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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1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2021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 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 号)文件安排, 我省 2021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 3 月 13 日。 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 合格线。青海省 2021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 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2021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青海2021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
 

   注: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 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 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 15 个学科。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 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 14 个 学科。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 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 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 号) 第四部分第(二)款 4 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 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 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 科目的通知》(青教师〔2019〕89 号)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从 2020 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 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 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 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 题,与面试分离。 
  5.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 段需参加《综合素质》(小学)(代码 201)、《教育教学知识 与能力》(代码 2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 中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 质》(中学)(代码 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 302) 两个科目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 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 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或暂住证明等, 下同)的外省户籍人员。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 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 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 号)精神,自 2020 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 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 为: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 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 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 4 居住证的考生。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 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 号)精神,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 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 能力证书》,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 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本科三年级 及以上,专科三年级,3+2 毕业学年),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 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 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 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 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 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 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 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 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 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 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 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 (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 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1 月 14 日——1 月 17 日
  网上审核时间:1 月 14 日——1 月 18 日 17 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 月 19 日 24 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3 月 8 日——3 月 13 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4 月 15 日
  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 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ntce.neea.edu.cn),包括 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 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 登录页面→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 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 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 录 报 名 网 站 , 中 国 教 育 考 试 网 ( 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 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 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 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 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 6 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 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
  4.建议使用 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ACDsee 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 所在地选择考区(石油局考生可选择海西州考区填报),根据本 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类别和科目。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居住 证上只有身份证号的居住证编号填身份证号即可),否则后果自 负。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 (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 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考生姓名书写是否正确等进行审核)。考生 可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 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 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 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 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 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 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 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省级承办机构和 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登陆青海省 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参加考试 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记 录、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 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 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 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 〔2018〕513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纸质考试)70 元/人. 科缴纳报名考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考务管理系统中 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二)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可于考 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 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 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 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 2 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教师资 格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九)》、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进行处理。
  九、其他说明
  (一)关于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 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要求,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 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 2017 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对音、 10 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 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 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 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 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 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 301A、3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别音、体、 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 201、202、301、302 合格成绩, 可相应替代科目 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考生已获 得科目 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 201、 202、301、302 合格成绩。
    (二)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 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考生必须亲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 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 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 与身份证上的书写完全一致),如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 信息不一致(示例:悦–悅,财–財,看–侃,措–错,玛– 马等),将无法参加笔试、面试和认定教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 负,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 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青海考区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 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 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笔试者,后果自负 (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 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五)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 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 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 守规范、慎重选用。
  (六)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 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 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 号码。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971-6310741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社考处 0971-6304309

青海2021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
  温馨提示:相关附件请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下载查阅。
  附件: 1.青海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 年 1 月 8 日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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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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