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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80人公告

  为解决我区山区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9〕2号)及邢台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邢人社办〔2020〕225号)有关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山区幼儿园保育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确保各环节公平公正。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山区幼儿园保育员共80名,具体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山区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

  2.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

  3.年龄18—45周岁(1975年1月7日至2003年1月7日期间出生);

  4.专科及以上学历;

  5.在信都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需开具证明,经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区教育局公章);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山区幼儿园保育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月7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31日通过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公布招聘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9:00至2021年1月13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1月7日9:00至2021年1月14日17:00。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5)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缴费成功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阶段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规范填写的《个人健康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3.公布成绩: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审核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

  2.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带有效期内的二维码验证);

  (4)就业报到证;

  (5)笔试准考证;

  (6)在信都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工作3年以上证明。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阶段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面试具体时间要求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承诺书》等,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形式为答辩,共计6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总成绩合成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成绩查询:通过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通知。

  2.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考生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3.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5.因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阶段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后,在“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执行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40%薪金(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特别提醒:

  1.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通知,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9-2160824

  附件:1.《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山区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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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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