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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靖江市2021招聘教师10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靖江市2021招聘教师10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靖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靖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4日至2003年1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靖江市在编教师,泰州市范围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个聘期内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靖江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1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月14日09:00至1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1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 1月21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 1月22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靖江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9118221。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靖江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靖江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电子报名材料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靖江市教育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23-89118221)。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④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档案托管和未就业的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⑤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档案托管和未就业的证明;

  ⑥其他报考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⑦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3)靖江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靖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靖江市教育局提出申请,靖江市教育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靖江市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靖江市教育局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靖江市教育局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靖江市教育局未同意或靖江市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靖江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月24日09∶00-12∶00。

  (7)未进行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靖江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时间: 2021年1月28日—1月29日

  网址: 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靖江市教育局人事科(0523-89118221)联系。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靖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受资格复审或递补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靖江市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9、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靖江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学前(幼儿)教育、中职数字媒体技术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的岗位,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靖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选岗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的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靖江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学校,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察对参加选岗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靖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8年1月19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6年1月19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8年1月19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8年1月19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20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9、2020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靖江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靖江市教育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18221(靖江市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

  0523-89118219(靖江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23-80292122(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指定网站:

  靖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jiang.gov.cn/

  点击下载>>>

2021年靖江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021年靖江市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docx

2021年靖江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苏康码”申领办法.docx

2021年靖江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靖江市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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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市实验中学(实中校区)2024年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因新学年教育工作发展需要,石狮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学教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等学科各若干名。

二、招聘教师条件

1、遵纪守法,积极上进,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且身心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4、有初三年毕业班教学经验,能开设校本课程、指导学生社团、指导兴趣小组者优先聘用。

三、福利待遇:

1、薪酬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石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2、学校提供个人独立单间住宿。

3、其他待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石狮市实验中学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请关注公众号后发送“报名表”下载),并与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材料以电子相片形式打包,文件命名为:学科+姓名,发送到邮箱sssyzp@163.com发邮箱。经学校初审合格后,由学校通知参加面试。

2.面试①采用“片段教学+专业答辩”的方式,其中片段教学时间为10分钟、专业答辩时间3分钟。②面试教材:选用石狮市现用初中教材,具体内容另行通知。③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简历1份。

五、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3799584517 王老师

15905959947 何老师

石狮市实验中学

2024年4月30日

海南省临高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配置,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94)

1.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教师7名;临高县博文学校教师10名(详见附件1)。

2.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试招聘教师10名(详见附件2)。

3.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中学教师67名(详见附件3)。

(二)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7名)

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核招聘教师7名(详见附件4)。

(三)引进省级学科骨干教师(4名)

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省级骨干教师4名。其中,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化学1名(详见附件5)。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教育情怀,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队协作意识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健康心理等条件。

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应聘人员须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教龄、业绩、荣誉、任职时间等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含)至2006年5月13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学位。

3.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相符(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附件7、附件12)。

4.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和学段)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时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自动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查验,并在核查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无法按时提供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省级学科骨干教师具体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学科及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等及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详见附件5)。

2.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从事应聘学段、学科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且现仍从事该学段、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职称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14日(含)),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4日(含)),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男不满45周岁(即:1978年5月14日(含)),女不满40周岁(即:1983年5月14日(含)),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5.个人业绩证明:近五年内曾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教学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近五年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6.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时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自动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引进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引进办法

本次招聘引进办法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形式进行,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工作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采用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二)招聘引进程序

本次招聘引进工作程序由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业绩材料评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各招聘环节的动态将以公告的形式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

1.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3日。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2024年5月20日12:00(共7天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58。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岗位条件填写、提交正确的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通知。

3.报名材料

(1)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8,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普通话水平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10,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⑧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1,加盖公章)。

⑨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

⑩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盖章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省级学科骨干教师: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9,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普通话水平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10,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⑧职称证书、任职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业绩成果等岗位条件所涉及的材料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⑨在编在岗教师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1,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2024年5月2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5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5月20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5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对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学科骨干教师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四)笔试/业绩材料评审

