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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2021年雨花台区招聘教师22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京市2021年雨花台区招聘教师225人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雨花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1年雨花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5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1》)和《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报考《需求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或2。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

  (3)报考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雨花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需求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可放宽至大专)。

  2.具有2年及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初中学段与高中学段可以融通),报考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学科的应聘人员须具有职业学校相近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学前教育的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3日17:00。

  说明:此次网上报名,合并招聘的学科(专业)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报学段学科(如:高中语文、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幼儿园学前教育)。

  2、资格初审

  雨花台区教育局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4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月13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

  通过我区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我市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月12日8:00至1月15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月18日12:00-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需求表1》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1年雨花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兼报我区的,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与其他区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正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正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正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0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④具有满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身份证(正反)、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幼儿园)满2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未注明任教学段、学科岗位的,需聘用单位出具满2年任教学段、学科的相关证明,如是劳务派遣的要在合同上加盖学校或幼儿园的公章。

  年龄放宽到40周岁报考学前教育的,还需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心理健康、职业学校专业的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1年2月4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并打印成绩。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将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面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雨花台区教育局将于2021年3月中下旬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府网发布教师招聘面试公告,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公告。在雨花台区参加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雨花台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从课堂教学能力、基本素养、基本功(分别占50%、30%、20%)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雨花台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21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雨花台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六、招聘监督 

  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73631 

  本公告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

2.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

3.雨花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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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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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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