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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90人公告

  参照广东省和珠海市关于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9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依托区内陆空立体交通枢纽区位优势,重点打造区域产业发展新优势,建设成为珠海西部生态新城中心城区、珠海辐射国内国际的综合交通枢纽、珠海西部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和珠海西部优质公共服务中心,引领珠海西部生态新城实现跨越发展。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金湾区目前有公办幼儿园13所。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招聘对象、招聘计划、报名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75名,专科教师15名。 
  (二)招聘对象 
  1.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件的就业择业期政策毕业生(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③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④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 
  2.专业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并参照《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3.应聘者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规定,应聘者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见附件5),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参加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1.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金湾区金湾区现有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待遇执行,年薪约10万。 
  3.被聘用者须服从调配,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幼儿园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个人报名—网上预审—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网上预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网上预审,并将预审结果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反馈。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9日17:00。 
  3.网上报名方式:一是直接登录https://jszp.jwjy.net/pc/login 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二是关注“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从一级栏目“资讯”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核成绩无效,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二)网上资料预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预审核,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选;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现场资格审核条件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附件4)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5)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毕业者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若提供不了推荐表,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已毕业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院系加盖公章) 
  (5)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可自愿提供) 
  (四)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算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按面试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执行,心理测试由金湾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任一环节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四、防疫注意事项 
  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应聘者须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打印并如实填写《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应聘者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应聘者本人签名的《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6)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三)应聘者应提前了解现场资格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现场审查及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应聘者,进入现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现场。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者; 
  2.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者;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 
  4.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应聘者。 
  (六)应聘者应准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除身份确认或面试环节外,其他时候全程佩戴。 
  (七)应聘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珠海市和金湾区的最新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招聘单位或对疫情防控措施、时间和地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届时将提前通知,请应聘者留意。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阶段性的通知及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www.jinwan.gov.cn)、“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263083(陈老师、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2786(黄老师、张老师) 
  相关附件(1-7点击下载): 
  1.《关于实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2.《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岗位一览表》 
  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报名表 
  5.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6.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 
  7.计划生育承诺书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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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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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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