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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海陵区2021招聘教师8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泰州市海陵区2021招聘教师8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海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海陵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4日至2003年1月18日期间出生);目前在海陵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海陵区在编教师,泰州市范围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个聘期内在编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海陵区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海陵智慧教育网(http://www.hlzhjy.net/)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1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月14日09:00至1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1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 1月21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1月14日09:00 至 1月22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陵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6998277。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海陵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电子报名材料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海陵区教育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23-86998277)。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④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档案托管和未就业的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⑤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档案托管和未就业的证明;

  ⑥其他报考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⑦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3)海陵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海陵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海陵智慧教育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月24日09∶00-12∶00。

  (6)未进行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海陵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时间: 2021年1月28日—1月29日

  网址: 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0523-86998277)联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骤。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应知应会常识(占笔试成绩3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海陵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陵智慧教育网上公布。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受资格复审或递补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海陵区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9、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海陵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进行。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舞蹈教育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的岗位,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选岗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的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海陵区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学校,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察

  对参加选岗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8年1月19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6年1月19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8年1月19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8年1月19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20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9、2020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

  海陵区教育局对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聘用人员须服从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师交流安排。公示结束后,由海陵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海陵区教育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海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98277(海陵区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0523-86330119(海陵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339350(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海陵智慧教育网: http://www.hlzhjy.net/

  点击下载>>>

2021年海陵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021年海陵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苏康码”申领办法.docx

2021年海陵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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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政策问题可与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联系。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jiaoyu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4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5日16:00。

(3)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4)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01-08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09-14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2: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22日。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0527-80760199)。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应聘09-14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考生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笔试成绩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四)报名资格复审

1.成绩排名。笔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01- 08 岗位网上报名成功的所有应聘人员均直接参加资格复审;09-14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资格复审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以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通知为准。届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有效证件及材料,同时提供近期两张2寸照片。

3.应聘人员须提供:

(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5)上述人员还须提供本公告《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如: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种证件的,须提供各种证件)。

应聘人员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招聘单位认为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且应聘人员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为演课+答辩,时长15分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01-08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09-14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无笔试的岗位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有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负责,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组织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组织签订聘用合同等),聘用后最低服务期三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是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人员均需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发布。

(二)责任分工。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宿迁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按照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接受举报投诉并按规定处置。宿迁市人社局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指2006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应届毕业生的范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760199、181180985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527-84389575、84389651。

附件:

1.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

2024年4月30日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南方学院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各位考生:

我站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5月8日上午10点开放校内专场的报名通道,5月9日上午10点开放社会专场的报名通道。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教程见“阅读原文”)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时间安排

时间

星期

面向对象

收费标准

6月1日

星期六

   校内专场

    25元/人

6月2日

星期日

   社会专场

    50元/人

注:本校专场25元/人,社会专场50元/人(学生若报考社会专场,费用50元/人)

1、务必实名注册

考试当天,考生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性别)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港澳台考生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考试当天将现场采集相片,并用于印制普通话等级证书。请在报名通道开放前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考。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将不得修改或取消

考生注册时须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考生一旦报名成功,所有信息(含考试日期)将被锁定,无法更改及退费。请注意区分本校生专场和社会专场,勿选错场次。

3、身份为学生的考生请务必按照系统的规定上传学生证明

我站将在上班时间内(8:50-12:00,14:30-17:30)完成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若没通过审核,请务必按照审核结果进行修改提交。

4、切勿重复报名

重复报名的考生,报名无效,费用不退。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属于重复报名:

1)在省内任意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成功报名,尚未参加测试;

2)上一批考试成绩未出(含上一批考试缺考考生);

3)在我站报名多个场次。

5、以下情况不退费

1)重复缴费、多交费、报错站点或场次者;

2)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

3)未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直接缴费者;

4)无法查询报名详情者。

6、防疫要求

1)请考生佩戴口罩,否则不允许报到考试;

2)考生在考试当天需配合测量体温,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前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暂不参加考试;

4)除信息采集时和答题过程需摘取口罩外,其它时间考生均可佩戴口罩;

5)考生进入考场后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测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勿在测试站内逗留。

7、其他事项

1)考试当天,考生需出示电子准考证(可截图或打印),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不可以使用);

2)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24H)内缴费,超时未缴费者系统自动删除报名信息;

3)考试当天的具体报到时间由系统随机分配,不可更改。请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考场签到,提前(迟到)半小时以上不得进入考场,特殊情况,提前与本站联系。

8、校外自驾考生入校需报备

1)考试当日校外考生务必佩戴口罩,凭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入校;

2)自驾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报备车牌号后方可入校参与普通话测试。报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23点

https://www.wjx.cn/vm/eI1HI16.aspx# 

9.考场地址

广州南方学院三号实验楼一楼普通话测试站(有需要请使用“南苑导航”小程序)

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本站微信公众号(广州南方学院普通话测试站),本站将通过公众号推文发布普通话测试相关通知,相关事宜工作以本站公众号推文为准。若因考生未关注或漏看本站公众号推文,导致报名失败、无法正常测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如需咨询,请工作日在公众号后台留言或拨打办公电话020-6178745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教师资格证专项计划
1.测试时间:2024年5月13日(周一)下午    2.测试对象:我校办理教师资格教师(含附属医院)专项计划   3.测试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211室    4.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测试站
2024-05-07
2024-05-10
30人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测试站

黑龙江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普通话测试计划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第一批次16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哈尔滨商业大学测试站
2024-05-16
2024-05-31
16人

哈尔滨商业大学测试站

山东济南市莱芜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莱芜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根据我区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制定本简章。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5日以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户籍所在地或接收安置地在济南市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2024年莱芜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人,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莱芜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8:0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非因计划调整原因不再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济南市莱芜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5月18日18:00前(以接收时间为准)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PDF版至邮箱lwjtjjszp@jn.shandong.cn,邮件以“报名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缴费和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分为中小学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财务会计岗位三大类。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学前教育相关知识等内容)。财务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基础知识(包括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

笔试时间初定为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未达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进行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个人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方式及要求以公告为准。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相关材料包括: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济南市莱芜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并承诺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及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

6.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应聘限莱芜区户籍岗位的考生须出具莱芜区户籍证明材料(须在2024年5月15日之前取得);

8.退役军人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因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中小学教师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教师A、B、C、D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幼儿教师E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财务会计岗位面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幼儿教师A、B、C、D岗位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的:(1)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2)财务会计岗位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阶段,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查询发现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不得聘用。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及其他

1.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按《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管理。

2.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为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莱芜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保持预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有效,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76217469(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附件:2024年济南市莱芜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济南市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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