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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太原市迎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迎泽区教育事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迎泽区教育系统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0名。招聘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太原市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年龄、专业、职业资格及其它条件,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详见《岗位一览表》;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能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岗位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

设置的,报考人员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以《岗位一览表》为准。“专业”中,专科、本科按照“阳光高考”(https://gaokao.chsi.com.cn/)“专业库”中的专业设置;研究生按照“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专业库”中的专业设置。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职业资格要求: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的要求。

5.已就业人员报考要求: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

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五)其它条件要求

其它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上述招聘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予以发布,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其它招聘事宜在迎泽之窗予以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bm.wsbm.org.cn/0351yz/index.aspx)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在80KB以下)。报名必须使用居民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人员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当与教师资格证上所载明的任教学科一致,并且与考生本人报考的岗位要求学科相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6日17:00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2022年1月1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022年1月14日17:00至1月16日17:00期间,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确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同岗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报考人员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00至17:00。

报考人员向迎泽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后,由迎泽区教育局统一办理改报,电话:0351—4159432。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1月16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考人员50元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2年1月17日9:00—17:00,到迎泽区教育局(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南海街北段)205室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2月21日至笔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须打印本人报名表两份(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及报名表,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及内容: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以及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的相关政策与实施策略。

笔试成绩将在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公告,原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有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资格复审合格的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迎泽区教育局公章。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报考应届生岗位的须提供与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相对应的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位验证报告(学位网)。

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已就业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19、2020年毕业生,还应同时提供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报考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聘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有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通过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予以公告。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加盖迎泽区教育局公章的笔试准考证、居民有效身份证。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空讲+答辩”的形式,时间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4.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面试结束后,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八)体检、心理测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心理测查在体检当天同时进行。体检及心理测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查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对体检或心理测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结论通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或心理测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心理测查全部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或心理测查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九)考察

迎泽区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各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心理测查、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本次招聘人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351-4159432

监督电话:0351-41530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务人员及报考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防疫工作。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招聘公告及其它相关事宜均在迎泽之窗

(http://www.yingze.gov.cn/)予以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本次公开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迎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太原市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太原市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报名入口:http://bm.wsbm.org.cn/0351yz/index.aspx

 

太原市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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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各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汇总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安排,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各省报名公告已经发布,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将各省报名公告汇总如下。

为方便考生掌握最新报考信息,可以微信扫码下面二维码关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公众号(NTCE指南)。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安排简表
省份 查看公告 网上报名 审核时间 缴费截止 收费标准 报考咨询
北京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8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215元 点击咨询
天津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30 4月18日-21日16:30 4月22日24时 260元 点击咨询
河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8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20元 点击咨询
山西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内蒙古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2日12时 4月22日24时 300元 点击咨询
辽宁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8日-21日 4月22日24时 180-220元 点击咨询
吉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7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240元 点击咨询
黑龙江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20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40元 点击咨询
上海 查看公告 4月17日-19日10时 4月18日-21日 4月22日24时 215元 点击咨询
江苏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7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200元 点击咨询
浙江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7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安徽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福建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江西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30 /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山东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8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240元 点击咨询
河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60元 点击咨询
湖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00元 点击咨询
湖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 4月18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320-390元 点击咨询
广东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广西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300-350元 点击咨询
海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7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300-350元 点击咨询
重庆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24时 4月17日-22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四川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8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贵州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 4月22日24时 200元 点击咨询
云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8时 各地不一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西藏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8时 4月17日-20日18时 4月22日24时 500元 点击咨询
陕西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8时 各地不一 4月22日24时 240元 点击咨询
甘肃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青海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300元 点击咨询
宁夏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300元 点击咨询
新疆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9:30 4月18日-21日19:30 4月22日24时 111元 点击咨询

 

安徽省黄山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黄山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黄山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黄山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黄山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黄山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黄山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黄山市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黄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黄山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黄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时间安排及认定机构

(一)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两个批次。

市教育局第一批次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4月7日至4月20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取得合格学历毕业证书的申请人。符合黄山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体检时间:4月7日至4月24日;

