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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16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温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共16人,全部纳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1. 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和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若教育部出台延期毕业相关规定则从其规定),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不限届别。

  3. 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4. 上述招聘对象的第一学历均要求为本科(专接本、专升本、成考、自考生、夜大、电大、网络学院毕业生均不纳入)。

  5.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其他同等学力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报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条件;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优秀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备2021年7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5. 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校级社团负责人(需校团委开具任职证明),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一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

  6.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7.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校明确参照执行的其他有关规定。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上午11时。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平台:http://zhaopin.wmu.edu.cn/zpsys/(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实名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与否,以系统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

  填报注意事项:

  (1)报名建议使用IE8浏览器,如使用其它浏览器时,请开启浏览器兼容模式(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可用关键词查找应聘岗位名称。

  (2)个人基本信息(含前后学历情况、文章发表情况、导师、英语等级分数)和学习经历是必填项,应聘人员还需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按下列所示顺序)汇总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5M)上传至报名系统。应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

  a. 身份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学生证本人基本信息页扫描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 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

  c. 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发布日期之后,须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d. 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或聘书扫描件;

  e. 报名系统中所填奖项获奖证书扫描件;

  f.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g.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以上a至f项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2.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系统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初评初选

  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通过远程面谈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进行初评初选,参加初评初选最低比例原则上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确因工作岗位急需情况需要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初评初选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并商市人力社保局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性公告。

  按岗位和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1:3确定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初评初选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考核和综合比选人员)。

  (三)考核和综合比选

  对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范围的应聘者采用远程专业化面试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专业化面试和开放性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核和综合比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核和综合比选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拟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负。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录用的书面意见。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考核和综合比选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具体初评初选、考核和综合比选、体检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招聘单位网站: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mu.edu.cn/)

  2. 主管部门网站:

  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577-86689702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温州医科大学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 高老师,黄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737 

  邮箱:rscrck@wmu.edu.cn

  浙江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16人公告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辅导员岗位招聘表.xlsx

  浙江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16人公告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浏览器兼容设置方法.docx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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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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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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