加工,时事政治、 经济、社会、历史、文化、道德、 民族、宗教、天文、地理、 科技、军事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共党史,法学、法律、法规,世情、国情、省情、市情、各级战略,公共管理,事业单位及人事管理等。

  6. 笔试成绩生成、最低线划定。笔试后生成笔试成绩并划 定笔试最低线。笔试最低线为两科笔试分数均大于 0 考生的平 均笔试总分数的 70%。笔试任一科目无成绩或成绩为 0 者,不参加排名,且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7.笔试排名规则。各岗位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 3:1,将达 到笔试最低线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资 格审查考生;各岗位此时若不足 3:1,则达线考生全进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8.笔试成绩查询。一是考生登录德阳人事考试网,点击 2024 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查分链接查询笔试 成绩及本人各项情况: 岗位编码、地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笔试准考证号、折前教育公共基础笔 试分数、折前职业倾向素质笔试分数、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 本岗位笔试名次、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二是考生在德阳人 事考试网上查阅《2024 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 成绩和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可获悉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 笔试成绩情况及资格审查相关事宜。 阅卷采用自动化分数处理 系统,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 殊情况申请查分,在分数公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

  ( 二)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2024 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和 资格审查公告》要求,考生按时到当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其身份并按相应条件初审, 当地人社 局或经开区管委会复审,合格后交费, 当场发面试准考证,确 定进入面试考生。幼儿园学段考生和各学段艺术学科考生,初审合格时主管部门告知是否展示才艺等相关事宜,请考生提前做好面试准备。

  若岗位产生缺额,则在达到笔试最低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仅进行二 次。各次递补最末名次考生并列,则该名次全进面试资格审查。 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 不能参加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除递补通知以外 的其余资格审查事项,一律以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面试资格审查需交如下材料:

  1.2024 年德阳市中小学教师公招考试报名信息表原件 1 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3.报考承诺书(附件 2 第 3 项)原件 1 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其中:2024 年高校 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开具 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附件 2 第 4、5 项)原件 1 份;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 1 份;如留学期 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 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委培(定向)毕业生,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开具本次报考同意书原件 1 份。

  6. 岗位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 1 份。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无学生讲课或说课。

  3.面试最低线、考试总成绩最低线划定:面试分数为 100 分, 面试最低线为 60 分;考试总成绩最低线为全市岗位面试分数大于 0 考生的平均考试总分数的 70%。

  4.考试总成绩排名方法及体检人员确定:各岗位按考生人数 与招聘名额 1:1 的比例,将达到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最低线 人员(以下简称“ 三线人员”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 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此时若不足 1:1 ,则达到“ 三线人员”全 进体检;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成绩 再相同,则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倾向素质》成绩 高低排名; 以上成绩均相同的,加试面试。笔试、面试任一科目无成绩或成绩为 0 者,不能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和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安排均通过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一律以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全部面试人员考试分数名次, 内容包 括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笔试准考证 号、折前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分数、折前职业倾向素质笔试分数、 政策性加分、折前教育专业学科面试分数、考试总成绩、本岗位考试名次、是否进入体检。

  七、体检、综合考察及拟聘公示

  ( 一)体检

  体检由报考当地人社局或经开区管委会组织。进入体检人 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到二 甲及 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 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孕妇产后满 40 天即告知岗位当地人社局(或经开区管委 会),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对非当天、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 目结论存疑的,可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岗位产生缺额,则在本岗位达“ 三线人员” 中按考试排名办法逐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不超过二次。

  ( 二)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 选,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自体检最终结论下达之日起开始, 最迟 120 天内完成。主管部门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 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 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综合考察 结论书要写明考察是否合格。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此产生缺额则递补体检。

  (三)拟聘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官网、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进行 7 天的公示。

  八、资格终审、聘用确认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 由主管部门按干部人事管理 权限将以下资料交当地人社局或经开区管委会备案(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表原件 4 份。