1.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无需参加笔试或业绩材料评审环节

3.省级骨干教师

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评审专家组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业绩材料须核验原件,经审查属实后复印件留档,原件退回)

笔试成绩和业绩材料评审结果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须配合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当场退回,复印件留档。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盖章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省级骨干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条件所涉及的职称证书、任职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业绩成果等材料证书或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围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属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人数。

3.入围面试人员比例

(1)考试招聘引进学科教师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比例不足则按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 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省级骨干教师

根据业绩评审情况,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结果和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面试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材解读、课堂组织等教学实践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入围体检环节。

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招聘考引进各学科教师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省级骨干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业绩材料评审得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入围体检。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若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省级骨干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若业绩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和省级骨干教师岗位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须由考官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入围下一环节,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面试成绩将在现场公布,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七)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的招聘情况,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临高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于体检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后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缺的名额,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该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报考省级骨干教师岗位的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个人档案,考察对象在考察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按考察要求提供完整材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统一在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为3天。

(九)选岗

招聘岗位为含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且考察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选岗环节。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选岗工作。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岗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县教育局与应聘人员商定,并取得一致意见。

在选岗过程中,因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相应核减。

(十)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五、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临高县在编教师待遇,身份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合同管理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服务期限为5年,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及省级学科骨干教师服务期限为6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或就业不足一年工龄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余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首次聘用,在临高县教育系统内服务期不满6年(含试用期一年)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若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离职和解聘等),须按每服务少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计人民币壹万元缴纳违约金。

(二)人事关系

拟聘用人员属于在编在职人员的,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或辞职。因个人档案问题和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住房、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

学校可提供周转房宿舍。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可依据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省级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上述政策由聘用人员向各职能部门申请后,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四)安家费

本次引进的省级骨干教师,凡签约6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者,试用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税前),安家费由县财政负担。具体标准为:

(1)正高级(特级)教师30万元;

(2)高级教师24万元;

(3)一级教师12万元。

如不满6年服务期(含试用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须按照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6计算金额退还给县财政部门。

已在海南享受过同类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六、经费来源

此次招聘涉及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划拨经费给县教育局,用于本次教师招聘工作。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应聘人员须按照国家及海南省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如有发现并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828103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55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附件:1.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和临高县博文学校2024年

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岗位表

2.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24年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中学教师岗位表

4.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5.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

教师岗位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7.研究生教育学专业目录(2022年)

8.临高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

9.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

教师报名表

10.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11.同意报考证明

1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附件: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以及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天心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天心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天心区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天心区教育局仅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具体操作细则请查看《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共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批次
说明: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因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在第二批次申请。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5月6日-5月16日
2.体检:即日起-5月13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4日
4.材料审查:5月27日-5月31日
5.公示:6月4日左右
6.证书发放:6月11日左右
(二)第二批次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6月6日-6月20日
2.体检:即日起-6月1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6月24日-7月2日
4.材料审查:7月3日-7月16日
5.公示:7月19日左右
6.证书发放:7月26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各申请人对照两个批次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证书获取方式请选择邮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
2.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仍须选择确认点。
户籍、居住证或就读学校在天心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的,选择天心区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
(二)体检 
1.体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天心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教育行政部门,不需本人领取。
2.天心区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阶段申请人可前往任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有指定医院体检结果均有效。部分体检医院周六周日不安排体检,请申请人认真查看附件1,合理安排时间及体检医院。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再选择天心区为办理地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东路23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窗口申请。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
3.申请人在《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附件4)的指导下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办理,可于一网通办平台开启时间内正常上班时段带相关材料原件和电子寸照前往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东路23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办理。
 
(四)材料审查
1.天心区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和邮寄状态,在同一批次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天心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tianxin.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申请人请注意浏览相关网站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天心区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五)证书发放
1.天心区教育局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EMS)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请确保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建议申请人填报相对确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温馨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放入人事档案,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附件:
1.长沙市天心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2.长沙市天心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长沙市天心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4.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湖南省湘西州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受理州属范围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属地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

