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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阳新县2021年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教师2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阳新县2021年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教师2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基层年轻干部交流培养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阳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和调配管理暂行办法》、《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选调的职位、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1.择优选调的职位

  本次全县14家县直单位(含二级单位)共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2名,具体职位详见《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择优选调报名范围

  行政编制择优选调职位面向全县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镇区、县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事业编制择优选调职位面向全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的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择优选调:

  (1) 县委管理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

  (2) 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税务系统等)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3.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公认;

  (2) 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择优选调职位专业要求,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4) 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择优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理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 

  (6)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择优选调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择优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

  1.发布公告。县委组织部在阳新政府网(http://www.yx.gov.cn)

  和“阳新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择优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9∶00–1月29日17∶30。《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阳新政府网(http://www.yx.gov.cn)或“阳新党建”微信公众号下载。符合择优选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各择优选调单位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一式三份,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现场验看原件),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可分别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出来),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和县人社局聘用为编内人员文件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登记照3张。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考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择优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各择优选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择优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现场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择优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职位达不到3:1的,由择优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放宽至2:1。对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择优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确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择优选调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得参加县直择优选调和各级遴选。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参加择优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笔试当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择优选调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通知发出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择优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该职位可正常开考面试,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成绩的平均分。

  (四)组织考察

  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择优选调人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存在影响择优选调情形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党组(党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不少于2人。考察要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评价、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核实等方式,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择优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五)研究决定、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择优选调单位党组(党委)对考察对象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择优选调拟调入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择优选调单位和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择优选调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择优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择优选调纪律及其他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违反择优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或者处分。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334532 (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股)

附件:

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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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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