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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市2021招聘教师1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泰兴市2021招聘教师160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泰教人〔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泰兴市2021年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60名,各单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泰兴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4日到2003年1月18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岗位计划表》中报考对象的说明: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截止报名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泰兴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泰州市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泰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包括公共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内容。
  笔试成绩构成为,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其中12、15岗位(小学信息技术、特教信息技术)专业知识笔试形式包括笔答和上机操作,笔答和上机操作成绩在专业知识成绩中各占50%。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工作专栏(教育局)公布。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范围内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资格复审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由泰兴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学生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3)其他要求:
  ①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人员,还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同时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未落实工作的承诺书。
  ②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同时还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承诺书。
  ③以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等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材料)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当场向泰兴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在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如出现笔试成绩在切分线上相同的情况,实行同分跟进。
  3.面试组织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招聘岗位,采用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和方式由评委现场公布;模拟上课内容在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考生提前1小时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考生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幼教岗位考生按模拟上课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笔试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1.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2021年1月14日09:00-1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1年1月14日09:00-1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1年1月14日09:00- 1月20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1月14日09:00-1月21日18:00;
  5.缴费确认:2021年1月14日09:00-1月22日12:00;
  6.应聘岗位被取消考生改报:2021年1月24日09:00-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缴款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2021年2月10日到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月28日-29日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用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
  (1)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或学生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1月14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结束后,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并公示。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已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体检通知书(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对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体检通知书的体检人选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开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含确认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参加公开选岗。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
  1.选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泰兴市教育局领取选岗通知书。已怀孕的体检人员,在按规定申请暂缓检查以外的体检项目均合格的前提下先参加选岗,待其分娩后须进行补检,补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的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泰兴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
  八、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首聘期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在选岗前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在本次招聘聘用结束前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空缺岗位的选岗。确定递补体检人选和递补人员选岗按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选岗后,因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考生在参加本次教师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须按照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凡证件携带不全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3.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职中电子岗位招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十、疫情防控
  考生应认真阅读《泰兴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二、本公告由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泰兴市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25-89616186
  举报电话:0523-87728181(泰兴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发布指定网址:泰兴市人民政府网工作专栏(教育局),点击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6604/index.html
  点击下载>>>
  2021年泰兴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泰兴市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泰兴市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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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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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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