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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教师招聘10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教师招聘102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管理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规划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10000人。学院坐落于贵港市西江职业教育园区内,占地面积约1000亩,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物流类高技能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院坚持“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人才培养方式,依托自治区大型国企广西物资集团作为广西物流龙头企业、广西环保产业领军企业、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广西冷链协会会长单位的行业背景,重点建设一批服务现代物流产业升级发展的新一代物流信息技术、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流通、供应链管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的产教融合型专业。同时,学院与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团、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诺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控水务贵港分公司等30多家企业共建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充足的专业实训实习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2名(实名编制人员9人,非实名控制数93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八)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或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学生(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gxwuzi.com/)、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lvtc.com)上发布。
  (二)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gxwuzi.com/)、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lvtc.com)上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lvtc.com)发布。
  五、招聘工作流程    
  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学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过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
  报考者应根据《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分为两个步骤:
  步骤一:填写报名表及信息汇总表(电子表格)
  报名人员须先填写《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表3)注意:必须是电子表格,不能以图片、PDF的格式。
  步骤二:准备其他报名材料(PDF格式)
  (1)《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转成PDF的格式,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未取得职称证书可用红头文件代替)、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党员身份证明(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和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有要求的岗位必须提供,无要求的其他岗位不用提供。如无法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也可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以上材料准备好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学院的电子邮箱gxwlzydzb@vip.163.com。邮件名及附件名均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编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001+物流管理专业技术1+张三”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历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参加报名,并在2021年7月30日前补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若未能及时补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面貌、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公示”栏中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者自行查阅。
  4.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四)笔试(100分)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面试总成绩。需笔试的岗位详见《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考试方式”说明。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个别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须经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后及时在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www.gxlvtc.com)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变更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者自行查阅。
  3.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不指定教材。
  4.笔试时间
  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考场安排详见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告公示”栏)。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告公示”栏公布。
  (五)面试(100分)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职位数与笔试总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确定进入面试者。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请示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经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含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分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专业技术岗采用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试讲内容范围为与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 试讲前3天,在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告公示”栏发布公告,明确试讲人选名单、时间和地点。行政管理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和学院工作区域公布。
  (六)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考核对象自动放弃或因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在通知考核单位后两周内无法完成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由学院制定体检方案,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核合格并经学院批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组织参加体检。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和待遇。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待遇与正式聘用人员同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一)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如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二)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775-2929858
  招聘工作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0775-2928858
  朱老师,0775-2926666
  严老师,0775-2929969
  附件:
  1.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4.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
  5.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5日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1教师招聘10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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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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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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