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西省侯马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侯马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侯马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批复》(临人社函〔2021〕28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主要是符合招聘条件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2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侯马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具有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普通话水平,取得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侯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ouma.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5 日8:00至2021年12月29日18:00

报名网址: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侯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侯马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30KB)。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2.资格初审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报名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进行缴费,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侯马市公开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发布通知。

4.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侯马市教育科技局联系解决。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教育综合知识占总分30分;

《科目二》岗位专业知识占总分70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甄别。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揭晓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报到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公告网站公布。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评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公平、科学,面试考官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组成。每个考官组由七人组成,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考察方案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负责制定,报侯马市公开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侯马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侯马市委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侯马市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一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实行8年服务期承诺制度。

六、严格疫情防控

招考过程应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审查,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招考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如有调整将在原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和监督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侯马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7—4216506(侯马市教育科技局)

本方案由侯马市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九、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侯马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 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4. 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 同意报考证明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柳州三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柳州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为做好三江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认定三江县户籍和持有有效期内的三江县居住证人员申请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 0772-8618092。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三江县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户籍在三江县管辖区内;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三江县居住证。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教育厅统一安排,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系统平台开放时间:

上半年开放时间:3月20日至7月22日。

下半年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0日。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注:今年的系统功能升级,按照国家数据安全要求,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申请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

(二)教师资格体检

认定机构与体检医院落实体检时间,明确体检要求,并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路径。

教师资格体检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三江侗族自治县现场审核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时间、地点:

上半年时间:2024年6月26日—7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下半年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28号)。

(五)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柳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七、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关注户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浙江遂昌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24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一)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需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其他报考人员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引进: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5月14日17:30

报考人员通过手机软件市场(手机端)或者钉钉网站https://www.dingtalk.com/(电脑客户端)下载安装并注册钉钉软件,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遂昌教育局二维码”加入遂昌教育局,再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二维码”后进行报名信息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遂昌教育局二维码)

(报名二维码)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5月15日12: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二维码”,然后通过页面中的“查看数据”功能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5月13日8:30-5月14日17:30)内的,可再次通过“发起提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受应聘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5月15日0:00-5月16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二维码”办理网上缴费,缴费人员一定要在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姓名。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考试费为50元,共计100元。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二维码)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5月16日9: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遂昌县教育局计财科审核,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免除考试费考生无需再进行网上缴费。

4.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1日8:30至5月22日17:30(上班时间),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遂昌县教育局7楼705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

上午8:30—10:00教育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教育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折算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遂昌县职业中专(遂昌县妙高街道上南门路8号)。

(三)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招聘计划在3人及以上的职位比例为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名单公布后,入围应聘者本人带相应的待审查核验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新城大厦2号楼7楼707室)参加资格复查核验。资格复审需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毕业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或逾期不领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折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折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折合成绩又相等,以专业知识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总分差5分及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并不再递补。

2.录用后在核定的学校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

3.录用人员不参加选岗的、放弃选岗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以及事后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的人员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三)遂昌县户籍指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如以户籍报名的以2024年5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和现服务遂昌的大学生志愿者,户籍不限。

(四)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五)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uichan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

投诉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9653

附件:2024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附件:2024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xlsx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西河池东兰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东兰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东兰县户籍;

  (二)持有东兰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东兰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东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024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我县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安排如下:

  上半年: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2、报名网站及入口。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

  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3、申报注意事项。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

  (3)《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6月3日—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2、现场确认地点:东兰县扶贫移民家园(向阳新城)3栋B单元2楼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3号教育局窗口。

  3、现场确认需提交或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④驻东兰县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东兰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特别提示: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统一组织体检,指定体检医院为东兰县人民医院;体检表上的相片应与网报相片同底,并盖体检医院公章;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如未能参加统一核查的,需申请人持身份证到确认点附近的东院派出所向阳警务室(地址:向阳新城社区南门;交通指引:从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向南步行50米后右转,向西再步行50米即到)出具并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自2024年开始,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要申请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

  (二)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颁发证书。申请人手机收到的“广西大数据发展局”发送的领取信息后方可凭身份证原件(2024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3号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提供邮寄服务,个别需要邮寄的,请与窗口工作人员联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东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廖克盛老师,联系电话:0778-6333717(办公室)、18077809160 (手机) ;谭核老师,联系电话:0778-6500706(政务教育局窗口)、13877822577(手机)。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东兰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

