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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市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安庆市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安徽省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共19名,具体岗位信息及条件见《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条件

  所有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学历: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若因疫情防控原因,获取证书时间可按照相关规定顺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在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市教育局和安徽师范大学等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

  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北门对面中央城大酒店一楼大厅。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没有进行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报名者可以提前投递简历至招聘工作办公室邮箱(qsjyrsk@163.com)进行沟通和问询。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可报同一学科的二个学校岗位志愿,根据面试成绩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学校未录取满的,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充录取。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4),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如因国内疫情影响现场报名,报名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属历届生的还须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属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

  (4)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该生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已修完全部课程,毕业证书待发”书面证明材料;

  (5)暂未取得报考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还需出具在2022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所报考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香港、澳门地区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考试等相关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

  2.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教材由潜山市教育局提供(见附件3)。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

  3.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4.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5.面试程序:考生上课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先抽取学科顺序,再抽取学科内考生顺序)。每位考生试讲和答辩时间合计15分钟。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面试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名单,并按有效岗位数等额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其余人员签订递补协议书。递补人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该招聘岗位因招聘人员流失而出现缺额,可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

  1.考察人选确定。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又超出招聘计划数,则加试(无生上课)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必须于2022年春季学期到校进行岗位实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岗位实习的须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实习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实习期内学校给予实习工资,并酌情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2.实习期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3.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市教育局等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内,首聘期三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首聘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名义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潜山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6-8937867(潜山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6-8920928(潜山市纪委监察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安徽安庆市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公告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2.安徽安庆市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公告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安徽安庆市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公告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招聘教师面试教材一览表.doc

  4.安徽安庆市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公告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潜山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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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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