线上确认截止时间:4月30日17时。

市教育局第二批次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黄山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体检时间:6月15日至7月3日;

线上确认截止时间:7月10日17时。

区县教育局体检和确认方式(现场确认或线上确认)、确认时间以各区县教育局公告要求为准。

(二)认定机构

黄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2522753)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应选择“黄山市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等)、学校所在地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公告发布网址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栏目下,点击“安徽认定机构”查看。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上传的白电子照片黄山市教育局将下载打印作为证书照片粘贴使用,请务必上传规范白底证件照。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线核验。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二)体检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自行前往体检。

体检表见附件(请务必使用本公告附件或指定医院统一提供的体检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A4纸双面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当前认定批次有效),体检表上的照片务必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

本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第一批体检时间为4月7日至4月24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日),第二批次体检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日)。第一批次认定体检结论可用于第二批次认定。

黄山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1)黄山首康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梅林大道58号,联系电话:0559-2177188),周一至周六上午7:30开始,10:00停止抽血,要求空腹;下午不安排体检。

(2)黄山市中医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鸿祥山路1号,联系电话:0559-2769009),周一至周六上午7:50开始,10:00停止抽血,要求空腹;下午不安排体检。

各批次申请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体检表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黄山首康医院或黄山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收回、申请人无需领取。

(三)线上确认

为方便群众办事,黄山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线上确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第一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7时,第二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7时。

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材料审核(不含体检结论)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市教育局收到体检合格结论后完成审批;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请申请人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如下材料的PDF版,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每项材料不超过500Kb:

第1项.身份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户口簿(含户口本盖章本人页、本人页无公章的加传首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6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4)驻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黄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2项.学历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核验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须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务必在系统中完成补充学历操作,如未及时补充学历信息或补充的学历经认定机构审核不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将不提供证书在线查询服务。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第3项.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核验通过的,须上传。

第4项.其他材料: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结论,并通过各级教育局各自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整个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所有环节涉及的事项均在各级教育局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线上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线上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四)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不变。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附件: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幼儿园)

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黄山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小学、初中、高中、中职).pdf,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幼儿园).pdf,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pdf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安排部署,现将我区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昭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昭化区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考试合格证及职业能力证书。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现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要求。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6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7日至7月23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9月14日至12月24日。

1.申报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

下半年:9月14日8:00至10月15日18:00。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和地点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21日至5月9日;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5日至6月19日;下半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周五9:00-12:00、13:30-15:30)到昭化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教育窗口进行现场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

2.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及体检报告。

(5)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五、证书领取

本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将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于昭化区人民政府网。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网站提示,按照操作说明填报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牢记网报密码,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随时浏览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咨询联系电话:0839—5572123(广元市教育局),0839—8724345(昭化区教育局人事股),0839-8725513(昭化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李老师)。

附件: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日

河南省三门峡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三门峡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三门峡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临时居住证、居住凭条(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市、省三级审核。

各类成人教育(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等)师范毕业生不属于“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3.符合“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资料下载”查询),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注意事项: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三门峡市教育局”。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见附件)。

四、认定步骤

2026年上半年开展两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次均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阶段—认定结论—证书发放五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 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4月7日8:00—4月17日17:00

认定人员范围: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非在读人员”;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202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申请。

第二批次:2026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

认定人员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认定的人员。

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已取得毕业证书且学信网显示毕业信息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系统核验本人学历信息,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中点选“非在读人员”。

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核验学籍信息,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中点选“在读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待学信网显示毕业信息后,请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系统核验本人学历信息,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中把“在读应届毕业生”更改为“非在读人员”,截至7月6日12:00时学历仍未核验成功的,不可取得本次认定证书,需参加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认定机构应选择“三门峡市教育局”,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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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的照片必须与体检表粘贴照片一致

3.签署承诺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个人承诺书》签名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从而影响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学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核验方法及申报时遇到的各种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

二)体检阶段

1.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每天上午7:50-10:30);

