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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直公办学校2021年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怀化市直公办学校2021年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工作需要,拟面向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怀化市市直属高中和初中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怀化市教育局成立2021年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怀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范围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2年即将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和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

3.资格证要求: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和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经查实,凡隐瞒以上信息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1个;招聘计4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uaihua.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官网的公示与通知。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 1月6日8:30-12:00;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7教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没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所需材料

(1)《怀化市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手写签名,粘贴本人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3)毕业证书、学士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证明(须在有效期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开考(公费师范生不受比例限制),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可以降低比例开考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招聘采取综合素质考察和面试方式。

①综合素质考察内容包括受教育程度、综合荣誉、在校表现、实习、实践及社会经历等,采取100分制。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占综合成绩30%。

②依据综合考察成绩排名,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考察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③面试为片段教学,采取100分制。片段教学成绩占综合成绩70%。

④综合成绩=综合考察成绩×30%+面试成绩×7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按折合前原始分100分制计算)的,不予录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带身份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个人绿色健康码,经测量体温后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当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以片段教学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若片段教学成绩相同,再进行加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怀化市教育局党委研究统筹安排到相应的市直学校。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编、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面试和体检等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佩戴口罩(自备)。其中非湖南师范大学在校生的报名者,进入湖南师大校园报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和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报名和面试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报名和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4)报名和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5)报名和面试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报名和面试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9)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加报名和面试。

2.考生报名以后须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畅通,确保招聘领导小组能够及时进行联系。报考人员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市教育局与预录用的2022年毕业生签署《毕业生就业意向书》。签约人员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根据怀化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体检。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怀化市教育局党委研究统筹安排到相应的市直学校。

咨询电话: 0745—2731355、2714168(市教育局人事科)

举报电话: 0745—2210282(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纪委)

 

附件:1.怀化市市直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怀化市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怀化市直公办学校2021年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2.怀化市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怀化市直公办学校2021年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1.2021年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市直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怀化市直公办学校2021年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3: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怀化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

2021年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市直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性别要求

计划

备 注

001

高中语文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5

 

002

高中数学

数学与统计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1

 

003

高中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3

 

004

高中政治

法学类、政治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2

 

005

高中地理

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2

 

006

高中物理

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力学类、核工程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2

 

007

高中生物

生物科学类及生物学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2

 

008

高中历史

历史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1

 

009

高中信息技术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1

 

010

高中美术

艺术类、艺术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1

 

011

初中语文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3

 

012

初中数学

数学与统计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3

 

013

初中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2

 

014

初中道德与法治

法学类、政治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1

 

015

初中地理

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1

 

016

初中物理

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力学类、核工程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1

 

017

初中生物

生物科学类及生物学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1

 

018

初中历史

历史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2

 

019

初中音乐

艺术类、艺术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1

 

020

初中心理健康

心理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1

 

021

中学体育

体育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3

体育舞蹈特长

合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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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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