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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疫情防控须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疫情防控须知

广大考生朋友: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 2022年1月8日-10日举行。当前,全国疫情仍处于多点发生、 局部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 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 生务必按如下要求做好考前疫情防控工作:

一、扫码打卡

(一)扫码打卡流程:
1.信息检查 扫码前,请考生务必先仔细检查“信康码”个人信息

(微信搜索“信用青海”—“信康码”—“个人信息”), 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特别是“当前城市”信息须确保准 确无误(如下图)。当前所在城市发生变化时,请务必及时 修改。(因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疫情防控须知

2.扫码打卡

已成功报名参加青海省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面试的考生,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青海省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如 下图)二维码,进行健康信息打卡。扫码后弹出“绿码”(或 黄、红码)即为打卡成功,无需其他操作。

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疫情防控须知
(请务必保存此二维码,考前将多次使用)

(二)扫码打卡时间及次数要求

1.12 月 18 日-12 月 24 日期间(考前 14+7 天),从省 外返青或仍在省外的考生须每天打卡一次,其他考生在此期 间至少打卡一次。

2.12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所有考生均须每天打 卡一次(已完成面试的考生,后期无需进行打卡)。

二、当前我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 3 号)》要求,我省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

1.低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须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查和测温,并持有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 证明。

2.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来青人员和有中高风 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青人员,除需扫码、测温和持有 48 小时 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所有来青返青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 备,接受社区健康管理。

三、参加面试需携带的资料 1.选择“西宁在校生考区”的考生:

(1)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附件 1);

(3)截图彩色打印,有本人签字确认的绿色“信康码(健康码)”(信康码获取方式: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 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 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 面试前一天截图);

(4)截图彩色打印,有本人签字确认的绿色“通信行程 卡”(通信行程卡获取方式: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通信行程卡, 按提示要求注册查询个人行程数据,参加面试前一天截图);

(5)面试前 48 小时内我省定点医疗卫生或疾控机构出 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2.选择“西宁非在校生考区”的考生:

(1)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 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附件 1);

(3)截图彩色打印,有本人签字确认的绿色“信康码 (健康码)”(信康码获取方式:搜索“信用青海”→关注 “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 →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 加面试前一天截图);

(4)截图彩色打印,有本人签字确认的绿色“通信行 程卡”(通信行程卡获取方式: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通信行程 卡,按提示要求注册查询个人行程数据,参加面试前一天截图);

(5)面试前 48 小时内我省定点医疗卫生或疾控机构出 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C)、 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体温 异常(≥37.3°C)的考生,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 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 的,需服从考点的安排,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特别提示

1.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全面控制,奥密克戎变异株的出现增加了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请各位考生随时关 注当前所在地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并提早安排好行程,建议 省外考生提前 14 天返青,省内考生考前14天内不离青离宁。备考期间做好日常防护,及时进行健康排查。

2.因考前核酸检测考生较多,时间较为集中,可能存在 部分医疗机构检测报告出具时间较久等情况。为防止考生考 前未能及时取得报告而影响考试,请考生务必尽早预约,详细咨询相关机构报告出具时间。

3.因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接受体温测量 (低于 37.3°C)、查验证明材料方可进入考点。由于核验时 间较长,建议考生提前 60 分钟到达考点,前往考点途中要 加强自我防护,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服从考点管理,除身份核验外,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少交谈,排队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考试 结束后,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聚集。

4.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入场,切勿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文明应考。考生在考试 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有关法规予 以严肃处理。

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考点的工作安排,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考试疫 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及材料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行程及健康信息。对于刻意隐瞒病 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 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密切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 息。

附件:

1.青海省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 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

2.青海省部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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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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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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