第二批次:2026年6月23日–6月26日(每天上午7:50-10:30)。

2.体检地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自行到三门峡市直机关医院进行体检,地址:文明路中段实验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398-2846168;0398-2846813。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见附件)。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到各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须空腹,即禁食、禁水。

(2) 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自行下载打印,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使用正楷字体在体检表右上角备注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生成

(3) 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三)确认阶段

1.网上确认

第一批:2026年4月17日–4月27日。

第二批:2026年6月26日–7月7日。

网上确认开通“全程网办”方式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

第一批: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

第二批:2026年7月8日–7月10日

确认期间,务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反馈(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将收到留言)。请申请人在“业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处,查看是否有“有留言”按钮显示。若有留言,请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状态的,无需现场审核。

以下申请人需到现场确认:

(1)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

(2)中国教师资格网“留言”中,需到现场审核的人员(含持居住证人员)。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

(4)持有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

(5)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高等教育学历、普通话证书显示“未核验”的申请人。

现场确认地点:三门峡市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D318教育局窗口(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与广场北路交叉口东200米、召公路与金谷东路交叉口南200米)。

咨询电话:0398-2816090。

注意: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3.确认阶段申请人审核状态五种

(1)“网报待确认”。即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未完成线上或线下审核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2)“材料待完善”。即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经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发现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修改报名信息。

(3)“材料合格待确认”。即经过确认点工作人员预审,当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齐全或符合认定要求,但仍需等确认点正式确认通过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4)“待认定审批”。即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经线上或线下审核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5)“确认未通过”。即线上或线下进行确认时,工作人员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审核为“待认定审批”状态的,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四)认定阶段

三门峡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者,经认定机构再次审核后,做出“认定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审核意见。

1.“认定通过”。即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本次认定,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2.“认定未通过”。即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本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的认定状态。

五)证书发放

第一批:2026年5月底。

第二批:2026年7月底。

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三门峡市教育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三门峡教育”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上传扫描件或照片必须清晰,不得多个证件拼图上传。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选择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上传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上传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上传:

1.学历证书原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证书原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上传原件。

)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须上传。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此类申请人必须现场确认),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上传。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须通过“个人信息中心”–“其他证书信息”栏目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

港澳台居民需上传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相关材料和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留言要求重新上传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证书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江西省贵溪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贵溪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贵溪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贵溪市户籍(不含龙虎山景区、上清镇)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贵溪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贵溪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贵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上述学历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今年上半年已经通过认定的人员,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大陆)申请人无犯罪记录信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二、认定流程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后在该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

(一)网上报名

1.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4月8日9:00至4月21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6月4日9:00至6月17日17:00。

下半年网报时间:10月8日9:00至10月20日17:00。

2.认定机构请选择贵溪市教育体育局。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学籍、学历核验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完成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5.为便于完成认定,申请人在报名完成后务必加入“QQ群”群号为859336813(未在网上完成报名的申请人,请勿进群)。群中昵称改为“8位数网报号+姓名+学段学科”,如因未及时浏览信息而耽误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材料审核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系统后台的审核状态和留言。材料审核时如出现问题,请申请人根据留言提示进行操作。如申请人未及时按认定部门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1.网上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暂定5月3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上半年第二批次暂定6月3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下半年暂定11月2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2.网上材料审核

(1)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

(三)体检

体检在市内指定医院,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标准进行,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将在QQ群内(群号:859336813)以发通知方式告知,请申请人密切关注QQ群信息。

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写好个人基本信息。

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和对体检结果产生影响的药物。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须向主检医生提交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生理期女性可在完成其他检查项目7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成尿检。

(四)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经网上确认、体检等环节,为认定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上半年两批次认定通过人员领证时间为7月,下半年认定通过人员领证时间为12月,如有变动,另行公告,领取地点:贵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大厅综合窗口。

三、注意事项

1.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2.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而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3.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4.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5.在贵溪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材料请提前致电贵溪市行政审批局协助办理。

6.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确认和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鹰潭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

 

贵溪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01-3770313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附件2:登录报名流程.docx

附件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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