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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阳市环县2021教育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庆阳市环县2021教育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人公告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庆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及《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 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教育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50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表)

  二、引进对象

  1.师范类43名(环县第一中学7名、环县第二中学9名,环县第四中学2名、环县第五中学5名、环县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2名、环县思源实验学校6名,环县环城初级中学4名,环县第三中学2名,环县甜水初级中学2名,环县山城初级中学2名,环县木钵初级中学2名)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含舞蹈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2.非师范类7名(环县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7名)

  “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环县工作;

  4.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简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指定官方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信息,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2年环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

  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关专业技术或从业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吋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院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所有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冒用有关证件及材料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但其本人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时间: 2022年1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发展中心一楼

  (三)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教育局按照公告发布的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统一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总分为100分。其中:同一岗位本科学历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足10人的,与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一同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报名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对于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后,与免笔试人员一起分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及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划定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者直接予以淘汰。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对免于笔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研究生学历人员优先引进。对于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剩余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遇某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六)资格复审。通过笔试和面试,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院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证件资料交至县教育局,如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县教育局将拟引进人员所提交证件资料收齐后,及时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八)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九)公示。对于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x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聘用。对确定引进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并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五、优惠政策

  1.对于一次性签约服务10年以上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每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5万元,具有本科学历的,每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2万元,并由政府无偿为其提供100至120平方米的安置房一套,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满10年后,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及省部共建一本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从工科院校签约引进一本专业毕业的优秀专业技术性人才,每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5万元,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3.引进人才在职称晋升、评优选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名人员一律要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二码联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要求,凡是不服从安排管理的,现场取消相关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2年环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咨询电话:0934-4423707

  附件:

  1.2022年环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

  2.2022年环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22年环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院校推荐表 

中共环县委组织部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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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临安区2024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120人公告

  根据临安区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120人,其中普高5人、初中41人、小学74人。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补助,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全国和省级知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2.省优秀班主任、省师德楷模、省教坛新秀、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3.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

  第二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等奖项;

  (2)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

  (3)省属重点建设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建设专业艺术类院校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7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4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作为第三类人员报考相应岗位。

  第三类: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指:除第一类、第二类以外的其他人员。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的可放宽到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0周岁。

  5.学历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详见附件1中的学历、学位要求。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对象须在2024年5月1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户籍条件:第一类和第二类报考对象不限户籍;第三类报考对象仅限杭州市户籍或杭州市生源。户籍以2024年5月1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7.教师资格证书条件:2024年本科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2024年毕业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生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8.专业条件:普高和初中岗位要求按所呈报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两者要一致;小学岗位的学科可以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符合其中之一。符合暂缓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只能凭所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

  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9.注意事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3)临安区正式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签约临安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的各类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及改报、笔试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01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5月14日9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125.124.24.208:8082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5月17日9时。

  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就其填报的考生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系统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5月18日9时。

  已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改报的资格审核时间至5月18日12时结束。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或完善资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农村初中、小学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普高、城区初中、小学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比例,招聘计划在5名及以下的岗位为1:3;招聘计划在6名及以上的岗位为1:2,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4.笔试确认

  时间:2024年5月19日9时-5月20日9时

  报考农村初中、小学岗位的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必须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笔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无需进行笔试确认。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23日9时-5月25日9时期间。

  已完成笔试确认人员登录招考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82),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须知、考场规则、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材料。逾期后果自负。

  6.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填写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02考试方法

  1.农村初中、小学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共一门,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示地点为准。

  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临安教育网发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名及以上10名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

  面试前,区教育局组织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内容为考生在“注册报名”阶段填写信息相应的原件。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发现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情况,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3)面试

  ①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③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④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2.城区初中、小学岗位

  考核采取综合考核方式,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先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初选,通过报名量化考评、视频遴选等方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名及以上10名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初选人数入围面试对象。面试方式和农村岗位一致。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3.高中岗位

  考核采取综合考核方式,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考核流程、要求、入围面试比例和农村初中、小学岗位一致。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03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选岗

  报考城区初中、小学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若成绩一样的,由抽签决定顺序。

  报考农村初中、小学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一样,抽签决定顺序。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择应聘学校的,视作放弃。

  3.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审核人事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放弃选岗、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s://www.linan.gov.cn)、临安教育网(http://www.linan.gov.cn/jyj)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在聘用后1年内未取得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人才政策根据区有关文件执行。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71-63721938、61060899(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监督电话:0571-61061201(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附件:

  附件1: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及控制总量备案制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见附件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均可作为报名依据。

  4.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符合应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要求(不含高校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时可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临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4年5月8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1日11:00

  报名方式:

  1.电脑端:山东临朐门户网站(www.linqu.gov.cn/,下同);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4年临朐县公开招聘教师”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找到报名系统登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1日11:00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2日11: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lqjyjzgk@126.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拨打电话0536-3212027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通过后,视为缴费成功,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已缴费”,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通过的考生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六)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比例按1:3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笔试准考证》《临朐县2024年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报名网站于面试资格审核时开放,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打印以上材料)。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以上证件的,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原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填写,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填写“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并加盖公章(202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不用提供)。

  (七)面试缴费

  面试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024年潍坊市统一确定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1.笔试。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科目一:教育理论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等。

  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分别按30%、70%折算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2.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音乐、体育岗位须加试技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试讲(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8分钟。

