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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2021招聘教师42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兴安盟2021招聘教师426人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要求,配齐配全语文、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和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师,保障国家统编教材推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好其他学科教师补充工作,经研究,组织开展 2021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三科”及其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426名。其中,“三科”教师238名,其他教师188名。盟直事业单位按招聘人数20%的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盟直事业单位统筹);旗县市事业单位按招聘人数40%的比例定向招聘“项目人员”(旗县市事业单位统筹)。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决拥护党的民族政策,坚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高度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2)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17年以后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待遇。
  (5)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普通话水平要求:语文教师一般岗位、项目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蒙语文教师和要求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他岗位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7)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及其他条件。
  旗县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审核把关,报盟教育局审核把关后报盟人社局,盟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盟教育局审核把关后报盟人社局。除学历学位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且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不超过3年。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兴安盟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工作人员;兴安盟内在岗特岗教师;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招聘条件。
  5.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部分岗位限阿尔山市户籍或生源,其他岗位不限户籍;部分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xamks.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
  2.报名时间为:
  项目岗位报名时间2月3日9:00时至2月5日17:00时,审核截止时间2月6日17:00时,交费截止时间为2月7日17:00时;项目岗位调整及改报时间2月8日9:00时至17:00时,审核截止时间2月9日17:00时。
  一般岗位报名时间2月19日9:00时至2月21日17:00时,审核截止时间2月22日17:00时,交费截止时间为2月23日17:00时;一般岗位调整及改报时间2月24日9:00时至2月25日17:00时,审核截止时间2月26日17:00时。逾期不侯。
  考生报考的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可在相应的时间进行改报,逾期不侯。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和盟教育局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和盟教育局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和盟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单位招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盟教育局和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制定、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依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20元/人,每科笔试费用50元/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上年度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事宜。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交至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或将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xamrsks@163.com。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如果“项目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可横向调整为该岗位的一般岗位。
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一般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50分,具体为教育学60分、教育心理学60分、教育技术学20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0分。其中,“三科”教师岗位加试专业课,专业课成绩满分150分。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
  应聘蒙语文教师和要求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笔试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4.加试专业课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3+专业课成绩÷3+民族加分。
  其他岗位笔试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1.5+民族加分。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除缺考、违纪、零分情况外,笔试不接受考生查分、核分申请。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和盟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盟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含理想信念、心理素质及专业知识等)、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等。
  2.面试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组织面试前,应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一般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3.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一般由7人组成,全部异地聘请。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4.应聘蒙语文教师岗位,面试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须用英语作答;应聘朝鲜语授课岗位,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朝鲜语言文字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相关要求
  (1)命题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入闱命题管理暂行办法》入闱命制。双方须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须派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2)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面试室应有监控设备,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3)人事考试机构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以及笔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须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各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各级人社局、教育局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 由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和盟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和盟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档案信息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和盟教育局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九)公示与聘用
  1. 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和盟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盟人社局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和盟教育局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事业单位招聘审批表》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旗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和盟教育局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应事先报盟人社局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四、其他事项
  (一)成立2021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科”及其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五)为保障配齐配全“三科”教师,“三科”教师岗位未完成的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补录。补录不再组织笔试,使用本次笔试成绩。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向社会公布后,第一次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根据未完成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本简章规定的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具体补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简章由2021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科”及其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次招聘信息以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为准。
  (八)有关防疫要求:
  1.对境外来(返)我盟人员,执行“入境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属地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即在第一入境点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后,到达我盟时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继续执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或“入境地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属地21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即在第一入境点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后,到达我盟时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继续执行“21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严格落实“一人三监管”。
  2.对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或近14天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再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严格落实“一人三监管”。
  3.对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或近14天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执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4.对区内盟外其他来(返)我盟的,需申领健康码“绿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减少非必要出行,防止大规模、高密度聚集。如自治区内出现中高风险地区,则严格按照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5.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和面试授课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做出调整,请以兴安盟和乌兰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2021年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科”及其他教师计划表
  各级教育、人社部门电话:区号0482
  兴安盟教育局:8268660     兴安盟人社局:8266520;
  乌兰浩特市教育局:8213635  乌兰浩特市人社局:8299681;
  阿尔山市教育局:7122415   阿尔山市人社局:7123938;
  科右前旗教育局:8398230   科右前旗人社局:8399593;
  扎赉特旗教育局:6129013   扎赉特旗人社局:6718046;
  科右中旗教育局:4128406   科右中旗人社局:4128036;   
  突泉县教育局:5199012     突泉县人社局:5177712。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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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淳安县2024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和年龄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户籍在淳安的毕业生。

  3.杭州市户籍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户籍不限。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5月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4年5月8日当天迁入人员)。

  上述人员中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考职位对学历、户籍、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要求执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服务淳安教育的思想准备和奉献精神。

  3.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4.具有各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技能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5.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间出生)。

  6.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8日之前取得。

  7.社会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8.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上传现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和本县同一经费形式的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本县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2024年5月10日16时。

  网址:http://125.124.24.208:8808(杭州市淳安县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5月8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报考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2024年5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3日9时—2024年5月1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4年5月14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2024年5月16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考一个职位的不开考,招考两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缴费确认成功但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5日11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②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③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④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淳安县千岛湖镇,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一门,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后根据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主要采用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其中报考音乐、体育教师须另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5%。

  模拟上课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化水平、板书、普通话、举止仪表等方面。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结合职位表的相关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拟聘用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的除外)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招考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和指导。

  2.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教育局0571-65060030。

  附件: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安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云南省丽江市丽江文化旅游学院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22日;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3.报名人数:3292人(学生3274人;教师18人).测试时间:5月12日-5月19日;5.测试任务数量:4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2024-05-12
2024-05-19
3292人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社会人员测试站
2024-05-09
2024-05-11
3500人

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社会人员测试站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非在编物理教师及办公室顶岗干事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物理教师及办公室顶岗干事各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初中非在编物理教师1名;

  2.办公室顶岗干事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学校工作特别需要的人才,年龄超过45岁的,由学校专报区教育局审批。

  (二)非在编物理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任教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能胜任中学教学工作。

  (三)办公室顶岗干事任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如office系列PPT/EXCEL/WORD等);

  3.服从学校安排的任务,尽心尽责做好完成好任务;

  4.有学校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

  根据区非在编教师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1.非在编物理教师应聘人员送至clxxjwc@qq.com,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806949490

  2.办公室顶岗干事应聘人员送至xmclxxbgs@163.com,联系人:叶老师,电话:15392038280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招聘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

                                                         2024年4月25日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2024年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北站幼儿园是区属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于2016年3月开办,各类设施、设备齐全,是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

  保育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三、应聘条件

  1.高中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

  2.年龄4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具备幼儿园保育知识,有爱心、有耐心,善于沟通、责任心强,能胜任幼儿园日常保育工作。

  四、相关待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应聘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件xmsjmqbzyey@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殷老师15106082978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内容

  1.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提)

  2.相关技能测试(餐前桌面消毒等)

  七、工作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新城际分园: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平二里43号;

  八、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九、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园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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