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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2021年招聘幼儿编制教师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宜兴市2021年招聘幼儿编制教师16人公告

  为优化和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7号),2021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教师资格证:报考Y01岗位的,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尚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Y02岗位的,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5.(1)报考Y01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招聘对象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2021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2020届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其中2021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籍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7日;其余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2020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2019届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同时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籍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7日。

  为切实提高我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质量,取得以下类型之一的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可不受Y01岗位“招聘对象”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国(境)外留学研究生毕业(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或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2)报考Y02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累计具有5周年及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历且目前仍从事幼教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5周年);同时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工作年限及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7日。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及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6)宜兴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7)2021届宜兴生源免费师范生及宜兴市乡村定向师范生。

  二、报名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3月12日16:30

  2.报名网址:https://www.yxjyy.net/(“宜兴教育云”网站)

  3.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3月13日16:3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3月14日16: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可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2.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三)报名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因考生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

  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3月27日。

  三、考试

  (一)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笔试+技能测试。

  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幼儿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或折算为百分制,教育公共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各占50%),设5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4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②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2。

  第一阶段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根据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第二阶段考试人选)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试讲)人员(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2.第二阶段:试讲。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考试内容:分析、把握教材的能力,课堂教学设计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3.成绩计算方法: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两阶段考试结束后,根据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计算出总成绩。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参考附件3,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进行现场验证:

  1.非2021届已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

  2.2021届即将毕业的考生:须提供《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留学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最迟于2021年7月15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5.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6.专科毕业生及本科非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无锡市生源的证明材料;

  7.累计具有5周年及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任教时间证明材料:用工合同(由社保部门确认并盖章)、工资清册和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应具体到单位与月份,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需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绿码(当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相关现场。“苏康码”非绿码、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不能提供或者提供已经超过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拟递补对象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者(按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②应聘人员放弃签订或在指定时限内未签订《就业合同》者;

  ③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者;

  ④拟聘用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⑤2021年7月15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者;

  ⑥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者;

  ⑦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者。

  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

  4.拟聘用人员在2021年7月15日前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者不予录用。在2021年7月15日前已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官方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证网络申领并于申领地进行了现场确认的考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特指提供网络申领截图,截图的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或“待认定审批”),经核验合格后视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须于2021年9月1日之前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并递交考试组织方核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报考Y01岗位的新聘用人员按照“提前公布需求岗位,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网络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报考Y02岗位的新聘用人员,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

  6.新聘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7.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8. 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含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

  9.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锡人社规发〔2019〕2号)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录用情况公示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yixing.gov.cn/rsj/

  宜兴教育云网站:

  https://www.yxjyy.net/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76352、87992670、87974858。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党群科: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十、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岗位简介表.docx

  2.2021年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第一阶段考试形式、内容一览表.docx

  3.2021年宜兴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作时序安排.docx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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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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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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