  2.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3.报考承诺书原件 1 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解除原劳动人事 关系材料原件 1 份,该材料可与资格终审其他证件材料一并提 交,也可在其他证件材料终审合格后提交,但不得超出考察开始起 120 天提交。

  4.考察结论书原件 1 份。

  5. 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 1 份(面试资格审查第 4- 6项所需材料)。

  招聘单位按县管校用(聘)统一招聘未注明具体学校的,岗位 表中“ 合并单位” 一栏注明“ 合并” 为多个学校同类岗位合并在一 起招聘的,具体学校均由当地明确;聘用确认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依次选择单位,并签名确认、记入档案。

  上述全部招聘程序合格人员, 由当地人社局或经开区管委 会,办理其聘用确认;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事业单位 聘用合同书,聘为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教师,按政策法规纳入人事管理服务。

  九、纪律与监督

  (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 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 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838)2533796,地址:天山南路一段 108 号 3 楼 307 室。

  十、职责分工

  ( 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 岗位答疑、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申报、纳入管理(咨询方式详见岗位表)。

  ( 二)德阳市人社局:

  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市报名技术支持、信息发布、笔试 等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838)2222498,地址:岷江东路 126号 1 楼西厅。事管科负责全市招聘工作指导,咨询电话:(0838)2220910,

  地址:天山南路一段 108 号 6 楼 608 室。

  工作时段: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三)区(市、县)人社局、经开区管委会:事管股、党群 工作部负责当地加分、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考察指导、聘用确认、各阶段递补,各地工作时段、 电话、地址如下。

  1.旌阳区:工作时段 9:00 至 12:00 、13:00 至 17:00,地址: 泾河路 136 号 7 楼 707 室,咨询电话:(0838)2556283。

  2. 罗江区:工作时段 9:00 至 12:00 、14:00 至 17:30,地址:环城路东段 168 号政务中心7 楼732 室,咨询电话:(0838)3120911。

  3.广汉市:工作时段 8:30 至 12:00 、14:30 至 17:30,地址:天津路人社局 3 楼 322 室,咨询电话:(0838)5223851。

  4.什邡市:工作时段 8:30 至 12:00 、14:30 至 18:00,地址: 蓥 华山路南段雍城壹号一号楼人社局2 楼201 室,咨询电话:(0838)6730035。

  5.绵竹市:工作时段 8:30 至 12:00 、14:30 至 18:00,地址: 苏绵大道政务中心 C 区 2 楼 222 室,咨询电话:(0838)6204977。

  6. 中江县:工作时段 8:30 至 12:00 、14:30 至 18:00,地址: 一环路东段 618 号 2 号楼 4 楼 426 室,咨询电话:(0838)7255076。

  7.经开区:工作时段 8:30 至 12:00 、14:30 至 18:00,德阳市 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写字楼 17 楼 1730 室,咨询电话:(0838)2593000。

附件:

1.2024 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各类承诺书、证明书模板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3月18日

广东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赴广州、武汉、南京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赴广州、武汉、南京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36人,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赴广州、武汉、南京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岗位条件对所学专业或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有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方向方可报考,并提供专业方向相关证明材料。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按《招聘岗位表》“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年龄报考,本科、硕士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2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22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点安排

  本次招聘设置了一个主考点和两个分考点,其中广州为主考点,武汉、南京两个城市为分考点。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2日9:00-3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请考生登录坪山区教育局招聘应届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psqjycz2024.htirc.cn/),选择广州、武汉、南京任一考点进行报考。网上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2)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无需再提供),无法提供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3)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与档案成绩一致,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承诺书(附件3)。

  (5)学历学位证。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

  (6)学籍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学籍验证报告。

  (7)个人相关荣誉证书、作品等证明资料(自愿提供)。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近专业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

  (9)留学归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0)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11)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1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报考者需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扫描件应清晰明确,供网络审核查验。

  入围面试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除需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需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签名并按手指印),并按顺序整理材料(报名表作为资格复审材料封面)。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且仅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报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材料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

  (3)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4)考生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坪山区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报名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资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予以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2.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考生,需于3月28日20:00至3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