重庆益阳市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落实《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编办发〔2020〕1 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024年赫山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177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小学阶段教师30名,初中阶段教师110名,高中阶段教师37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资质条件(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2022–2023年度赫山区人事考试失信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赫山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察➞公示。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http://www.yyhsrs.cn:8090报名,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审查用)。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职位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涉及应聘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调整相应职位的招聘人数。

咨询电话:0737-4400562(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7-4444915(赫山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笔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内容

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75%,党对教育的创新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5%。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9:30-11:30,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24:00登录http://www.yyhsrs.cn:8090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入围人员名单)并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如未按时到达视自动放弃。

3.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试教前进行资格初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网上报名后直接打印)。

2.毕业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用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应学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1份。

3.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初审之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还未发证的,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在资格初审之前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还未发证的用普通话测试点开具的成绩证明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从教经历证明(附件4,报考小学职位的相关应聘者需提供)。

7.其余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附件5)。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与试教资格,造成相应职位拟试教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2的比例时,在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应聘同一职位出现最后一个入围资格审查名额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入围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试教。

招聘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数。招聘职位只招1人且试教人数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地点设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益阳市体育路148号),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试教通知书》。

(五)试教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试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试教通知书》参加试教。

1.试教内容及要求

中小学教师试教内容为对应学科的湖南省现行中小学教材内容,试教时量为每人备课20分钟、上课12分钟。

2.试教时间和地点(见试教通知书)

试教结束后,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试教综合成绩。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试教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试教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最低试教分数线,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试教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上述人员须将考察所需人事档案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规定地点,资料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审查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人事档案等资料的应聘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一并公示各学校岗位需求设置表。

在体检环节前因各种原因(本人放弃需出具书面说明)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职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且递补不超过2个批次。体检结束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自主选岗与聘用管理

报考小学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全部分配至乡镇学校;报考初中职位和高中职位的拟聘用人员10%分配至城区学校。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同学科职位拟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

自主选岗结束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办理相关手续。被聘人员须在赫山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至其它部门或地区工作。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赫山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监督举报电话:0737-2935510。

六、特别提示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进入面试环节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分配等环节放弃或在试用期内放弃的人员,记入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
———————
附件:

1.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一).docx

2.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二).docx

3.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三).docx

4.从教经历证明.docx

5.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组织部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云南省红河州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普通话测试站拟定于2024年5-6月开展第二季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阅知。

一、报名对象

1、红河州职教园区(含建水校区)在校学生。

2、社会考生

二、报名时间

1、在校学生: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2、社会考生:2024年5月6日至5月8日(8:00-11:3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1、在校学生: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2、社会考生

蒙自校区:上海路南延长线职教园区培训中心406办公室。

建水校区: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办公楼一楼职业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

注:社会考生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完成后,可在测试前2天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查询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点击“准考证打印”。

第二步: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查询进入准考证页面下载打印。

五、测试时间

1、在校学生: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2、社会考生

蒙自校区:2024年5月 18 日

建水校区:2024年6月1日

注:具体测试时间段以准考证为准。

六、测试地点

蒙自校区: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职教园区2号教学楼2-103。

建水校区: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实验楼三楼普通话测评室。

七、测试收费

1、在校学生:25元/人次,对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贫困生),缴费时间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2、社会考生:50元/人次, 报名现场缴纳。

注:收费依据为云发改收费〔2009〕1247号文件;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依据为云发改收费〔2009〕1247号、云教函〔2024〕3号文件。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测试完成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或国家政务平台查询成绩,并到指定地点领取纸质版证书。

2、证书领取地点

蒙自校区: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职教园区培训中心406办公室。

建水校区: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办公楼一楼职业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

九、注意事项

1、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无误,若考试出现身份证读取信息与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符,则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考生测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否则不予参加测试。

3、测试当天将采集考生现场照片作为测试登录及证书中的证件照使用。考生在考试当天应穿着深色上衣,头发整齐,五官不能遮挡,不画浓妆,一旦现场采集照片与身份证比对不通过,将取消当场考试资格。

4、根据新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 号),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考环节,即测试前10分钟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但在第四项命题说话答题前会增加30秒准备时间。请广大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内容,积极备考。

十、测试站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73-7696591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4月29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