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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阳新县2021年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教师2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阳新县2021年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教师2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基层年轻干部交流培养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阳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和调配管理暂行办法》、《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选调的职位、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1.择优选调的职位

  本次全县14家县直单位(含二级单位)共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2名,具体职位详见《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择优选调报名范围

  行政编制择优选调职位面向全县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镇区、县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事业编制择优选调职位面向全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的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择优选调:

  (1) 县委管理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

  (2) 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税务系统等)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3.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公认;

  (2) 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择优选调职位专业要求,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4) 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择优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理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 

  (6)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择优选调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择优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

  1.发布公告。县委组织部在阳新政府网(http://www.yx.gov.cn)

  和“阳新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择优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9∶00–1月29日17∶30。《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阳新政府网(http://www.yx.gov.cn)或“阳新党建”微信公众号下载。符合择优选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各择优选调单位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一式三份,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现场验看原件),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可分别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出来),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和县人社局聘用为编内人员文件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登记照3张。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考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择优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各择优选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择优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现场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择优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职位达不到3:1的,由择优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放宽至2:1。对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择优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确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择优选调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得参加县直择优选调和各级遴选。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参加择优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笔试当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择优选调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通知发出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择优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该职位可正常开考面试,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成绩的平均分。

  (四)组织考察

  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择优选调人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存在影响择优选调情形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党组(党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不少于2人。考察要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评价、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核实等方式,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择优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五)研究决定、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择优选调单位党组(党委)对考察对象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择优选调拟调入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择优选调单位和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择优选调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择优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择优选调纪律及其他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违反择优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或者处分。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334532 (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股)

附件:

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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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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