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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历门槛将提高?教师法修订草案多项新规引关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师学历门槛将提高?教师法修订草案多项新规引关注

11月29日,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和现行教师法相比,《修订草案》由43条扩充至57条,在总则、权利与义务、资格和准入、聘任和考核、培养和培训、保障和待遇等章节均有相应调整。

如何提高教师地位、建设现代化教师队伍?保障教师哪些权利?怎么保障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甚至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修订草案》对此作了回应。近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小学教师学历门槛应考虑农村实际

《修订草案》第十六条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该规定引发热议。

现行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的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修订草案》将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由原来的中等师范学校、高等师范学校的专科毕业提升到高等学校的本科毕业。

近年来,我国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目标、新任务。比如,2018年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培养层次,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2019年2月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发展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的优质教育,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各级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等目标。

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罗爽认为,《修订草案》第十六条的规定契合国家在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长远布局和目标。

今年10月21日,教育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时介绍,1993年至2020年,我国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从84.7%提高到99.98%,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从59.9%提高到99.89%,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从51.5%提高到98.79%,幼儿园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占比从2.8%增长至85.75%,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从0.18%增长至66%,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占比从不到1%增长至11.47%,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从1.70%增长至27.75%。

“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从0.18%增长至66%,这说明我国教师学历水平在不断提高。”罗爽说,目前,我国教师学历基本上已经实现了从原来的“本科、专科、中等师范”到目前的“研究生、本科、专科”的结构转变。

但温州大学教授朱家德认为,《修订草案》第十六条的规定,特别是对小学教师学历要求从中专一步跨越到本科的规定,既使不同学段间的学历要求区分变得不明显,也会对专科生就业问题产生一定影响。

朱家德认为,对教师学历门槛提高符合我国现代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改革发展方向和趋势,但不能忽视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

今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普通小学15.80万所,教职工人数596.63万。小学教学点9.03万个,小学教学点专任教师人数有35.82万。

“相当于现有农村小学教学点平均只有4个专任教师。”朱家德认为,农村小学教学点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和重点在于有更多愿意来、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如果按照《修订草案》要求小学教师学历为本科,那么要考虑小学教学点是否有长期稳定的师资队伍。建议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小学教育工作情况下,考虑让专科生成为兜底人选。

教师资格证制度设计有待细化

教师资格证是进入教师队伍的敲门砖。《修订草案》对不同学段的学历要求,成为获取教师资格的重要一环,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中小学(含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专业课(含中等、高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等类别。

朱家德认为,根据教育对象划分教师资格证等级,会降低教师资格证的含金量,可以考虑统一各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的学历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的晋级制度。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医师法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二)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

“对比可见,医师法设置了报考条件,但最终专科生、本科生拿到手的执业医师证书含金量是一样的,并不是根据工作单位来确定资格证书等级,而是根据教育教学能力及聘任岗位来确定教师资格证书等级。”朱家德说,提高教师资格证含金量可以间接提高教师群体社会地位。

《修订草案》第二十条规定,对教师资格证书实行定期注册制度。“定期注册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学校进行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失效,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罗爽认为,制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除建立严格的教师考核制度、保障教育教学水平外,还应凸显该制度促进教师自身发展的功能,以及考虑与教师职务制度、晋升制度相衔接的问题。

此外,对“教师资格证书失效,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定,罗爽认为《修订草案》并未明确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不合格之后的具体法律后果。“定期注册不合格,教师不能再教学之后怎么办?教师是转岗还是直接退出学校?这会给教师带来很大不确定性,不利于教师队伍稳定。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手中定期注册的权力该如何合理限制以充分保障教师权利,需进一步细化。”
教师薪资水平能否得到提升和保障

教师获得薪资的基本权利和薪资水平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现行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受访专家表示,多年来,教师群体非常关心薪资水平问题,尤其关注与公务员薪资水平比较情况,这也是能体现教师群体地位的重要标准。

《修订草案》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单位缴费、津贴以及奖励、培训等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分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值得注意的是,《修订草案》第十三条还规定,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罗爽认为,《修订草案》新增规定将教师工资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是一大亮点。

保障教师权利和地位提升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提升教师地位。《修订草案》在总则中规定,坚持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国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教师奖。要求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维护教师队伍形象,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风尚。

