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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招聘教师5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招聘教师52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学科人才结构,促进教育优质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惠州市惠阳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教育人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惠州市惠阳区简介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地处珠江三角洲东部,毗邻香港,西靠深圳、东莞,南临大亚湾,是“深莞惠1小时经济圈”的枢纽中心。辖区面积915.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1.83万人。惠阳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著名历史人物邓承修、邓仲元、叶挺的故乡,是光荣的革命老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区、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等称号。

  惠阳区按照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工作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发展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产城村人融合发展,打造“智造高地·活力惠阳”,努力为惠州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惠阳区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全市前茅。惠阳教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立德树人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惠阳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高学历高职称人才52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且本科段为师范类相应专业、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教育教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且本科段为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具备中小学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不含合格证,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

  (五)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35周岁,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预审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1日上午8点30分至25日下午5点30分,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二)报名方式及网址

  1.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扫二维码(在附件6中查找)进入“惠阳区教师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审核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网上预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打印预审通过通知书,凭身份证、预审通过通知书及报名表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参加。未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资格审核现场。

  2.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2)《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在职在岗教师需提供)。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前三项材料,均须提供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可凭就业推荐表及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报名;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三)资格审核、面试等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及签约初定于2021年1月底或2月初,具体安排请留意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或岗位组。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

  4.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须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按要求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考试程序和办法

  (一)基本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审核资料(预审)→现场资格审核(面谈考核)→面试→公布面试成绩→体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察→选岗→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具体流程

  1.接受报名,资格预审。考生经“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预审,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预审,向通过预审者发送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预审通过通知书》。

  2.现场资格审核(面谈考核)

  通过资格预审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审核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简历、面谈等办法进行预评分。各岗位从预评分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面谈考核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好的《提交材料目录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1份);

  (2)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2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前三项材料,均须提供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规定先报名,同时考生须就考取教师资格证问题提交承诺书,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除外);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3.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谈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5.组织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6.拟聘用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六、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从教承诺书,否则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进入面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在职教师考取后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获聘人员符合《中共惠阳区委 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办通〔2016〕13 号)规定的,可按《关于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惠阳组通字〔2018〕36 号)申领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四)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因疫情防控的需要,2021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和各级有关部门指导意见执行。

  七、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教育局0752-382633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正常上班)。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评委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广东省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区人社局 0752-3768936

  区教育局 0752-3826153

  十、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2021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教育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教育人才岗位分配明细表.xlsx

  附件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提交材料目录表.doc

  附件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5: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6: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系统使用说明.docx

  附件7:专业参考目录.xls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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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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