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安徽舒城县2021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5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舒城县2021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54人公告

  为做好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精神,现就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54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教育信息网(www.scjyxx.net)统一发布。
  在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单列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式样详见附件2:《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10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0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3月26-27日正常办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舒城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307室(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联系电话:0564-8622385)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2日8: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改报人员,于3月12日12:00前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六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见《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详见http://jyt.ah.gov.cn/xwzx/tzgg/40404689.html)。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
  上午 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 《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六安市,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5日8:00至3月2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于4月中上旬登录六安市教育局网(http://jyj.luan.gov.cn/)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
  属 “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26-27日(正常办公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舒城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307室(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联系电话:0564-8622385)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舒城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加分人员,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舒城教育信息网”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3:《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人员承诺书》。
  5.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4:《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证明》。
  6.属“舒城县户籍”的,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是六安市舒城县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高(中)考录取时为六安市舒城县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2021年2月25日)户籍已迁入六安市舒城县。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证明式样详见附件5:《关于XXX同志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七)合成总成绩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舒城教育信息网(www.scjyxx.net)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舒城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舒城教育信息网(www.scjyxx.net)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关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福利待遇以及最低服务期限等事项),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舒城教育信息网查询、查阅。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
  0564-8622385(县教育局人事股)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64-8622385(县教育局人事股)
  0564-868905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考试大纲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0551-62635159(省教科院)
  监督举报电话: 0564-8621152(县纪委监察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证明;
  4.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人员承诺书;
  5. 关于XXX同志教师资格证编号的证明。
  附件批量下载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安徽舒城县2021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54人公告

安徽舒城县2021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54人公告



安徽舒城县2021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54人公告

(👆扫码了解课程详情👆)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

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群:256333781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微信公众号:ahjszgks

安徽舒城县2021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54人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辽宁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星期六)举行,为保障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

  一、完成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可在9月7日-9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规定的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提前熟悉考点情况,避免走错考点。考试当天应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规划路线,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出足够的入场安检时间。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离开考场的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待考试全部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三、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四、所有考生均应自觉接受安检,考生通过安检时不得携带手机等考试违规物品,通过安检后方可入场考试。建议考生尽量不携带电子产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不佩戴金属制作的饰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进场考试。

  五、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信守考试承诺,自觉服从考点、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考试违规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好成绩!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二)
一、考试时间安排

8258423f-fc92-4c26-b3e2-47f49e2dac1d

二、遵守考场规则

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字迹。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耳机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条形码后,先核对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期间,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7.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8.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

9.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上海市202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星期六)举行。本项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9月12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9月7日至12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智能安检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附件中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福建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我们温馨提醒如下:

1.准考证打印权限于9月7日10时后开放,考生须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官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试当天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不得携带手机、手表、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无线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为确保进入考点高效、有序,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尽量不穿戴有金属配饰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因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4.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居民身份证》等丢失的,应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

5.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文字资料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6.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放在“座位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入座后,须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书写任何字迹。凡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9.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老师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待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10.考生须按题号顺序在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1.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或传出考场。

1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依序放在桌面上,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离场后,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13.考试全程实行实时监控、实时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存在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情形的考生,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执行“3年禁考”的追加处罚。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4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