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吉教师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包含居住证)在吉林省或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中国公民,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21年1月14日8:00- 1月17日15: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得进行美颜、使用特效,不得使用翻拍照片。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包含居住证)选择相应考区, 港澳台居民考生选择在其居住所在地考区,根据报考类别选择相应考试科目,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区报考。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月18日17:00。网上资格初审由各市(州)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长春市除外),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的信息填写是否基本符合要求。选择长春市考区且身份证号前四位非2201的考生,需要考生本人持长春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到长春市各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特殊提醒: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出示本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果二者状态异常,即非绿色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到达或途径”地区显示考生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体温监测高于37.3℃,考生须出具3天之内有检测资质机构做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长春市各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考生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确认审核时可摘下口罩);长春市内高校在读学生和身份证号前四位为2201的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不需要现场确认;户籍(包含居住证)为公主岭市的考生报考时仍要选择公主岭考区,不需要现场确认。  
  考生应对所填写内容及上传照片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认证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才能缴费。  
  (三)网上缴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2019]66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人。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1月19日24时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3月8日-3月13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  
  1.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5.考生需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按照我省过渡政策,自2015年起,原省考成绩及合格证不再适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全部项目。  
  三、考试方式  
  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使用纸笔考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为2021年3月13日(周六),各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笔试。  
  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特别提示: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目: 201、202、301、302 )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 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 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 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疫情防控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严格遵守以下防疫要求:  
  (一)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执行现居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  
  (三)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并为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考生本人要提前了解当地政府的相关防疫规定,为执行相关规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具体下载说明附后)。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生需自备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除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以外,还需要通过手机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填报的《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进入考场后需提交《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主动接受入场检查。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直接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考生参加第一科考试进入考场时将《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交给监考员。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面试考区所在地政府、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2021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2021年4月15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含周六、周日)(具体查卷时间由考试机构确定),向当地市(州)、县(区)招考服务中心(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包含居住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港澳台居民由其居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2021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4月15-18日,面试日期:2021年5月15-16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四)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五)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8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吉林教师考试群:642733209江苏教师资格考试④

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赴山东师范大学定点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赴山东师范大学定点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4名教师,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山东师范大学考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统一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8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

  报考者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和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编手续。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考点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10日16: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8:30—11:30

  现场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一层东厅

  (二)线上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各个考点进行网上预报名,按考点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初审材料。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

  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s://2024gmjycz4.htirc.cn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岗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岗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报名上传材料:

  1.基本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学校查验。扫描件应清晰明确。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境外高校考生无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境外院校需提供成绩说明。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全身生活照一张。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等材料(自愿提供)。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赴高校定点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材料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三、资格初审

  (一)初审办法:

  招聘单位对线上报名的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和是否入围专业能力笔试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请考生在各考点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现场报名的考生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和是否入围专业能力笔试将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报名之日起至5月10日18:00;

  (三)笔试网上确认

  笔试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由招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地点由招考单位确定并通知获笔试资格的考生。

  笔试形式:采取线下方式。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考一科。语文、数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学科专业等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考生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成绩,并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光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组织单位根据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1.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将以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区教育局将结合考试综合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考生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拟聘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

  https://2024gmjycz4.htirc.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八)咨询电话和时间:

  1.招聘条件问题:0755-88219572;

  2.报名系统问题:0755-83568810;

  3.咨询时间:

  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山东师范大学考点)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甘肃省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研究方向)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研究方向)。国外相应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七)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三)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四)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六)曾受过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七)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查询《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以下网站: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gsjypxc.gcvtc.edu.cn:80/rszp/online_apply/login_is.xhtml)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8:00起至5月17日24:00止。

  三、资格初审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后1-2个工作日可登录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因填报信息有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50元,报名费缴纳时间:2024年5月22日8:00起—5月28日24:00止,报名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过期未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方式:手机微信关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众号单独招生 线上缴费 。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6月5日8:00起—6月7日24:00止,由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如不缴费,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晏家坪校区

  笔试要求: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答卷时长为150分钟,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

  笔试成绩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以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人数参加资格复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时间: 2024年6月27日- 28日8:30-16:30

  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晏家坪校区一号楼2楼1号会议室

  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本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张蓝底一寸免冠照片,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试人员,取消应试资格。

  七、面试及心理测评

  (一)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晏家坪校区

  面试要求: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3:1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全部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划定最低分数线75分,达不到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内容:面试分为职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两部分内容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二)心理测评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

  未通过心理测评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职业能力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次序。考试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九、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未通过体检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全面考察,同时对考生档案进行审核。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十二、公示

  拟聘人员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信息、所学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论、考察结论等,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迁转各类档案。

  十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招聘工作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监督电话:0931-2394169。

  (六)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2391082、2393127,《岗位列表》详见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七)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如有变化,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广东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是一所经教育部门审批并直属浈江区教育局管理的民办初级中学。学校创办于2003年,是韶关市创办较早、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学校。2005年,我校被韶关市教育局授予“韶关市民办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我校顺利通过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评估;2013年,市教育局授予我校“韶关市德育示范学校”称号;2014年,我校再次通过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复核验收;20152020年连续五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教学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17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依法治校”达标单位、“安全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162018年先后两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2017年、2019年先后两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进步奖” 的荣誉称号;2020年我校团委还被共青团市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的称号;2019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20年被韶关市教育局授予“韶关市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20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2021年再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22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篮球推广学校”;2023年被共青团韶关市委评为“韶关市五四红旗团委”、学校志愿服务队被共青团韶关市委员会评为“韶关市最美志愿组织”荣誉称号;2023年被浈江区教育局评为教学工作“优秀学校”。