《修订草案》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保障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安排教师从事学校以外的执法、执勤或者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2019年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

罗爽认为,《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等内容,但在第九条教师享有基本权利中并未有与此相对应的规定。“如果在教师基本权利中,明确教师具有‘拒绝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的权利’,对教师来说是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双层保障,更有利于教师履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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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594名 年龄放宽至33岁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594名。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不超过33周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通知》明确,2026年“特岗计划”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地区倾斜。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重点补充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通知》提出,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年人均4.18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3.8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通知》强调,各地要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在7月底完成招聘工作。要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要严格规范特岗教师管理,对于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跟进指导,确保招聘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四川省4.2万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7日,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顺利结束。本次考试全省报考4.2万余人,设置21个考区、28个考点,抽调面试考官3100余人。

精心部署,全链条压实责任

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本次面试组织工作。5月8日,召开全省考务培训视频会议,围绕政治责任、安全底线、队伍建设、服务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进行部署培训。各地联合宣传、网信、公安、卫健、电力等部门,压实责任链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工作流程和实施方案,全力保障面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

严密规范,全维度守护公平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同志在国家教育考试四川省指挥中心,通过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对全省面试工作开展实时巡查、全程督导。各地配强驻点巡查力量,从严抓实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全流程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切实筑牢考试公平公正防线。

温情护航,全方位服务考生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坚持以考生为本,考前通过多渠道推送温馨提示;各考点科学布局、专人引导,提供便民服务;为特殊考生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彰显人文关怀,积极为考生营造安全、舒心、有序的应考环境。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6月12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甘肃省17250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7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在全省14个市(州)顺利结束,共计17250名考生参加本次考试。

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省教育考试院严格落实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机制建设、技术支撑与执行落实,切实筑牢考试安全防线。

强化组织管理。成立省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考务文件及考试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与时间节点,召开专题考务培训会,对考试流程、应急处置、保密要求等关键环节进行逐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到岗、到人、到位。

压实技术保障。全面完成面试系统部署、网络环境调试及系统测试,组织各市(州)考区逐一反馈测试结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同时,提前完成人脸识别仪、智能安检门等关键安检设备的调试与准备工作,实现考生身份精准核验与违禁物品高效筛查,进一步强化考点入口安全管控。

细化考务执行。对全体面试考务人员及考官进行系统岗前培训,围绕评分标准、操作流程、考场纪律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确保面试评分公平公正、程序严谨有序;组织各考点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及考前全流程模拟,提升考务人员对突发情况的快速反应与规范处置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温馨提示,提醒考生注意事项,加强涉考信息监测,保障考试环境清朗有序。  

考试期间,全省各考点秩序良好,考务管理规范严密,技术系统运行平稳,圆满实现“平安考试”目标。

江苏省13.7万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3月7日,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顺利结束。全省共报考13.7万人、27万科次,共设59个考区、95个标准化考点。

考前,省教育考试院召开考务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本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级考试机构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协同宣传、网信、公安、卫生健康、电力等部门,扎实做好安全保密、考试组织、综合保障及温馨提醒等工作。各考点严选考务人员,加强考试培训,强化考场管理,热情服务考生,全力保障考试平稳实施。

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严格入场检查,强化手机管理,加大巡考力度,综合整治考试环境,严防违纪作弊。考试期间,全省考试组织安全平稳,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

全省有2名视障考生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的有声试卷参加本次考试。相关考点制定“一对一”服务方案,单独设置考场,辅助引导进场,助力考生顺利完成考试。

预计4月17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甘肃省6.8万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3月7日,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顺利结束。本次考试开考幼儿园至中职等5个学段39个科目,6.8万人报考。

我省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公平。考前,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专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开展考务培训。严密组织试卷流转与保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试题绝对安全。全面启用标准化考点及人脸识别、智能安检系统,协同公安、无线电等部门联合保障,净化考试环境,严防替考及违规物品入场。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宣传,严肃考风考纪,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落实“禁考”处罚,着力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考试期间,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伟协同宣传、网信、卫健、无线电等部门工作人员在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联合办公,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情况,为考试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省派巡考员在各考点对考务组织、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考试规范有序。网络巡考人员全程实时监控考场情况,切实保障了考试公平公正。

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各考点组织规范有序,考场秩序良好,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了“平安考试”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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