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西藏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西藏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精神,现就西藏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在网上填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2021年12月10日10:00—12日18:00

(二)网上缴费:2021年12月10日10:00—15日24:00

(三)打印准考证:2022年1月3日—7日

(四)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本次面试只受理在我区参加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报考。

三、报名流程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以下简称教资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报名,逾期视为放弃不予办理。

(一)网上填报

(1)登录教资网(http://ntce.neea.edu.cn)→“考生服务下的报名系统”→西藏→登录→填写“身份证号、登录密码、验证码”→登录;

(2)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报考过程中如遇所填信息无法提交等异常情况时,请致电0891-6314357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二)网上缴费

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文件,每生收取报名费40元、面试费460元,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未缴费或者缴费不成功,视为放弃。已缴费未参加面试的,不退还费用。

(三)准考证下载及打印

考生须登录教资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区

在拉萨、日喀则、林芝、昌都、阿里设立考区。

五、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共8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选报科目确定(注意: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时须自带所报科目中职学段的专业课教材)。

六、面试流程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流程

除申请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第一类考生(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

3.备课:考生持试题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按题作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内容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考生(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根据所抽试题单确定备课章节内容。

3.备课:考生持试题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按题作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等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七、违规处理

考生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八、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预计2022年3月发布,考生可登录教资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严禁替代他人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替代考生报名。

(二)密码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也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面试期间请考生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三)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资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等资料。

(四)做好疫情防控。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考生须科学防疫,做好个人防护,备考期间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

考生务必于报名成功后至考试结束前,持续关注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zsks.edu.xizang.gov.cn/ )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及所在地疫情防控办了解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相关要求,并做好疫情防控。

十、联系电话

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解释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0891-6599503

面试报名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0891-6314357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招聘幼儿园教师20人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其中幼儿园综合岗位1为9名、幼儿园综合岗位2为6名、幼儿园特殊教育岗位1名、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岗位2名、幼儿园体育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

  (1)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详见《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取得学历证书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之前。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3.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4.其它条件。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聘用一年后(2025年9月1日之前)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鄂托克前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上午9:00至5月11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签署《考生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白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内计费字〔2002〕887号)有关规定,报名及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考务费。

  上述人员的考务费减免,均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缺考及违纪人员不进行退费。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证明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面试结束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后楼1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及面试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幼儿园综合1和综合2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体育教育专业知识》。笔试试卷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试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考相关信息。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考生人数未达到所报岗位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其它岗位。

  5.政策性加分。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复审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考生承诺书》原件一份;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须出具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具体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1)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模拟课堂,内容统一命制,满分100分,试讲时间为8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2)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100分(模拟课堂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其中,模拟课堂试讲时间为10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3)报考幼儿园综合1和综合2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教育活动组织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组织的测试为模拟课堂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试讲时间为8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技能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其中,弹唱满分25分,舞蹈满分20分,绘画满分15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边唱,一次完成;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自演,一次完成;

  绘画:按照要求,1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

  2.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均为外聘考官。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资格。

  3.考生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方面情况。考生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服务期(包括试用期),服务期内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鄂托克前旗教体系统的,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十)待遇

  此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试用期满合格后,纳入幼儿园控制数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包括聘用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上述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一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其它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前)”、“以下(后)”“之前”均包括其本身。本简章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7-7624820(旗人社局)、0477-7628120(旗教体局)。

  附件:

  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考生承诺书》

  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

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xlsx

        附件4: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docx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引进中小学教师1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旗教育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旗有关人才政策,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计划

  中学教师3名:语文1名、英语1名、化学1名;

  小学教师7名:语文3名、数学1名、英语3名。

  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保持引进教师总数不变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引进岗位。

  二、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4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二)资历条件。

  1.成熟教师资历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岗专任教师,户籍不限;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三年以上中小学一线教学工作经历,获得旗(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时,经考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2.大学毕业生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国家统招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211工程”院校、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省属师范类院校等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录取批次,下同)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符合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的专业要求;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他人员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之前。

  (2)年龄及户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其它条件。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须在聘用1年内(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我旗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待遇。

  1.成熟教师工作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如期正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岗位设置核定工资待遇,其中引进到中学任教的同时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引进到小学任教的不享受此项待遇,具体为: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放18万元安家补助,其中获得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30万元,并提供住宿,相关税费由本人承担。

  2.大学毕业生条件及待遇。此次引进的中小学教师,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如期正式聘用,享受同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引进到中学任教的同时享受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待遇,引进到小学任教的不享受此项待遇: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以上毕业生和“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30万元,并提供住宿。

  (2)“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20万元,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30万元,并提供住宿。

  (3)省属师范类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12万元,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20万元,并提供住宿。

  (4)以上待遇相关税费由本人承担。

  三、引进的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17:30 ,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报名联系方式:0477-762812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人员考务费为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可免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考务费。

