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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邵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新邵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3人公告

  根据我县教师队伍现状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中小学教师(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2.为落实湘人社发〔2020〕21 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更多地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限定高校毕业生的最低录取人数的岗位,优先保证高校毕业生的录用,同一职位高校毕业生体检入围人数达到或高于该职位高校毕业生聘用计划数要求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入围名单;在高校毕业生体检入围人数低于高校毕业生聘用计划数要求时,应优先保证高校毕业生体检入围人数达到最低聘用计划数要求;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按实核减高校毕业生最低招聘要求计划。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工作。

  2.符合岗位要求(具体见岗位要求与计划一览表)。

  3.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考察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特岗教师不予报考。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认定。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本人持本人持报名表2份(除签名外一律要求打印填写相关内容)、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毕业生执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自行在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成绩的有效证明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1月20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新邵县人社局一楼现场照相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数不设比例限制。

  3.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凭正式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新邵县人社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4.考试

  (1)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1月30日进行。备课使用教材适时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备课时间4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当场评分、亮分。

  (3)面试内容为报考科目相应学段内容。报考体育岗位者增加专业测试项目,专业测试时间为8分钟,专业测试项目分数占面试分数的20%。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岗位,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5.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入围对象因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查。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日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执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凭学校有效证明等报名的,考察前须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7.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新邵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于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并通过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失信放弃聘用的,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

  8.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缺额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2.聘用人员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3.面试、体检、考察、选聘学校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均在新邵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各阶段不再对考生进行单个通知,凡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相关优惠政策

  对符合享受本县人才补贴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经批准后可享受相关人才补贴,直到在本县参加工作满5年为止。按我县引进人才待遇对待的人员,在本县工作初期暂无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

  5.咨询电话: 0739-3607401(人社部门)

  0739-3681035(教育部门)

  监督电话:0739-3608760(驻组织系统纪检组) 0739-3662678(驻教育纪检组)

  湖南新邵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3人公告附件1:2021年新邵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第一批)

  湖南新邵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3人公告附件2:2021年新邵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与计划一览表(第一批)

  湖南新邵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3人公告附件3:2021年新邵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教育局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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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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