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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深圳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举行。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现就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深圳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含港澳台学生、深圳户籍且在外地就读的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18个科目。(面试学科代码详见附件2)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名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为避免考生因个人笔试报名信息有误或信息发生变更,导致其面试报名受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前,应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须携考生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现场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电话0755-82181999,最好提前电话预约)。提交申请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2月9日起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面试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12月9日-12月12日登录 “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

  1.考区选择

  符合深圳考区面试对象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深圳考区报考,也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之一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日语、俄语科目不再集中安排考试,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和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2.照片上传要求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使用风景照、自拍照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未按规定要求选用上传者将影响其参加考试、发证等。

  (三)“广东政务服务网”面试资格审核

  深圳考区考生在教育部系统提交面试报名申请后,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公共服务”栏目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服务项目中填报提交审核材料。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

  1.受理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542814

  2.受理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3日(服务项目全天24小时开放)。

  3.审核时间:2021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18:00

  深圳考区将于12月15日18:00前将所有考生提交面试材料在网上予以审核办结,考生可于之后在网上查询结果。

  温馨提示:考生可在12月12日前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完成面试网上报名,并于12月13日18:00前完成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面试资格审核”申请,以利于深圳考区处理考生信息,并为需重新提交材料的考生补正材料预留充裕时间。若出现网络不畅的情况,请考生错峰提交或按提示更换浏览器解决。

  (四)材料上传要求(考生材料样例见附件5

  1.深圳户籍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证明

  (4)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含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具体示例见附件5);集体户口首页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写明为“教师资格考试”专用;

  或“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的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在有效期内的身份电子证明或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需截图上传电子身份证正反面或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到“居民户口簿”)代替;如政务系统能自动验核身份信息,则不用再上传。

  2.持有效期内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证明;

  (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签注在有效期内;

  考生可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左下角“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页面“居住证业务网上办理”栏目中找到点击“居住证状态查询”,进行身份验证后,系统会显示当前证件状态是否为【有效】,将查询结果截图和居住证原件正反面一起上传提交(样例参考附件5)。如政务系统能自动验核居住证信息,则不用再上传。

  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方可参加深圳考区教师资格面试,签注有效期满后未继续签注或逾期没有签注的居住证持有人回本人户籍地报考。

  3.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深圳户籍且在市外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卡或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5);

  (3)毕业证书,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代替;

  (4)学历验证证明,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代替;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证明;

  5.上传要求

  考生上传材料可以拍照,也可截图,也可扫描,图片大小不超过40M。上传的材料图片格式要求:jpg,jpeg,png,pdf等格式类型,上传材料的图片、文字均须清晰可辨,真实完整。如因材料模糊不清或残缺不全,将导致审核不能通过。另外,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6.结果查询

  点击“提交”后页面将跳转为“业务申请已办结”表示提交面试审核材料“秒批”通过,考生即可查看“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面试报名系统本人的信息状态是否改为“待支付”状态。如果是待支付状态,考生可以网上完成面试缴费,系统显示已支付,即完成报名。如果秒批通过,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面试报名系统本人的信息状态仍为“待审核”,人工将在24小时内将状态处理为“待支付”状态。

  点击“提交”后页面将跳转为“申请已提交”表示提交面试审核材料“未秒批”通过,面试审核材料将转为人工审核,工作人员将在申请提交之后1-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人工审核通过后,考生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面试报名系统信息状态由“待审核”状态变为“待支付”状态;如果人工审核不通过,考生须于12月13日24:00之前在政务系统将重新提交面试审核材料,工作人员将在12月15日18:00前将重新提交的材料全部审核完成,重新提交材料通过的考生在教育部报名系统须于12月15日24:00前完成缴费,重新提交材料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收到短信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将符合条件的面试审核材料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已办结通过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按要求提交面试资格审核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五)网上缴费

  考生应在面试资格审核申请办结通过后,且其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内的报名信息显示为“待支付”状态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网上缴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面试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系统将于2021年12月15日24点关闭。考生如在广东政务服务系统通过面试资格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系统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特别提示:政务系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项目显示“不收费”,表示面试资格审核项目是非收费的公共服务项目。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教育部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统一收取,一旦缴纳不予退费。相关规定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等。

  (六)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3日起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场次等信息详见本人的准考证。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七)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或9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各学段各学科面试程序详见附件5)

  (八)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2022年3月1日公布,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如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考区书面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深圳考区报告(联系电话:0755-83538450),经深圳考区报专业防疫部门研判后,具备条件方可参加面试。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查验考生本人“粤康码(深圳)”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示考前72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进行体温检测,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等于或高于37.3℃的考生,须经考点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继续参加考试。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深圳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考生须密切关注并遵守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深圳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七、温馨提示

  (一)考生须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失误或损失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参加2021年下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1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正文及附件后,按要求首先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面试报名系统报名填报信息,然后,经“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提交审核材料、深圳考区审核确认通过后,及时完成面试缴费,才算完成整个报名流程。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内拨打深圳考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服务专线0755-83538450、82724669、82572074、23999704。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面试学科代码

  3.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深圳考区报名流程图

  4.广东政务服务网面试资格审核服务项目操作指引

  5.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样例

  6.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深圳考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面试程序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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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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