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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1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中山市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18人公告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课教师共18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其中,博士工资待遇除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外,可按政策申请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补贴和享受中山市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补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2020、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

  以上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不满两年(博士研究生不满五年)并在报名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5.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

  6.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相应,下同)。(1)社会人员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2)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择业期内的研究生和2022年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以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须签订有关承诺书。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4)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的;(5)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在服务期限内的;(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另:社会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 12月22日后出生),如有职称要求,需具有与岗位相应(指学科、职称等级)或以上(指职称等级)的职称(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有网络报名、确定入围考试人选、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加网络资格审核确认。

  2.报名时间及方法:

  (1)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10日17:30,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

  (2)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招聘系统报名功能于2022年1月10日17:30关闭),在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

  (3)完成招聘系统网络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报名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对照公告基本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具体岗位条件)按照招聘系统操作要求分类上传。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要求:

  (1)报名表及有关证书材料:

  A.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里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完整的学习成绩单(佐证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有关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未作要求的可不提供);④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⑥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以上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B.社会人员需提交:①《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②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等;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④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此类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2)所有报考者需提交:3分钟以内模拟教学的视频资料。视频要求:呈现本人的教态和语言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内容自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压缩至150M以内,视频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科名称+姓名。视频资料容量较大,且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3)所有报考者需及时确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是否成功上传,如有问题,及时与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沟通。

  (4)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21年12月22日止。

  (7)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4.报名人数公布: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报名首日后的第7、第10个工作日在报名系统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5.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及时查询审核情况。

  6.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教学业绩(社会人员岗位)、获奖情况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10X;X≥2的,Y=8X)。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考试。本场次不设开考比例。

  入围考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也可在2022年1月12日后在招聘系统中查询入围考试结果。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具体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通知考生。

  ①专业技能测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带备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供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②测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招聘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③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达70分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 

  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招聘单位相关网站公布,具体网址见《招聘单位网址及联系电话表》(附件3)。

  2.面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内容。采用试教或说课、面谈或答辩等形式进行。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通知考生。

  ①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由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公示栏及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放弃聘用资格的;

  8.未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9.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其他:

  1.以上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因取消或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统一设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3.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4)执行。

  4.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5.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山市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招聘单位网址及联系电话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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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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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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