二、受理范围

1.泸溪县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泸溪县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县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 持有本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县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泸溪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四、认定材料条件及要求

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条件和要求(见附件2)。  

五、认定时间

(一)网上申报为一年2次:

第一次:6170900- 6281700  

第二次:1014090010251700(暂定),具体以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为准。  

  1. 材料确认:

   第一次:710800 – 751700

第二次: 10280800 – 1111700(暂定)。

(三)其他事项:在材料确认阶段截止时,仍不具备认定条件的申请,当批次不予受理。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六、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

1)预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见附件3),按要求制作好电子证件照和属地身份等材料PDF文件(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②“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击“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学历证书的核验,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击“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2)体检要求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泸溪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体检表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  

2.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基本时间段网上申报阶段对照手册完成网上申报。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没有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情形。

2)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3)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一律选“否”。

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驻湘西高校在读学生的属地身份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律在后续材料确认环节上传到【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  

4)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5)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时间不能重叠),没有就业的时间段就写“待业”。(如:2018.09-2022.06 XXX学校读书;2022.07-至今 待业)。  

6)申报提交后,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3.材料确认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直接进行材料确认。  

1)【学历/学籍证明】项目  

只受理《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毕业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见附件3)。  

2)【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目  

属“泸溪县户籍申请人”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泸溪县户籍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属“驻湘西州高校在读学生”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预计毕业时间”可看出2023年下半年在驻湘西州高校就读即可)。

属“泸溪县居住证等证明持有者”确认点的,此项仅限上传以下三种材料之一:泸溪县居民的居住证双面(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驻泸溪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来泸溪县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审批发证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在材料审核期间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提醒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申请人带齐相关申请材料于2024719:00—7517:30  地点泸溪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和体育局窗口”( 武溪镇屈望社区沅水湾)进行现场确认(早上900-1200 下午230-17:00

网报成功,请加QQ96296511进群后请将群昵称改为真实姓名,方便联系,后续工作我们将在群里统一公布。

3)经各环节审核无异议,颁发教师资格证书,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寄递送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4)发证时间。第一次颁发证书时间:8月;第二次颁发证书时间:12月(此时间内没有拿到证书的联系泸溪县政务中心“教育和体育局窗口”:0743-4268753 0743-4265960)。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材料,掌握申报流程,准确无误提供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时间、选错机构、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三)对需协查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附件:1.湘西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2.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认定材料条件和要求

            3.《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及体检注意事项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7

湖南邵阳新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5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教育系统下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符合履行教师相关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5.其他说明:

(1)岗位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和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2)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条件中岗位要求为“新宁考生”的,是指本人或配偶为新宁县户籍的人员。

(4)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它的为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有吸毒史者。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我县编内教师。

(10)违约已辞职的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和2024年待分配的新宁县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11)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12)2022、2023年已参加我县教师招聘体检并合格后中途放弃的考生。

(1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共56名。其中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40人,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宁县教育局七楼可视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下同】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学历报告(在“学信网”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及格截图报名,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近期彩色免冠同底一寸标准证件照(红底或蓝底)四张。

⑤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本人户籍在新宁的,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b.配偶户籍在新宁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

(2)特别提示:

①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②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岗位填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岗位分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三类,所有岗位在同一类别中相同学科教师岗位实行合并招聘(详见附件1)。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降至1:1)。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一证一单参加面试。

1.笔试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宁县教育局六楼611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2.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表中的招聘计划数,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为40分钟,试教时量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考生分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分别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

1.体检结束后,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人员必须提供报考所需的所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或者发现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2.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县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选岗时间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可以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对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新宁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新宁县政府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6.报名考试咨询电话:

0739—2563591 (新宁县人社局)

0739—4822950 (新宁县教育局)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13487634652(新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附件1: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附件2: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附件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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