  上述人员的考务费减免,均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缺考及违纪人员不进行退费。上述人员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证明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面试结束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后楼1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及面试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报名报名成功后,进行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以岗位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复审比例时,以实际考试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在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导致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该岗位只递补1次。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按照毕业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5)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和证件。

  (六)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的方式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内容提前60分钟告知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报考人员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均为外聘考官。

  (八)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考察工作由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违纪违法记录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十)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后,将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不再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拟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转正定级资格。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15个工作日内,未到制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后,引进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包括试用期)的服务期,服务期内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鄂托克前旗教体系统的,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引进到中学任教的同时执行享受优惠待遇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内容,

  四、其他事宜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对拟引进对象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影响聘用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6.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7.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8.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9.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10.试用期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1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12.其他违反引进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四)本次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五)本公告中涉及“以上”、“以下”“以前”“之前”或“以后”均包括其本身。未尽事宜由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报考承诺书》

  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xlsx

        附件4:2024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docx

 

安徽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23〕137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使用高校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共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符。涉及“学历”“专业”有关具体事宜,本公告未明确的,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http://www.apta.gov.cn/Officer/FQnADetail/676)中报考条件的第20条,“2024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3月1日发布,可登录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相关条款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 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25日起同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czvt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5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11日16: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5月11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5月13日18: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考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5月14日至5月15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东湖南路46号)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高层次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笔试

  参加笔试的岗位代码为2024423、2024424、2024425、2024426、2024427。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教育、时政、写作等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5月23日至24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超过15人的其他岗位需加试笔试(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是否超过15人,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同上。

  笔试(加试)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成绩将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最终成绩;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前15名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其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笔试岗位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业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本次招聘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1、笔试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

  2、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终成绩如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将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7天。

  2、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092446(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0566-202322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66-2088620(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

山东德州庆云县第一中学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创建渤海教育名城,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庆云县第一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20名优秀青年人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须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庆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5月5日之前取得。

  三、信息发布

  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信息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和庆云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同时按照以下材料序号顺序依次扫描报名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岗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专用邮箱qydyzx@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2.《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本人亲笔签名);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

  6.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5日-2024年5月8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工作人员依据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核结果,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庆云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教师资格证书、《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包括网签),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他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5日之前取得)。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组织考试

  1.初试

  庆云一中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资格复审情况,对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研究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另行通知。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审核通过人数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

  具体时间、形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庆云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

  2.面试

  面试分为两个环节:试讲和答辩

  (1)试讲:采取现场讲课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8分钟。由评委组现场打分,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官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提出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现场打分,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引进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由庆云县第一中学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选聘手续。

  2.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选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庆云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引进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引进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庆云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

  考生在报名、面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选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所报单位变更联系电话。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3782637

  监督电话:0534-3321470

  附件:

1.2024年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2024年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3.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庆云一中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

山东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截至2024年5月6日在职在编的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应聘(含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人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5月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拟公开招聘114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级岗位、C类为教师高级或技能岗位、D类为综合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5月6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5月6日11:00-5月9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nedu.jinan.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5月6日11:00-5月9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A、D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B、C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B类岗位应聘人员,笔试费在面试结束后缴纳)。缴费成功的A、B、D类岗位人员可于5月15日9:00-5月19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务必于5月9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A、B、D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C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D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A、B、D类岗位均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B、C类岗位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技能型岗位面试采取技能展示和试讲(或答辩)相结合的形式。

  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B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C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5月12日(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对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B、C类岗位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事宜联系引进单位)。

  (二)A、B、D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为教师和综合两大类,不指定教材。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19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A、D类岗位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A、D类应聘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B、C类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和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⑥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⑧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A、D类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C类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A、D类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A、D类岗位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幼儿教师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D类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确定

  A、B、D类岗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A、B、C、D类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B、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

  1.济南西城实验中学  0531-81605112

  2.济南医学中心实验中学  0531-81606262

  3.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  0531-89616865

  4.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  0531-88635801

  5.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  0531-55532118

  6.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  0531-87083006

  7.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  0531-82035105

  8.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  0531-55564229

  9.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  0531-87196700

  10.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  0531-81315161

  11.济南外国语学校  0531-81207731,81207732

  12.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实验高级中学0531-58629519

  13.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  0531-76412979

  14.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  0531-81772390

  15.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  0531-68626057

  16.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  0531-88965373

  17.济南第五十中学  0531-59596572

  18.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  0531-76412516

  19.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531-82637908

  20.济南市皇亭体育小学  0531-86952573

  21.济南特殊教育中心  0531-82972347

  22.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  0531-76113009

  23.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  0531-87207571

  24.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0531-86126121

  25.济南市电化教育馆(济南教育电视台)0531-83187060

  26.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31-86111559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附件:1.2024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报考证明.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