  (1)请在3月29日15: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下载、打印流程:

  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将目标打印机选项改为另存为PDF→点击保存。

  请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信息确认本人的笔试场次及座位号。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和面试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由坪山区教育局划定。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拟于3月30日,分别在广州市、武汉市、南京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内容。

  (2)形式和内容:现场笔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如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坪山区教育局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3.面试

  (1)时间、地点及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确定体检人选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两方协议。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至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深圳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书面申辩,坪山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坪山区教育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坪山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考生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招聘岗位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5)。

  (七)未尽事宜按我市招聘应届毕业生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查询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

  (九)咨询电话:0755-8462263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四川省巴中市市直属学校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巴中市市直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巴中市人民政府官网、巴中市教育局官网、“考生之家”网站发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1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岗位表要求年龄条件;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按照《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规定,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人员(除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标准见附件2);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本次公招报名首日(2024年3月27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为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0:00至2024年3月31日18:00止。

  (一)报名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考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违法违纪等情形的,报考或聘用资格即时取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三)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拨打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咨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

  (四)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政审考察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未通过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缴费确认。

  网上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

  (五)缴费。网上报名并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3月27日0:00至2024年4月1日18:00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费用减免。下列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4月2日(上班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和《报考信息表》,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办公室申请办理减免报考费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受理,其责任自负。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四、岗位调整。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岗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巴中市教育局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缴费结束后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网络报名人员所缴费用,将及时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考生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及《准考证》。通过网上审查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4月16日0:00至2024年4月20日9:00时前登陆报考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下载考试大纲。

  笔试由市级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政策性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列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规定加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的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书。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于2024年4月8日(上班时间),将相关加分材料交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7办公室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原始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网站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成绩公布3日内前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3楼)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前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的公告,详情见相关公告。

  1.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科目面试,具体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且有有效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该岗位进入体检等下一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须等于或高于本次面试达到3:1比例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

  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报考信息表》2份;

  (2)与报考岗位条件逐一对应和有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根据后续面试公告凭《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按同等程序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教育局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巴中市教育局6楼609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各工作环节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

  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7-5819901;

  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27-5827378。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均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本次招考相关信息以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报考单位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咨询: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5269672,5230897;

  巴中市教育局:0827-5813636。

  十三、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标准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教育局

2024年3 月18日 

广东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肇庆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县决定到肇庆学院设点现场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德庆县本次参与招聘学校中的香山中学、孔子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德庆中学、启智示范学校为县城区学校,其他学校均为乡镇初中。

  二、招聘岗位

  本次赴肇庆学院招聘教师共14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德庆县2024年赴肇庆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以本科学历报名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报考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3年3月21日至2006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有效期内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辅修的专业不得报考;

  8.具有拟任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9:00-3月28日17:00。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肇庆学院学生活动中心。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考试、签约时间:2024年3月30日-4月1日。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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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的前一天。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咨询电话: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7788501 梁老师、陈老师。

  (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德庆县2024年赴肇庆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方可报考。所有拟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以本科学历毕业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所读专业属师范类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将上述材料上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考生),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填报《德庆县2024年赴肇庆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学习,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

  1.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网上报名并经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笔试名单、时间和地点,考生可前往现场查看或扫描现场二维码自行查询。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招聘考试。

  笔试、面试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德庆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二)笔试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将适时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名单,请考生密切留意,也可以自行扫描现场二维码进行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 1:3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签约

  1.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请密切留意,也可以自行扫描现场二维码进行查询。在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和选岗顺序,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2.集体约谈,签约。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考生进行集体谈话,双方达成一致即现场办理选岗,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组的学校并与德庆县教育局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需参加后续的体检和考察工作。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德庆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德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三)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期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招聘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作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影响聘用的,德庆县教育局有权立即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德庆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服务期未满5年辞职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陈老师、梁老师;办公电话:0758-7788501。

  附件:1:德庆县2024年赴肇庆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德庆县2024年赴肇庆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德庆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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