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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朝阳区2021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长春市朝阳区2021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5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经朝阳区教育局申请,朝阳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50名。招聘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2日至2003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服务期未满的现任“特岗教师”;

  8.已通过公开招聘被长春市朝阳区中小学校聘用,尚在聘期内的,及曾经从长春市朝阳区中小学校辞职的编制外聘用制教师;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

  1. 此次招聘教师为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被聘用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科实际需求统一调配使用。被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次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参照长春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受聘人员一经聘用,工作期限不得低于三年。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12cccy/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30日下午14:00截止,14: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

  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不大于100k。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考生可错时、错峰报名。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培训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2年1月12日9:00至2022年1月15日9:30截止。

  考生登录网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12cccy/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9:00至11:00.

  3.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携带证件材料: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和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凡参加2022年1月15日笔试的考生均须提供本人笔试前48小时内(1月13日-14日)由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纸质版阴性证明(检测机构请见附件4)。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笔试《准考证》;(3)提供并上交本人笔试前48小时内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4)《朝阳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5)《朝阳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按招聘计划,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6.成绩查询:2022年1月20日,可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12cccy/自行查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方共同研究确认。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含)比例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聘用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ccchaoyang.gov.cn/)、“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培训上岗。

  七、注意事项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长春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市朝阳区政府网站、“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2.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3.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长春市朝阳区政府网站、“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ccchaoyang.gov.cn/)、“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长春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ccchaoyang.gov.cn/)、“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人社部门电话:0431—89617240(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笔试、面试等工作。

  附件1: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朝阳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3:朝阳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附件4:长春市内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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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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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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