  (2)加试(100分)。音乐岗位加试主项(即所学专业,占35%)、副项(占25%)、键盘自弹自唱(钢琴,占40%),主项不是器乐的,副项必须加试器乐,考生须自带特长乐器。体育岗位加试跳远、武术、篮球、足球、技巧等项目,各项目均按20%的比例计分。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试讲和技能加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九)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岗位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及技能加试成绩分别按40%、50%、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试讲成绩、技能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中小学聘用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中职聘用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

  3.所有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

  六、其他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临朐县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全程参与),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临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督。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教师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查询。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临朐县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地址: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龙泉路2698号)。

  临朐县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536-3212027(工作日)

  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网址:www.linqu.gov.cn

 

  附件:1.临朐县2024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临朐县2024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xls

浙江宁波财经学院2024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7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教师)7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现有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象山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设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信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文体部等教学单位,4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拥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89.89%,副高及以上教师占比37%,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48.46%,省151人才、省高校领军人才、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教学名师、市领军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百余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4个、优势重点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127门;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4个。近五年,获批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0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1项;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8项,21篇资政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立项建设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3项,获得省、市教学成果奖26项,在校生获国家级各类竞赛奖项1800余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见附件1)

  五、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单位:万元

人才

类别

学校安家补助

市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年薪

科研启动费

直聘政策

其他待遇

A1

协商

学校协助申请宁波市各类人才相应的安家补助与购房补贴

面议

面议

直聘正高

1. 宁波市事业编;

2. 住房过渡政策二选一: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享受租房补贴(每月2千元,享受2年)

A2

260

≥70

60

B

180

≥45

30

C1

130

≥30

20

直聘副高

C2

110

≥25

10

D

100

≥25

10

/

E

60

≥17

5

  详见《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见附件2)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财经学院 网站(http://www.nbufe.edu.cn)的“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载并填好《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3), 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dhyzhaopin08@163.com 邮件主题 请标明“应聘学院+人才类别+姓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的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报名;国外、港澳台留学归来人员也可先持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成绩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2个工作日在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由人事处通知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应聘邮箱:dhyzhaopin08@163.com  

  联系人:潘老师0574–88052286

  附件1.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xls

  附件2.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docx

  附件3.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doc

宁波财经学院

2024年4月28日

新疆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昌吉学院党委研究,现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工作(全年开展),本年度14个岗位计划引才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乌昌石城市群核心发展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核心区——美丽的昌吉市,距离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自1959年立校至今有65年的办学历史,2001年5月被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区属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734人,其中专任教师1259人,具有高级职称51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0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9人,自治区天山英才、天山雪松、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5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22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89人,本科生25743人、专科生6168人。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60万平方米。其中,新城校区67.67万平方米、园丁校区12.93万平方米。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378.44万元,纸质图书170.195万余册,电子图书188.935万余册。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能源与控制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15个二级教学单位,共82个本、专科专业(其中57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工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学校于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材料与化工、教育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其中教育硕士设有物理、化学、数学、思政、语文、英语、美术、小学教育8个专业,材料与化工硕士设有材料工程、化学工程2个专业。2024年又申报了化学工程与技术、能源动力、交通运输、金融和设计五个硕士点,目前已通过自治区初审并完成公示。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小学教育;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物理学、材料物理、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能源与动力电气虚拟仿真实验、民航概论、仿真雷达管制下的机场塔台管制模拟实验教学项目、JAVA程序设计、微观经济学、现代教育技术、学前儿童游戏、高等代数、数学分析、标志设计,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地培育单位、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新疆低阶煤高值化绿色利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通用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签约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建有昌吉州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准东研究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公共经济研究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所、体育文化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校对口支援高校为山东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并与兰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新疆大学等近百所高校建立了长期对口协作关系,与山东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

  三、引才对象

  (一)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有主持国家重点项目经历;或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的人才。

  (二)学术骨干。具有副高级职称,主持一定数量的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基金项目;或获得较高荣誉;或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

  (三)青年博士。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取得标志性成果。

  (四)团队英才。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推动学校学科建设。

  四、学科专业

  详情见附件1。

  五、引才待遇

  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青年博士、团队英才各项待遇面议。除享受学校薪酬待遇外,还可推荐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各类人才项目。

  六、引进流程

  本公告2024年全年有效,高层次人才通过绿色通道采用考核的方式引进。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下载填写并提交《昌吉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35943149@qq.com。

  收到简历后,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面谈和试讲,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七、联系方式

  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可咨询党委组织(人事)部或相关学院联系人,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1.联系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昌吉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2.联系电话:0994-2337013、13199707314(蒋老师)

  3.邮政编码:831100

  附件:1.昌吉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昌吉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下载)

昌吉学院

2024年4月26日

山东省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学校自1955年建校以来,坚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改革,走出了一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特色办学路子,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800多人,畜牧兽医类在校生数量全国第一,是全国最大的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基地,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多次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大学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全国农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最受新农村信赖的学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改革开放40周年山东最具品牌美誉度学校、山东内涵建设最具影响力高职品牌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其中管理岗位6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7日以前取得;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二)招聘岗位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zzrs.sdmy.edu.cn)进行报名,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1日16: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初审通过人员于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11:00

  笔试在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进行,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管理岗、辅导员岗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710877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536-3086221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3031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北校区3号教学楼办公区3C306室),邮编:261061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须知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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