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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2021年招聘教师1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通州区2021年招聘教师135人公告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通州区教委现开展2021年第一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35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根据《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由北京市教委委托首都师范大学为通州区定向培养的师范类专业2021届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1届毕业生;2020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及在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中,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须为统招非定向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上岗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能正常参加2021年就业派遣。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 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

  四、报名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http://zhaopin.bjtzeduyun.com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2021年1月4日9:00至2021年1月8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不得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随时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核安排

  考核按照招聘单位考核、区级复核两个环节进行。

  (一)招聘单位考核

  1.考核通过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取向、知识背景、组织能力、语言能力、教材驾驭能力、形象气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2.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3.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区级复核人选。

  4.考核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区级复核

  1.区级复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通过说课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职业理解、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复核不合格,或者未按要求参加复核的,不 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所空岗位按招聘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复核人选。

  2.区级复核、区级递补复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范围

  区级复核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方式

  1.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如为学校集体户,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学历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7.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2020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北京生源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区教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拟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zhengfu.bjtz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须随时关注“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招聘进展。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安排参加招聘,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考生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通州区教委将适时予以调整。

  联系电话:69523603 

  附件:1.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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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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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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