  学校新校区位于韶南大道中,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学校坚持“重学历、资历、更看能力、效率”的用人理念。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各学科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经学校应聘考核程序后择优录取,有教学工作经验的学科骨干教师及研究生学历优先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貌端正,思想素质好;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仪表端庄,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学科专项能力强,能熟练使用电子化教学设备。

  三、招聘岗位

  语文5人、数学6人、英语4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道德与法治1人、历史1人、地理2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体育2人。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学校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即:社保、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期间,学校免费提供工作餐(一日三餐)。

  (三)学校重视教师培养,提供教科研、培训学习的机会,学校教师享受区直属公办学校同等参加职称评定待遇。

  (四)教师依据岗位工龄、职称、工作量及业绩等情况每年税前总收入8-15万元;特别优秀的学科教师、具备学科竞赛主教练能力和水平的骨干教师年薪面议。

  (五)人事关系:属民办性质教师,学校与录用教师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五、应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以下材料:教师招聘报名表(下载文末模板填写)、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以及个人近期生活照(大小勿超过10M。(邮箱方式须注明“姓名+应聘XX科目或岗位)报名表与资料扫描件分开发送

  (二)学校将对投交的简历材料进行审核,我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流程:学科专业笔试→试讲→面试→体检录取。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将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五)应聘考核地点:韶关市韶南大道中2行之实验学校内。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韶南大道中2行之实验学校

  邮编:512027

  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0751862816213719736284

  邮箱:sgxzsyxx@163.com。(邮箱方式须注明“姓名+应聘XX科目或岗位)

  本公告由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行之实验学校教师报名表.doc

                            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

                        2024428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体育学院 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成都体育学院官网[https://www.cds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体育学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将整体迁建至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成都体育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学府。学校始建于1942年,学校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划转地方,实行国家体育总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四川省管理为主。(详见成都体育学院官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于2024年5月6日-5月10日期间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职位”–“其他专技系列”,选择“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栏目,点击相应职位的“申请职位”按钮,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注意核对岗位名称和岗位编码,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人员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一级学科下设的高校自设专业,需上传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一级学科的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初审

  学校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以及报考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简历筛选,择优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六、考核

  考核由学校参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选拔人才实际自行组织。学校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通知报考人员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查、考核。资格审查、考核时间初步定为2024年5月,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安排等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考核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专业能力测试。公共体育课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事高校公共体育课及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田径(跳远)教练岗位、外语信息技术岗位、图书信息技术岗位、信息检索课教师岗位、信息技术岗位、媒体技术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专项)能力水平。学校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及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第二阶段人员名单。

  (二)第二阶段:心理测试。开展线上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测试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人员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该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人员保密。

  (三)第三阶段: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含第一阶段考核成绩及排名、第三阶段考核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学校以报考人员的第三阶段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心理测试情况以及我校对人才的需求规格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体检人员,“宁缺毋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综合考察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下岗、先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我校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张老师 028-85098306

  监督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094470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028-86110025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一级学科下设专业模板

      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成都体育学院

                  2024年4月29日

广东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属下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我局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端州区是广东省肇庆市中心城区,位于广东省中西部,拥有2000多年的建城历史,是肇庆市历来的主城区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面积152.3平方公里。端州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山湖城江浑然一体,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风景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四大名砚之首端砚产地。

  近年来,端州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端州区教育局区属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幼儿园)共36所,其中:小学19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3所、高级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青少年军校1所、幼儿园3所。

  各招聘单位具体情况见《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数125名。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除心理教师岗位外,其余教师岗位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要求为师范类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岗位具体见《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7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必须符合岗位的学历要求,同时具备学历相应的学位。

  (4)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①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②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③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研究生专业为英语笔译,考生可以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是汉语言文学的语文教师岗位;也可以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是英语笔译的英语教师岗位。

  ④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的,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小学教育的,其专业方向或专业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要求。

  ⑤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2.时间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8日8:30–2024年5月13日17:00点击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SWZvb0dLT0xhSFRu)进行网络报名。

  3.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初审以查验个人报考相关材料为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1.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及时间: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5月18日8:30-12:00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3)。

  (2)个人简历(个人自制),应在空白处签名,并声明资料保证真实。

  (3)以下资料复印件,并承诺与原件一致(原件须同时提供,以便核对):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②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如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若《就业协议书》是电子版的可暂不提供。

  ④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

  ⑥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⑦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

  ⑧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

  3.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③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另行约定相关责任事项(以面谈告知为准),并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进行,部分岗位需在面试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以及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面谈对象或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面谈对象。

  1.笔试

  (1)笔试: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同一岗位在笔试合格以上成绩考生中根据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面试方式:采取试教、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等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考试结合岗位实际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水平。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同一岗位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的考生。进入面谈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说明:

  1. 非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下同)。

     

  2.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5%+专业技能测试×25%。

     

  3.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谈与签约

  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面谈,达到一致考生现场即与招聘工作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完成签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签约考生须于面谈结束后即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或未完成网上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考生请于考试当天携带三方就业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将会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笔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三)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四)现场签约后,同一学校涉及不同学段,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0758-2279344;0758-2232023;0758-2288079。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

 2.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3.2024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

 4.个人承诺书

 5.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