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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上第一批公开选调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上第一批公开选调的公告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由内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类别
  公益二类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四川省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凡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6岁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工作单位类别应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7.原则上应在原单位工作满一个聘期,如国家、省、市规定有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
  (二)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各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2.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未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外网、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外网等网站发布选调工作人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2日18:00时止。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及同意参加选调证明(模板见附件3),单位出具的与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等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邮件附件发送至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nwjy201903@163.com。邮件主题、附件压缩包、报名表均命名为:公开选调+应聘岗位编码+姓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学院工作人员根据本公告中的要求,针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报考条件,对报考者邮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的会回复邮件通知报名成功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报名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20∶00,之后未收到资格审查通知邮件的则为初审未通过。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16:00,
  地点:图书馆一楼大厅。
  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及同意参加选调证明(模板见附件3)、单位出具的与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
  1.面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
  如有变动,请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核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本学科专业知识、教师的基本素质等。综合面试时间为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
  试讲和综合面试按照百分制分别计分,考生最终得分由试讲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加总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4.合格为70分,分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该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考生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成绩公布
  成绩由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学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按照考生面试总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有放弃者,学院按照面试总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无符合递补条件要求者,该岗位空缺。未形成竞争岗位的,由学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七)组织考察
  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考察。主要对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采取到人选工作单位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后若有放弃者,岗位不再递补。
  (八)审批
  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九)公示
  将拟选调人选分别在调出单位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岗位不再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学院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中相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打电话联系。
  2.报名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173010;0832-5173045
  监督电话:0832-221003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0832-5173009(学院纪委)
  附件:
  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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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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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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