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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南高新区2021直属学校招聘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盐南高新区2021直属学校招聘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盐南高新区部分学校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赴外地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身心健康。

  3.具备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4.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5.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届高校毕业生,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须承诺在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2021届的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http://cnxq.yancheng.gov.cn/)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本次招聘在南京师范大学设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者须提交《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及书面承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上午8:30-下午17:00),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本校学生)、南京新地仙林酒店(外校学生)。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15365663196。

  3.现场面试。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末位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根据面试结果,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时间:2021年1月12日,具体要求见面试告知书(现场领取)。

  南京师范大学招聘点招聘结束后,将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剩余岗位情况,并公布具体报名和面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组织体检。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5.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6.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须于2021年8月20日前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手续齐全者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聘用到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的教师,上岗后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实绩进行绩效评估,经考核合格者,享受盐南高新区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经考核不胜任学校教学任务须服从盐南高新区教育部门安排,不再承担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教学任务者,不享受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

  4.聘用人员根据“区管校聘”的要求,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工作岗位。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小学包括盐城市日月路小学、盐城市新河实验小学、盐城市敬贤路实验小学、盐城市希文小学。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聘用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七、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组织实施。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8399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16156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下半年赴外地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下半年赴外地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报名表.docx

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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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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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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